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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的事業達到成功的巔峰,周公的事業主要有哪些?周公的成就介紹

明德慎罰,天下大服,周公的事業達到成功的巔峰

從流傳下來的歷史文獻來看,周公的成就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其一,軍事上的成就。周公在周王朝立足未穩的情況下,二次克殷,統一東方,建立以成周為中心的軍事中心。

滅殷後的第三年(公元前1024年),管叔、蔡叔鼓動起武庚祿父一起叛周。起來響應的,有東方的徐、奄、淮夷等幾十個原來同殷商關係密切的大小方國。這對剛剛建立三年多的周朝來說,是個異常沉重的打擊。如果叛亂不加以克服,周王朝就會面臨極大困難,周文王慘淡經營幾十年建立起來的功業就會被毀掉,周王室處在風雨飄搖之中。

在王室內部,也有人對周公稱王持懷疑態度。這種內外夾攻的局面,使周公處境十分困難。周公首先穩定內部,保持團結,說服太公望和召公奭。周公統一了內部意見之後,於第二年(前1023年)舉行東征,討伐管、蔡、武庚,穩定周朝的統治。

周公以商朝滅亡和“三監”等武裝反叛活動為鑑,特別重視奴隸主貴族及其子弟的政治道德教育、治術教育和勤政教育,要求“敬德保民”“明德配天”“明德慎刑”“有孝有德”“力農無逸”等,主張充分發揮“頌”“誥”對奴隸主及平民的教育作用,並提出以治績考察選任官吏的原則。

八師戍守:二次克殷之後,周公認為,有必要擴建直屬國家的武裝力量,於是,對三監的軍隊進行收編,又另建了一支八師,主要由周人組成,駐守在以新築的成周為中心的的河洛地區的政治中心,戍守周天子,所以稱為“成周八師”。成周八師,是周公東征後,開始駐守成周(洛邑,今河南洛陽)的軍隊。大約二萬人。主要任務是鎮撫南夷。

周公將殷移民遷到成周城,又收編駐守商故地的軍隊,建立殷八師,大約二萬人。主要任務是鎮撫東方及監視殷遺民。

同時,編制西六師,保衛以鎬京為中心的周人興起之地的西土,因位於西部,所以稱“西六師”,主要由周人組成。

成周八師、殷八師、西六師,由周天子親自委派的大貴族或大官僚擔任指揮官。由此可見,周天子掌握的軍隊有十數萬人之多,這就有效地保證了奴隸制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轉。

其二,政治經濟上的成就:在政權與各種制度的建設方面,周公繼承損益前代制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例如: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井田制度等,井然有序。使政治上有君臣上下之分,有等級之別;在宗法上有大宗、小宗之別;在經濟上分公田、私田,使民不失耕。

周在周公之前也沒確立嫡長制,繼太王的不是泰伯和仲雍,而是季歷。武王有兄名伯邑考,文王卻以武王姬發為太子。自周公以後,歷“成王、康王、昭王,穆王、共王、懿王”,除去孝王外,直到幽王都是傳子,這不是偶然的,這種嫡長子繼承製的確立,應歸功於周公。

嫡長子繼承製確立以後,只有嫡長子有繼承權,這樣,經過法律的確定,在正常情況下免除了支庶兄弟爭奪王位的危險,起到穩定和鞏固統治階級秩序的作用。

嫡長子繼承製是宗法制的核心內容,周公把宗法制和政治制度結合起來,創立了一套完備的服務於奴隸制的上層建築。周天子是天下大宗,而姬姓諸侯對周天子說來是小宗;這些諸侯在自己封國內是大宗,同姓卿大夫又是小宗;這樣,組成一個寶塔形結構,它的頂端是周天子。

周代大封同姓諸侯,目的之一是要組成這個以血緣紐帶結合起來的政權結構,它比殷代的聯盟形式前進了一大步。周代同姓不婚,周天子對異姓諸侯則視為甥舅關係。血緣婚姻關係組成了周人的統治系統。

其三,文化方面的成就:在文化上,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罰”的道德規範,制定了完整的禮儀儀式,此外,周公曾經提出了“敬德保民”,制禮作樂,建立典章制度。其言論見於《尚書》諸篇,如《金縢》《無逸》等。周公對易經創作也有貢獻。周公受孔子推崇,被儒家尊為聖人。周公思想對儒家的形成起了奠基性的作用,漢代儒家將周公、孔子並稱。

