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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為什麼要焚書坑儒?秦始皇焚書事件的真正原因,你知道多少?

秦始皇的“焚書”行動的確使先秦各種典籍遭到了毀滅性打擊,但需要注意的是,秦始皇只是為了防止民間妄議國政,為了推進思想文化統一,因而焚燬的只是民間藏書。對於博士官收藏的官方典籍是予以保留的。然而,這些逃過“焚書”的典籍最終也沒保留下來,項羽攻入咸陽之後,一把大火將之連同咸陽宮燒了個乾淨。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淳于越(原齊國人)重提分封事宜,秦始皇將此提議交給大臣們商議。作為秦始皇的堅定支持者,丞相李斯對於淳于越等人的觀點進行了駁斥,並認為“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史記·秦始皇本紀》)。在李斯看來,這些六國知識分子以各自所學對秦國政策進行抨擊,且在民間掀起議論,對秦國的統治造成了嚴重影響。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維護秦國的統治,丞相李斯提出,“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從這段記載來看,“焚書”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四點:

(1)焚燬各類典籍:除《秦紀》、醫藥、卜筮、農家經典之外,諸子和其他歷史古籍全部在焚燬之列。

(2)頒佈“挾書令”:除博士官的收藏外,民間禁止收藏《詩》、《書》、百家語等書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銷燬。自命令下達三十日內不交的,處以黥刑並罰苦役四年。

(3)不許私自議政:凡是敢於談論《詩》、《書》的全部處死,借古諷今的滅族,官吏發現卻包庇的,以同罪論處。

(4)禁止私學:有願意學習法令者,由各級官吏負責教導,禁止民間開設私學。

李斯的建議獲得了秦始皇的統一,在之後不到30天時間,秦代以前的各種古典文獻,全部被化為灰燼。但想要注意的是,秦始皇只是下令焚燬了民間藏書,對於博士官收藏的官方書籍卻是予以保留的。

因此,秦始皇的“焚書”只是焚燬了民間藏書,而項羽則又焚燬了官方藏書,在兩人的“通力合作”之下,最終導致先秦各種典籍幾乎全部化為灰燼,使得先秦文化和歷史變成了一段空白。

秦始皇,開創了中國的帝國時代。黃仁宇認為,秦漢、唐宋、明清是中國的三大帝國階段。秦始皇是這個帝國時代的第一個皇帝。之前的夏商周,是王國時代;再往前,有一個古國時代。對於秦始皇,後世一直爭議不斷,“焚書坑儒”是他的三大罪責之一。

關於“焚書坑儒”,是不是讓秦以前的一些歷史變成了史前史呢?個人認為,不管嬴政當年的初衷如何,從現在看來,結果和影響確實是這樣的。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他在咸陽宮大宴群臣,在坐的有七十個博士。其中一個叫淳于越的,建議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則主張禁止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始皇採納李斯建議,下令除秦記、醫藥、卜筮、種樹等書以外,焚燬民間所藏的《詩經》、《尚書》等六國史書和文化典籍。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族誅。第二年,方士、儒生求仙藥無果,盧生等人因為害怕私自逃跑了,於是始皇大怒,坑殺了咸陽諸生四百六十餘人。

司馬遷《史記》裡詳細記述了這件事—— 在秦始皇的宴會上,先有個叫周青臣的僕射,是個主管一類的官員,對秦始皇大拍馬屁。這個時候,淳于越站出來發言,說這種吹牛拍馬的不是忠臣,應該學習商周的經驗,分封子弟。 現在分析起來,他說的學習前朝經驗的話有一定道理。

秦始皇讓群臣討論他們的意見。這個時候,李斯奏請秦始皇說——“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

李斯所舉理由,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是太過於決絕。 他說,他請求讓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焚燬;天下有敢收藏《詩經》、《尚書》和諸子百家著作的,都要交給地方官員一起燒掉;有敢相互一起談論《詩經》、《尚書》的處死;借古非今的滿門抄斬;官吏知情不報的,以同罪論處;命令下達三十天仍不燒書的,受黥刑,發配邊疆,白天防寇,夜晚築城;留下來不燒燬的只有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如果有人想要學習法令,就以官吏為師”。 對李斯的建議,秦始皇批示說:“可以。”司馬遷的記述應該是可信的——一是考古發現及研究,越來越多地證明了《史記》是一部“信史”;二是秦始皇卒於公元前210年。司馬遷生於公元前145年,其間只相隔幾十年。而且,司馬遷自幼承繼家學,20歲各處遊歷考察,38歲接父職任太史令。他筆下的“焚書坑儒”當為史實。

