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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為救同事失手殺人,同事卻拒絕做證,出獄時未婚夫已另娶

2003年9月10日凌晨4點30分,北京海淀區警方接到一通報警電話,稱位於本轄區內,龍潭山莊飯店的女員工宿舍樓內發生一起命案。

警方趕到時看到現場宿舍樓裡滿地的血跡,一個女子手拿尖刀雙手沾滿鮮血,眼神呆滯地愣在原地,她沒有做出任何反抗,任由警方將其帶上了警車。

清醒後她看著警方,問了一句:

“我殺人了?我也會死嗎?”

該名女子叫做吳金豔,她被暫時關押進了監獄。

吳金豔

吳金豔在獄中等著家人男友前來,一天、兩天……四個月過去了,吳金豔從滿心期待到大失所望。

直到看見滿頭白髮的母親匆匆趕來時,吳金豔悲從中來,她崩潰大哭,知道接下來等待自己的可能是死刑。

如果時間可以倒退,她絕不會來北京,絕不會捨己救人……

農村姑娘為愛打工

2001年,年僅19歲的吳金豔,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心思單純的她對鄰村的帥氣小夥兒尹春生情竇初開。

尹春生也愛慕吳金豔許久,就這樣,兩個情投意合的愛人在一起了。

他們漫步在夕陽中,許下一個個對未來美好的期許。

相愛的兩人眼中已經容不下其他人,他們跟家裡商量後,決定結婚共度餘生。

吳金豔

眨眼間來到2003年,這對甜蜜的戀人相約在今年的秋天舉行婚禮,眼看幸福的婚姻生活即將到來,兩人既期待又緊張。

吳金豔跟尹春生出生在內蒙古左阿魯科爾沁旗的村落。男友尹春生家是鄰村的有錢人,跟尹春生比起來,吳金豔的家境就差了許多。

吳金豔的父親在她小時候生了一場大病,自此便失去了勞動力。家中生活拮据,眼看婚期將近,家中籌備嫁妝的錢還是有些緊張。

為了減輕父親的負擔,讓這場夢想中的婚禮更有排面,吳金豔決定趁距離婚期還有一段時間,出門打工賺點錢,攢夠自己的嫁妝。

吳金豔想內蒙古離北京不算遠,而且在北京這種大城市打工賺錢的機會多。最重要的是尹春生的親姐姐尹小紅也在北京打工。到時候自己去北京,身邊也算有個自家親人可以互相照顧。

跟男友尹春生商量後,吳金豔打包好行李,踏上了前往北京的列車。

北京很大,很繁華。吳金豔看著眼前拔地而起的高樓大廈,不免咂舌。

“等我有了錢,也要和春生在大城市買房子!”

吳金豔懷著對未來的憧憬,朝車站外的大廳走去。

門外尹春生的姐姐尹小紅,早早就來到車站外等候著。

前不久接到弟弟的電話,說

“準弟媳”

吳金豔要來打工,讓尹小紅抽空去車站接一下。

尹小紅很爽快地答應,並熱情招待了吳金豔,短時間相處後,兩個同齡女孩相談甚歡。

尹小紅提議,讓吳金豔也留在自己打工的山莊飯店,正好飯店近期在招人,兩個人在一起也有個照應。

而且在飯店工作包吃包住,可以省下一大筆開銷。這待遇讓吳金豔心動了,加上她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出門找工作也需要點時間。

吳金豔答應了尹小紅的建議,第二天便去酒店面試,正式上班後,吳金豔和尹小紅住在同一處宿舍裡。

兩人經常出雙入對,成為一對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準新娘”成“殺人犯”

這天下班後,兩個男同事孫金剛和李光輝叫住她們,要邀請她們出去吃飯。

吳金豔馬上要成為人妻,自知應該和男同事之間保持距離,便禮貌地拒絕了。

可孫金剛依舊緊追不捨地逼問,勢要兩人答應為止,並且一直不懷好意地盯著尹小紅。

吳金豔早就察覺,孫金剛近期總是對尹小紅無事獻殷勤,暗示自己對尹小紅有意思。可是尹小紅似乎對孫金剛這樣的行為很是反感,三番兩次明裡暗裡地拒絕他。

吳金豔曾經找尹小紅談過,尹小紅表示看不上痞裡痞氣的孫金剛,覺得他雖然是北京本地人,但不思進取沒有出息。

“他一個大男人不像咱們,有手有腳,不去找份賺錢多的工作,每天在飯店混吃混喝。穿的那個窮酸樣,我看他家裡也不好,我才不願意搭理他。”