完善禮樂:周公制禮,是周公一生最主要的功績之一。禮發源極早。“禮”字在殷商時期甲骨文中已經出現,據《說文解字》“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判斷,最初的禮,只是人們祈求鬼神的特定儀式。周公“制禮”則是為了滿足安排祭祀秩序的需要,根據血緣關係和等級身份,分別制定尊卑之間,長幼之間,親疏之間,各自的不同行為規範。周公之“禮”,把禮原初的“事神致福”之意淡化,從規定不同身份的人等,應該遵行的禮儀出發,最終,成為宗法等級制度的依據和標準。

孔子曾說:”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初的禮樂,是沿襲夏、商而來的,不過,在周初,由以周公為首的西周貴族陸續加以釐定、增補、彙集、漸漸成為法定的制度。《禮記·禮器》雲:“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夏商的禮樂主要用於敬神和慶典;《說文解字》雲:“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荀子·禮論》雲:“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師,是禮之三本也”。經過周公修訂的禮樂,則主要是用來維護社會等級制度,和宣揚道德理想,與其說,周公制禮作樂,不如說,周公對殷禮進行了一番改造,以適應新生的政權。

周公制禮作樂,並非僅僅是改造殷人的祭祀典禮和置換典禮所用之樂歌,而是涉及了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的各個方面。王國維說:“周人制度之大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喪服之制,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諸侯之制。二曰廟數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這些不同於殷人的社會制度,雖然不一定是周公制禮作樂時親手製定,而是在具體的實踐中逐步形成的,但是,周公在攝政期間的所作所為,奠定了周代社會制度的基礎。

可見,周公制禮作樂,並非是前無所因的創舉,而是在總結前人經驗的基礎上,損益夏商舊禮,結合周族原有的習慣,制定出的一套調整宗法人倫制度和行為規範體系。

作為“人情所不免”的樂,本就是隨人類文明而發展。在中國,如果從賈湖骨笛形成完整音階形態算起,樂在中國至少有九千年,樂既反映和表達人的情感,也顯現多種功能性意義,但樂為禮制用途如此彰顯,的確應從周公始。樂本無所謂禮與俗,當樂與禮制儀式相須且固定為用形成常式與風格,當依等級觀念在使用過程中,按用樂型別樂器擁有數量和樂舞承載人數之多寡,分出尊卑貴賤,也就成為“為用”理念下的定勢。中國的用樂傳統,由此形成兩大主導脈絡或稱兩大體系,即禮樂和俗樂。所謂樂分禮與俗,恰是因有了禮制用樂,方顯俗樂意義沒有禮也無所謂俗,從這種意義上講,周公開國家意義上功能性用樂分類的先河。

敬天保民:周公制禮,著眼點,不限於諸侯,他較多關注下層庶民。在平三監之亂後,周公封胞弟康叔於商都朝歌。為了鞏固周的統治,周公先後釋出了各種文告,從這裡,可以窺見周公總結夏殷的統治經驗,制定下來的各種政策。周公曾先後給衛康叔《康誥》《酒誥》《梓材》三篇文告。

他告誡年幼的康叔:商朝之所以滅亡,是由於紂王酗於酒,淫於婦,以至於朝綱混亂,諸侯舉義。他囑咐說:“你到殷墟後,首先要求訪那裡的賢人長者,向他們討教商朝前興後亡的原因;其次務必要愛民。”周公又把上述囑言,寫成《康誥》《酒誥》《梓材》三篇,作為法則,送給康叔。周公作三篇文告給予康叔的原因,一是康叔統治的為殷人腹心地帶,問題最尖銳最複雜;二是周公首先征服的,也是三監反周所據的殷人集中的地方,而戰爭勝利之後,康叔受封也比較早。《康誥》《酒誥》《梓材》可以看作是周公對新徵服地區的施政綱領。三篇的主旨是“敬天保民”、“明德慎罰”,為的是使殷民在連續兩次大動盪之後安定下來,使殷民從事正常的農業生產和商業活動。但又不是一味遷就,對飲酒成風,不孝不友,是毫不客氣的。康叔到殷墟後,牢記周公旦的叮囑,生活儉樸,愛護百姓,使當地吏民安居樂業。

《康誥》的目的是安定殷民,全篇內容不外是“明德慎罰”。周文王因為“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才有天下。殷代“先哲王”也是安民、保民。“明德”的具體內容之一就是“保殷民”。“慎罰”,是依法行事,其中包括殷法的合理成分。刑罰不可濫用,有的案情要考慮五六天,十來天,才能判定。至於殺人越貨,“不孝不友”的,要“刑茲無赦”。文告中,反覆強調“康民”“保民”“裕民”“庶民”。告誡康叔要勤勉從事,不可貪圖安逸。“天命”不是固定不變的,能“明德慎罰”才有天命。“明德慎罰”,也不是一切照舊,而是應當參酌殷法,推行周法,使殷人“作新民”。

