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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奇案:婢女私通屠戶,八人無辜遇害,縣令用計破案

清朝中期,徐州府碭山縣有一人叫官元,妻子周氏,有兩個兒子,都還很小。官元家挺有錢,家裡還有幾個婢女。其中一個婢女叫秋蘭,年紀不大,模樣俊俏。平時,秋蘭不僅伺候周氏,還得負責買菜等工作。

屠戶鄭陽賣豬肉,周氏常常讓婢女去買豬肉吃。這些婢女中,秋蘭最漂亮,鄭陽也很喜歡她。

於是,鄭陽就有意討好秋蘭。每次秋蘭來買肉,鄭陽都給她好肉,分量也多一些。其他婢女來買肉的話,鄭陽不但不給好肉,還缺斤短兩。

周氏發現,每次秋蘭買的肉,又多又好,她以為是秋蘭會買菜,於是她總讓秋蘭去買。時間久了,鄭陽和秋蘭熟悉了。鄭陽也誤會了,覺得秋蘭總來,肯定對自己有意思。

這天,秋蘭又來買肉,鄭陽忍不住拉著她的手,秋蘭大怒。鄭陽以為他和秋蘭關係挺好呢,這下他才知道秋蘭對自己沒意思。但是,他還是給了秋蘭好肉,還多給了一些。第二天秋蘭又來了,鄭陽這次忍不住了,看看沒有人,把秋蘭抱屋裡去了。

事後,秋蘭很生氣,痛罵鄭陽。

鄭陽則說:以後你若不聽我的話,我就把我們的事說出去,你主子聽了後,肯定活活打死你。秋蘭害怕了,主子、主母都是正經人,絕對不允許家裡婢女有醜事。於是,她答應了鄭陽。

從那以後,秋蘭和鄭陽儼然就是夫妻,每次秋蘭去買肉,總要去鄭陽家。時間久了,兩人居然還有了感情,這可真是稱得上“日久生情”了。

官員家裡經常收租,有時候他去各莊收租,半個月甚至一個月都不回來。秋蘭有時候不能出去買菜,就讓鄭陽晚上偷偷來。起初,還沒人知道,但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事後來被其他婢女知道了,她們還常常拿這事笑話秋蘭。

秋蘭覺得,這樣下去不行,就和鄭陽商量。

鄭陽也怕被婢女洩露出去,他問了下秋蘭,得知官員出去了,周氏在家但不知道,於是他下了決心,要斬草除根。但是,他心思縝密,又怕秋蘭無意中暴露,就沒跟秋蘭說。

過了兩天,鄭陽夥同二十多個強盜,都畫著花臉,明火執仗衝入官元家裡,周氏聽到強盜來了,帶著兩個幼子躲在後山,因此沒被滅門。鄭陽和眾強盜殺死三個婢女,其他僕人殺死三個,殺傷兩個(後來也死了)。

為了避免秋蘭受到懷疑,他把秋蘭綁在柱子上,然後把屋中財寶劫掠一番後離去。

第二天早上,周氏和幼子才回到家中。她看到家中景象後,不勝悲催,解下秋蘭後,她又趕緊請人把官元接回家。官元瞭解之後,遞上狀子報官。

知縣叫劉起風,為官正直,很有才能,他最痛惡的就是偷搶劫掠之事。

看了狀子後,劉縣令問官元怎麼沒寫被告人,官元說自己也不知道。劉起風覺得,其他婢女僕人,不是被殺就是重傷,只有秋蘭被綁著,這一點很奇怪。他不漏聲色,讓官元回家了。

次日早上升堂,劉縣令讓衙役把秋蘭帶到公堂,問道:秋蘭,那天夜裡搶劫殺人的強盜,到底是什麼人?秋蘭說:強盜有很多,而且都畫著花臉,我認不出來。劉縣令又說:既然花臉,說明是熟人,他們殺了別人,為何不殺你呢?是不是你認識的人?

秋蘭極力否認,但是她找不到理由為自己辯解。

此時,劉縣令繼續大聲說:強盜殺了所有人,唯獨不殺你,肯定是你的情人!你與誰有關係,趕緊從實招來!

秋蘭還是否認,但是劉縣令用了拶子(夾手指的刑具),秋蘭受不住,馬上招供了:我跟鄭陽有關係,但是他不是強盜,他是個屠戶。其餘的事,我都不知道。

劉縣令說:肯定是鄭陽,他怕你認出來,所以畫著花臉,又不想你被懷疑,所以只是綁著你沒有殺你。他這麼做,還是沒能瞞得住別人。即可派人捉拿鄭陽,帶到公堂來。

鄭陽正在賣肉,衙役假裝賣肉,有故意找茬說斤數不夠,趁鄭陽來時,抓住鄭陽的手,上了鎖鏈,扯到了公堂上。

劉縣令問:鄭陽,你和秋蘭私通,主人家沒有找你麻煩,為什麼還要劫掠主家,殺死那些婢女和僕人?鄭陽否認:我和秋蘭並沒有私通,我一直本分做生意,賣肉營生,從不惹事,鄰居們可以為我作證。

縣令本以為鄭陽會認罪,沒想到被他推了個一乾二淨,憤怒之下他讓衙役重刑對付鄭陽。先是打了三十大棍,又夾手指夾了兩百下,但鄭陽咬死不認罪。

再這麼打下去,即便鄭陽認罪,也要被視為屈打成招了。

劉縣令無奈之下,心生一計,問左右之人鄭陽是否有妻子,得知其有老婆和老母后,於是他叫來兩個衙役,說了幾句悄悄話,又給了給了衙役一個單子,讓他們去鄭陽家。

衙役到了鄭陽家後,騙其妻子老母說:你丈夫前幾天劫掠了官元家,他已經招供了,這是他寫的單子,上面寫了他搶來的東西。老爺讓我們來取這些贓物,你把東西都搬出來吧,我們得挑回衙門裡。

鄭陽的妻子和老母不認字,本來又心虛,所以當真了,到房間裡找了半天,找出來很多衣服等物品。兩個衙役看了後,挑回衙門。劉縣令趕緊讓官元看,官元一看,連忙說這是他家的東西,但是不夠,這裡只有三分之一。

人證物證俱在,鄭陽臉如死灰,無話可說,只好承認自己私通秋蘭,因為擔心婢女洩露,所以才殺人並劫掠官元家。

劉縣令大怒,問鄭陽同夥是誰。

鄭陽居然很講義氣,說:那些人是我請來的,其實不管他們的事,老爺就是打死我,我也不能供出他們。劉縣令很生氣,死到臨頭還護著別人,真是不知好歹,他讓衙役繼續拷打鄭陽,但鄭陽寧死不說。

劉縣令實在沒辦法,只好把這事跳過去了。

最後,縣令派人把鄭陽家搜查一番,凡是官元家的東西,如數奉還。而後,他對案子做出判決:鄭陽誘騙秋蘭,劫掠官元家,害了八條人命,判死刑。而秋蘭因為私情而招來強盜,連累無辜,判絞刑。

唯一不足之處,就是那些盜賊沒能一起被抓到。縣令居然就此放棄了,這實在令人氣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