尹小紅是這麼跟吳金豔說的,從那之後吳金豔成了尹小紅的擋箭牌,孫金剛找她時,她就以要陪吳金豔為由推辭掉。

這次面對孫金剛的糾纏,吳金豔率先出來,拉著尹小紅走了。

孫金剛和李光輝見吃了癟,便悻悻離開。

轉眼時間來到8月,吳金豔準備幹到下月月底就回家準備婚禮的事。

尹小紅這幾天比較開心,因為孫金剛辭職了,沒人再死皮賴臉地纏著她。不過他的好兄弟李光輝還是繼續在飯店裡幹。

這天是吳金豔和尹小紅的班,飯店格外忙,吳金豔忙上忙下累得夠嗆。那邊又有人催促有桌客人要走,讓吳金豔過去收拾一下。

吳金豔收拾完桌子,看到了不遠處的孫金剛和李光輝一行人,他們正坐在旁邊的桌子上,桌子上點了很多菜,他們大聲嚷嚷叫喊著。

孫金剛不是辭職了嗎?怎麼又來了?吳金豔心裡嘀咕著,她沒多管閒事,徑直快步離開了他們那桌人。

第二天吳金豔聽人說,李光輝利用職務之便請朋友在飯店吃“霸王餐”,被發現後老闆直接開除了他。

吳金豔不愛八卦多舌,便岔開這個話題,不再討論他們。

可不久後,尹小紅卻接到了孫金剛的電話,電話那頭孫金剛對著曾經愛慕追求的尹小紅破口大罵,尹小紅氣得差點哭出來。

原來是李光輝被辭退後,轉眼跟好哥們孫金剛混在一起。他告訴孫金剛,很有可能是尹小紅洩密他們吃“霸王餐”,並且添油加醋地將平時尹小紅跟同事嘲諷孫金剛的話告訴了他。

孫金剛立刻怒火中燒,由愛生恨打電話臭罵了尹小紅。

“是你這個賤人告的密吧?你給我等著!”

尹小紅不甘示弱地罵回去,隨即掛了他的電話。可沒成想到了早上,孫金剛和李光輝越想越生氣,決心給尹小紅一點顏色看看。

9月10日凌晨一點,吳金豔她們剛下班,準備回到宿舍簡單洗漱一下就睡覺。

可剛到宿舍不久,她們就被一陣激烈的敲門聲嚇了一跳。

“開門!臭娘們!把門給老子開啟!”

門外傳來孫金剛和李光輝等人的聲音,尹小紅害怕極了,方才在電話裡李光輝就揚言要報復她。

門被他們猛力踹開,吳金豔看到孫金剛他們三人闖了進來。幾個手無寸鐵的小姑娘朝外大聲呼喊求救,可是面對三個窮兇極惡的大男人,周圍沒有人敢過來幫她們。

孫金剛進來後,二話不說就朝尹小紅拳打腳踢,尹小紅招架不住,她的衣服都被孫金剛撕爛。

看著“大姑姐”被人這樣打罵,吳金豔忍不住上前勸阻。她試圖過去拉住孫金剛,可孫金剛反手就是一拳把吳金豔打倒在地。

孫金剛突然朝吳金豔拳腳相加,甚至用力撕爛了吳金豔的上衣,致使整個胸部都袒露在外面。隨後還整個人趴在吳金豔的身上,吳金豔覺得孫金剛想要強姦她,立刻拼命反抗。

她摸索到床頭的一把水果刀,朝孫金剛的胳膊上劃了一道口子,孫金剛吃痛,放開了吳金豔。

這時的吳金豔只想自保,她拿著刀逼退孫金剛,可李光輝突然抄起窗臺邊的鐵鎖,朝吳金豔用力砸過去。

吳金豔慌亂中,拿著刀朝前刺了兩下,沒想到正中李光輝的心口,他應聲倒地,很快就沒了動靜。

吳金豔嚇得癱倒在一旁,尹小紅一直躲在牆角遲遲不敢上前。

直到警方把吳金豔帶走,尹小紅都沒有再理會過吳金豔。

真心錯付,有情人終成負心漢

李光輝死了,被送往醫院的過程中,失血過多搶救無效。

吳金豔很可能會被判處故意殺人罪,她在獄中這段時間,一直希望尹小紅能夠向警方說明當時的情況,自己是出於被迫才不得已傷人。

吳金豔認為自己挺身而出救了尹小紅,尹小紅會告訴男友尹春生,他們一定會救自己。

可是她足足等了四個月,從2003年的9月等到來年天氣轉暖,男友尹春生一次都沒來過,竟連自己的家人也沒來找過自己。

吳金豔面對著冰冷的牆壁,心底的寒意越來越重。

“金豔啊!我的孩子!你怎麼樣了?”

吳金豔的母親來監獄探望她,吳金豔再也繃不住了,她淚流滿面地將自己的經歷告訴了母親。

“媽,尹小紅回家沒有告訴你們我出事了嗎?春生呢?是不是警察不讓你們來看我?”