《酒誥》是針對殷民飲酒成風而發的。釀酒要用去大量糧食,這種飲酒風習在以農業起家的周人看來,簡直無法容忍。周公並非完全禁酒,在有祭祀慶典的時候還是可以喝一點。群飲是不行的,不可放過,要通統捉來“以歸於周”“予其殺”。“予其殺”是我將要殺,未必殺。所以“歸於周”,是不要給殷人以象“小子封刑人殺人”的印象。這同“保民”“安民”是一致的。應該引導殷民去“藝黍稷”即種莊稼,也可“肇牽牛,遠服賈”,去經商養父母。殷代先王,從成湯至帝乙都不敢“自暇自逸”,更何況,敢聚會飲酒了。至於工匠飲酒,另當別論,不要殺,姑且先進行教育。在政策上區別對待是十分鮮明的。

《梓材》也還是提倡“明德”,反對“后王殺人”。至於民人之間,也不要相殘害,相虐待,乃“至於敬寡,至於屬婦,合由以容”。上上下下不虐殺而“敬寡”,而“合由以容”,自然會出現安定的局面。這種局面的形成,不是輕易可以得到的,要象農民那樣,勤除草,整地,修整田界水溝;象維修居處那樣,勤修垣牆,壁上塗泥,頂上蓋草;又如同匠人治器,勤事修斯,再塗上黑漆和紅漆。總之,勤用明德、保民,才能“萬年惟(為)王”。

三篇貫穿一個基本思想,是安定殷民,不要給殷民一個虐殺的形象,處罰要慎重,要依法從事。至於改造陋習酗酒,一是限制,二是引導,三是區別對待。做為統治者,要勤勉從事。

《康誥》《酒誥》《梓材》是周公對被征服地區的政治方略,而《多士》是對待遷到洛邑的殷頑民的政策。洛邑建成之後,這批建城的殷頑民如何發落。自是擺在日程上的問題。

《多士》是周公向殷頑民釋出的文告。全文分作兩大段。第一段是攻心,讓殷頑民服從周人統治。理由是你們這些殷士不好,上天把大命給了我“小邦周”,決不是我“敢弋殷命”“敢求位”。這如同你先祖成湯取代不道的夏桀一樣,也是“上帝不保”夏桀。我把你們從“天(大)邑商”遷到西土,不要怨我,我是矜憐你們的,這也是天命所在。第二段內容是宣佈給以生活出路,讓他們就地安居,有你們的田地,有你們的住宅,“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幹止。”如果你們能順從聽命,有德,還被任用。上天會可憐你們,否則,你們不但會失去土地,而且,我還會把上天的處罰加在你們身上。

明堂朝覲:古代建都城,在國之陽位,要設一取象天地而上圓下方、四周圜水的建築。為佈政之宮,四戶八牖,以便聲教四達,稱明堂。《考工記。匠人》周人明堂條鄭氏注:“明堂者,明政教之堂。”蔡邕《明堂月令章句》記其多種功能:“明堂者,天子大廟,所以祭祀。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饗功、養老、教學、選士皆在其中。故言取正室之貌則曰大廟,取其正室則曰大室,取其堂則曰明堂,取其四時之學則曰大學,取其圓水則曰辟雍,雖名別而實同。”《詩。周頌。我將》表明曾“祀文王於明堂”。

明堂在周初,最重朝諸侯之用。當諸侯方國朝見周公時,周公以天子身份,揹負斧紋屏風,面朝南而立,諸侯貴族按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高低,依次站在周公對面的中階之上,東西階和門東西,夷、蠻、戎、狄分站在東、南、西、北四門之外,較遠的九採站在南面的應門之外,極遠的四塞每世一來朝,告新君即位而已,不安排固定的站位。

這般一絲不苟精心安排的諸侯朝覲天子的禮儀,無疑能十分明確天子諸侯之間尊卑上下的等級,使各安其位以維護統治秩序,這就是周公制禮的目標所在了。關於這次明堂活動的時間內容,《明堂位》說的正是周公“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周頌。清廟序》稱:“清廟,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諸侯,率以祀文王焉。”孔穎達《疏》:“成洛邑在五年則朝諸侯在六年,明此朝諸侯與《明堂位》所朝為一事也。”那麼《禮記。明堂位》所載周公朝諸侯於明堂,是周公營建洛邑成功之翌年,一系列慶典活動的一部分,此外還率諸侯廟祭文王,又頒度量,推進政令之劃一,並以制禮作樂,為他這一年工作的重心,結果“天下大服”,周公的事業達到成功的巔峰。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