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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遇到“靈魂伴侶”,不一定要在一起

還記得賴偉鋒那首《鬧夠了沒有》嗎?一句“沒有關係我們只是朋友,所以不會有分開的理由”唱進了多少人的內心裡。

是呀,好像天下就沒有不散的宴席,就算是你的知己,也許也會有離開你的那一天,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有的時候真的特別的脆弱,用什麼樣的方式才能永遠留在你的身邊?永遠不和你分開呢?

很多人可能會說永遠不分開的兩個人只能是“靈魂伴侶”,兩個異性朋友之間最好的關係就是戀人,除了戀人能夠在一起一輩子,其他的關係都是會以分散來作為結局的。

其實靈魂伴侶之間不一定要得到彼此,有的時候你會發現有的關係真的比做戀人要好得多,朋友之間你們可以有什麼說什麼。

兩個人除了沒有那麼的親密,其他就和親人差不多,這樣的關係,即使你們是在各自都有家庭的尷尬的情況下認識的,你們也不會越過那條線。

因為你們會知道,靈魂伴侶不一定必須要擁有對方,做個知己也是可以陪伴對方一生的,銀魂伴侶之間如果沒有辦法做到親密無間,那就一定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一定要擁有很多時候有距離才能更長久。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沒有什麼是最親密的說法,只要你們懂得把握那個度,靈魂伴侶之間也不一定必須要擁有對方。

生活中,遇到“靈魂伴侶”,不一定要在一起

靈魂伴侶之間不定要得到彼此

辦公室有一個同事說:“假如我還是20多歲的年齡,看著你不顧一切的來喜歡我,那麼就算你一無所有,我也會願意跟著你。因為我知道你是懂我的,我們兩個人之間相處真的很舒服,但如今到了30多歲這個階段,我是不可能再不顧一切就去選擇一個人了。”

雖然這句話挺感覺挺現實的,但其實卻說得很對,人類這一輩子有的東西真的沒有辦法去選擇。

在你錯過一個真心愛你的人之後,你就會發現跟誰談戀愛,好像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了。

如果你們兩個人真的沒有辦法走到一起,那麼就做一對不擁有對方的靈魂伴侶,即使不是戀人,你們之間的關係也沒有人能夠撼動。

如果各自有家庭,遇到靈魂伴侶,做個知己也可以相知一生

有人說:“人是喜新厭舊的,人這一輩子不可能只喜歡一個人的。”其實這樣的說法真的很有說服力。

身邊的確沒有多少人會一生只愛一個人,多多少少都是會有一些小小的遺憾,就像你本以為你看到很幸福的明星,突然就傳出了,其中一人出軌。

你以為感情很好的兩個人,突然就傳出了分手的噩耗,這些都不得不讓你去承認,很多時候人這一輩子沒有辦法,只愛一個人。

有的時候你會發現遇見一個靈魂伴侶的時間真的是特別尷尬地,彼此都已經有家庭了,卻還遇見這麼一個人,你不可能去違揹你的家庭,你要做的就是和對方成為知己。

這樣的感情兩個人也是可以相知一生的。靈魂伴侶真的不用,必須擁有對方,真正懂你的那個人,他會成全你,不會讓你為難。

靈魂伴侶之間,保持一定距離,“陪伴”可能會更長久

“距離產生美”,這是人與人之間相處了很久之後才總結出來的道理,就像一個老人,他的膝下有很多個孩子,可他最疼愛的也不過只有那麼一兩個,用我們的話來說這叫偏心,叫作一碗水端不平。

有的時候其實也能想通,呆在老人身邊的那個人,照顧老人的衣食起居,往往得不到老人的喜歡,離得遠遠的那個人,偶爾回來一趟給他點錢,老人卻會十分的想念他。

這就是因為人與人之間是需要距離的,不管是多好的人待在身邊時間長了,也會發現原來自己沒有那麼的喜歡他,哪怕是親人之間都是這樣的。

愛情更是如此了,如果你真的想與一個人的關係,一直保持很好,那麼你一定要學會去保持距離,靈魂伴侶之間也是需要距離的,保持一定的距離,會讓你們的感情越來越好,“陪伴”的關係才最長久。

結語:

人生難免是要有一些遺憾地,嫁給了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忘記了一個自己很愛很愛的人,過上平平淡淡的生活,最終發現原來愛情也不過就是柴米油鹽。

有的關係真的沒有必要確定的那麼清楚,當你沒有辦法和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或許你可以換種相處方式,和他保持著距離,不一定要得到對方,就這樣相知相守也是可以幸福一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