另外,漢代劉向的《說苑。反質》中,亦有“焚書坑儒”記載。這部書成書於公元前17年,也不算太晚。

現代有不少聲音,說秦始皇“坑”的不是“儒”,而是“方士”,用現在話說,就是裝神弄鬼的人。不瞭解持此觀點的人,是否有更可靠的證據。但的確可以把“坑儒”放置一邊,只看始皇“焚書”的劣跡。

秦以前的夏商周,到底有多少文獻典籍,現在已不可考。但從保留至今的先秦文獻中,有記載的,就不下七八十種。比如—— 《三墳》、《五典》、《八索》、《九丘》;《世》;《經世》;《世傳》;《上古記》;《故記》;《春秋之記》(非孔子春秋);《史記》(非司馬遷史記);《春秋》(仍非孔子春秋);《魯春秋》(此為孔子修改的春秋);《周春秋》;《齊春秋》;《燕春秋》;《宋春秋》;《乘》;《志》;《上志》;《前志》;《軍志》;《周志》;《鄭志》;《書》;《丹書》;《刑書》;《虞書》;《夏書》;《周書》;《鄭書》;《楚書》;《儒書》;《虞箴》;《夏箴》;《商箴》;《周箴》;《誥》;《康誥》;《唐誥》,等等。 這是經過現在的學者認真查閱檢索後列出的書單。

墨子曾說,他讀過百國春秋。還有很多關於讀過周之前古文的文獻記載。漢代班固在《漢書。藝文志》裡說:“古之王者世有世官。君舉必書,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記言,右史記事;事為 《春秋》,言為《尚書》,帝王靡不同之。”他說的“古之王”,是指夏商周的君王。他這段話,講了夏商周三代,都應該有《春秋》和《尚書》的。

上述這些文獻典籍,都屬於“國家檔案”,只存官府,不在民間。秦皇焚書令下,當皆毀之一炬。 《史記?六國年表序》記載:“秦既得意,燒天下《詩》、《書》,諸侯《史記》尤甚”。

李斯的奏請,秦皇的決策,都是為保大秦基業千秋萬代。可實際上,短短十三年,“檣櫓灰飛煙滅”,秦朝翻篇了。

但對後人來說,不可言述的極其巨大的文化寶藏消失了。

司馬遷寫《史記》,是抱有“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初衷的,但苦於五帝之三代的資料匱乏,只能搜尋枯腸、絞盡腦汁。他在《史記。自序》裡說:“略推三代,錄秦漢,上記軒轅,下至於茲,著十二本紀”。三代只能“略推”,秦漢則可詳“錄”。對此,稍後的班固和班彪還責怪司馬遷太敷衍了事。他們其實也明白老司馬“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窘境。

還是稍晚於司馬遷的漢代的劉向、劉歆父子,在校理皇家圖書時,前朝史書根本無法成部——知道有書,但已全毀,只好將殘存若干附於“春秋家”之下。為此,劉歆專門寫了 《七略》一問,後被班固收於他的《漢書?藝文志》之中。

能夠流傳至今的《易》、《詩》、《書》、《禮》、《春秋》等,都是因藏諸夾壁、散於民間,偶爾倖免於難的。 不然,我們現在,可能會像大傻子一樣——秦之前一概不知。西方,遠古時期的文獻本就匱乏,這也就無話可說。中國,曾有浩繁的古代典籍,卻被一把火燒掉了。

現在有夏商周斷代;有中華文明探源;關於夏朝存不存在“打得頭破血流”,其實原來都很簡單,只是因為一把火。

不管李斯和秦始皇“焚書”的理由多麼正當,其所造成的損失,不僅顯而易見,而且不可估量。

從以上記載來看,在“焚書”命令下,民間除規定的藏書外,其餘各種典籍全部被焚燬,但博士官所收藏的並不在焚燒之列,可見當時的典籍還是被保留了一部分的,只是全部被官方收藏了而已。

但在項羽攻入咸陽之後,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這部分官方典籍也沒能保住,最終也被焚燬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