“尹小紅回家後根本對你的事隻字未提,前不久警察才通知我們,說你殺人了。尹家知道後,就直接退婚了,尹春生接著又找了其他村的姑娘,已經結婚了。”

吳金豔聽到母親的話後,如遭雷擊。她沒想到曾經跟自己海誓山盟許下終生的人,竟然轉頭就娶了她人。

“不……不可能!不可能的!春生不會不要我的!”

吳金豔不敢置信地喃喃自語,她美好的人生在頃刻間蕩然無存,以前所有的憧憬皆化為泡影。

吳金豔

吳金豔的母親,是一個沒念過書的農村婦女,經過多方打聽,才找到了關押女兒的監獄。

吳金豔的父親在聽到女兒被捕的訊息後,差點昏死過去。他本來也堅持跟妻子前來看望女兒,可是吳母擔心他身體承受不住,決定自己前來。

母親走後,吳金豔整個人像被抽空了般,她整夜整夜睡不著,頭髮大把大把地掉。整個人憔悴不已,二十多歲的花樣年紀短時間內一下老了十歲。

善良的吳金豔怎麼也想不到,自己不顧危險捨命救下尹小紅,她卻當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就連她的家人也未告知一聲。

吳金豔

一趟北京之行,短短几個月的時間。自己失手殺人入獄,被未婚夫拋棄,從即將待嫁的新娘成為階下囚,吳金豔從天堂墜入地獄。

吳金豔這才明白,原來自己的真心相待不值錢,人性原來可以泯滅到這樣的程度。

人心可畏,法律還清白

吳金豔殺人入獄的訊息,很快在村裡傳開。村裡很多愚昧無知的人,到處謠傳吳金豔是因為幹了不正當的勾當,被人強姦後殺了人。

他們每天戳著吳母吳父的脊樑骨,兩位老人承受著村裡人的白眼。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女兒不是故意殺人,女兒掙的都是合法的乾淨錢。

他們得知李光輝一家請了專門的律師,要求法院判處吳金豔刑罰的同時,賠償李家二十多萬元的賠償款。

二十多萬和女兒一輩子背上殺人犯的罪名,老兩口實在承受不住這樣的結果。

老兩口希望法律可以還給女兒一個公道,離吳金豔開庭宣判的日子越來越近,老兩口拿出一輩子的積蓄,去了北京的律師所諮詢,準備也給女兒請一名律師做辯護。

可是光諮詢的花費,就消耗了他們一大半的錢。在這個關鍵時候,內蒙古的楊鳳蘭律師,提出免費為吳金豔辯護,老兩口對她感激不盡。

楊律師聯絡上尹小紅,希望她能出庭為吳金豔作證。可是她卻一口回絕了,表示不願意摻和這件事。

“我沒想到她能說出這樣的話,如果她有最起碼的良知,都應該為吳金豔作證!”

楊鳳蘭律師回憶起當時跟尹小紅的對話,臉上依舊帶著一絲不平的怒氣。

2004年7月29日,在監獄中關押了長達十個月之久的吳金豔被送往北京海淀區法院接受審判。

吳金豔非常忐忑,她沒有讀過多少書,沒有多少知識,不知道法官會怎樣處罰她。

碩大的法庭裡,吳金豔第一眼就看到了年邁的父母,她忍不住哭起來。

楊鳳蘭律師辯護認為,李光輝等三人對吳金豔和尹小紅實施侵害時,吳金豔奮起反抗拿刀自衛。

“而且當時孫金剛意圖猥褻吳金豔,被逼退到門口後,李光輝拿鐵鎖繼續攻擊吳金豔時,她才拿刀刺向李光輝,吳金豔的做法完全出於正當防衛!”

可是原告卻否認了孫、李等三人對吳金豔和尹小紅有過傷害舉動,主張吳金豔是故意殺人!

雙方爭論不下,最後楊鳳蘭拿出另一當事人尹小紅的證詞,證實了當時情況確實如吳金豔所說那般。

最後法院一審判決,吳金豔在被孫金剛侵害時,拿刀逼退他。但李光輝又進一步拿鐵鎖攻擊吳金豔,才造成吳金豔拿刀刺向李光輝,致使李光輝死亡的局面。

法院認為吳金豔雖拿刀刺向李光輝,造成李光輝死亡,但屬於保護自身權利的正當防衛行為。故法院宣判

吳金豔不負刑事責任,不用承擔李家索要的民事賠償,吳金豔被當庭釋放!

吳金豔被無罪釋放

吳金豔的事蹟引來媒體的關注,被大肆報道後,全國各地的人民都紛紛表示同情這個可憐的姑娘。

好在公道自在人心,法律終將償還她的清白。

吳金豔回到村裡後,面對村裡人審視的目光,她昂首挺胸大步向前。

“我要好好努力工作,賺錢孝順我父母!”

吳金豔沒有對生活喪失信心,她依舊相信自己的未來會充滿陽光和微笑。

人生亦是如此,大起大落後,我們仍要保持一個不滅的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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