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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為武大郎報仇時,為何不殺王婆?專家:這就是武松的過人之處

我們都知道水滸傳中有五大主人公,分別是宋江,李逵,林沖,武松,魯達。而武松的形象在人們心中一直是比較正義高大的。戰鬥強悍,豪情萬丈;怒殺潘金蓮,鬥殺西門慶,為兄討回公道;大鬧飛雲浦,血濺鴛鴦樓,而後成功脫身,進入梁山。

武松有一個同胞哥哥,叫作武植武大郎。雖是同胞兄弟,然武松身高八尺有餘,力大無窮,而武大郎其人身高五尺,相貌醜陋,靠著賣炊餅維持生計。武松自幼父母雙亡,由哥哥武植撫養成人,武松自然對大哥尊敬非常。武松的嫂嫂潘金蓮,是出了名的賢淑美麗。按照當今社會來看,武大郎在當時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每天的收入還算穩定,而且還有一個貌美如花的妻子,還有一位忠肝義膽的兄弟,可以說是人生的贏家,按理說武大郎有一份穩定的深入,有一個貌美如花的妻子,有一個義薄雲天的兄弟,可以說是人生贏家。但是好景不長,潘金蓮出軌西門慶,武大郎後來更是被害身亡。兄長被害,含冤而死,武松自然不會善罷甘休。告官無果,決定親手解決,然後便有了十分精彩的血濺鴛鴦樓。這裡面卻有一個讓人深思細節:武松在殺嫂之前,為什麼要先解開衣服呢?

其實這正是武松的高明之處。很多人都說武松對嫂子一直心存幻想,也有人說武松頭腦發達,四肢簡單,暴力無腦。這些都是無稽之談。實際上,武松作為陽穀縣步兵都頭,相當於現在的刑警隊長,頭腦冷靜,武功高強,江湖經驗十分豐富,透過景陽岡打虎和飛雲浦那一段我們可以看出,武松的手段十分高明,絕非有勇無謀之人。而且,在知道大哥身亡之後,沒有直接提刀復仇,而是去找人證物證去縣衙告官,更是證明了這一點。如果武松直接提刀殺了西門慶與潘金蓮,雖然在道德上會受到人們的稱讚,但是法不容情,而且武松作為官家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嚴重的話,可能會判死刑。我們可以看到宋朝的法律規定,如果親人被害身亡,只能告官,而不能私自尋仇,不然與殺人者同罪。

西門慶確實有點勢力,連東京都有他的人,收買一個小小縣衙,自然不在話下。於是,官府以證據不全的理由駁回了武松的請求。殺兄之仇,不共戴天,此仇不報,天理難容,武松被逼無奈,只得自己報仇。但是報仇這事說的容易,但是一不留神可能會把自己也搭進去。武松深明其中的要害,於是找來街坊鄰居作證,逼迫王婆與潘金蓮認罪伏法,簽字畫押。有了證據之後才開始真正的報仇。

而扯開潘金蓮的衣服則是因為宋朝的一條法律規定。宋朝的時候殺人的罪名分為謀殺,故意殺人和鬥殺等等幾種不同的型別,其中謀殺和故意殺人比較嚴重,需要償命,而鬥殺的情況則比較輕。所以武松扯掉對方的衣服,就是為了,想要偽造出一個打鬥的現場,如此一來,官府也就有了為武松減罪的證據。官府的文書上寫道:潘金蓮與武松二人發生爭鬥,西門慶過來幫忙,現場一片混亂,武松失手,誤殺二人。這個罪名使得手沾兩條人命的武松只受到了發配的懲罰。我們可以看到武松熟知法律,又懂得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這樣一來,既報了仇,又不至於丟掉姓名。

至於唆使潘西二人通姦的主謀王婆,武松按理說應該對其恨之入骨,生剝活剮都難解心頭只恨,但卻沒有親自動手,而是將王婆帶回了縣衙,交由官府處置。最後王婆也是罪有應得,被遊街示眾,凌遲處死。那麼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首先就是因為武松需要得到官府的認可,讓官方承認兄長的確是被害身亡,而如果殺了王婆,則缺少人證,對武松的官司極為不利。其次就是沒有人為王婆撐腰,官府之所以對手沾人命的西門慶置之不理是因為西門慶背景雄厚,有強大的人力財力做後盾,小小的縣衙官府得罪不起。所以只能有武松親自解決,俗話說橫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面對武功高強,一心為兄長報仇而捨命的武松,西門慶也是毫無辦法。而王婆則不同,王婆沒有西門慶的勢力,官府自然是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不得不承認,武松的心思之縝密,的確可以說是智勇雙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