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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談:古代疑難案件中的智慧與謀略

在法律實務中,疑難案件是令司法者感到非常棘手的工作。稍有不慎,就會弄成冤假錯案。當然從另一個角度看,疑難案件也為優秀的司法工作者提供了展示才華的舞臺。

俗話說“辦法總比困難多”,只要能夠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就有機會從浩瀚的案卷中發現蛛絲馬跡,從而正義當代,流芳未來。

同古人相比,今天的司法者應該感到無比幸福。因為在日新月異的科學技術輔助下,許多困惑千百年的老問題迎刃而解,它們在攝像頭、實驗室等“現代照妖鏡”面前一一現形。

在傳統社會,司法者缺乏足夠的科技力量的幫助,卻依然能夠破解大量的疑難案件。除了依靠自己的法律智慧,有些案件的解決甚至與兵家所運用的謀略異曲同工,令人拍案叫絕。其中所蘊含的深刻哲理,對於今天的疑難案件裁判也有所啟示。

明察秋毫

司法工作者每天都要與案卷打交道,疑難案件的卷宗往往浩如煙海,讓人難以捉摸。越是遇到這種情況,往往越需要司法者擁有一雙慧眼,能夠明察秋毫,從案卷中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北宋著名的理學家、“程朱理學”創始人程顥,不但哲學造詣高深,也是一名斷案能手。

在澤州晉城知縣任上,程顥就遇到了這樣一起疑難案件。某天,本縣富戶張氏的兒子來到縣衙告狀。張家少爺告訴程顥,自己的父親不久前剛剛去世。幾天以後,突然有個老頭兒來到自己家中,說道:“我是你的親生父親啊,現在我來和你一起生活。”聽罷此言,張少爺當然滿臉疑惑。可誰知這位老者卻侃侃而談,把當年事情的來龍去脈講得清清楚楚,令人且信且疑。

為穩妥起見,張公子還是請老者前往縣衙,求縣令程顥裁決。

老者見到縣令,便說:“當年我外出遠遊行醫,妻子在家生下一個男嬰,當時家中非常貧困,沒法養活這個孩子,只好把他送給大戶張三翁。某年某日,孩子被某人抱走,某某為見證人。”程顥聽罷反問道:“時間已經過去那麼久了,你怎麼能記得這麼清楚呢?”

老者答道:“當年我回到家知道這個訊息後,就把這些資訊記錄在藥冊裡了。”程顥拿來藥冊,仔細翻閱其中的內容,發現首尾完備,言語周詳,無法找到漏洞。

忽然,他發現藥冊中記載的“張三翁”一詞似乎存在問題。於是轉身問張公子:“你今年多大年齡了?”張氏回答道:“我今年三十六歲。”程顥又問:“你父親去世時候多大年齡?”答道:“我父親是七十六歲去世的。”

程顥聽罷,豁然開朗。他笑著詰問老者道:“孩子出生之時,張父不過四十歲,當時人們就稱呼他‘張三翁’了嗎?”老者聽罷,惶恐不已,連忙磕頭認罪。

程顥慧眼善斷的典故不止一件。早年擔任京兆府鄠縣主簿時,有位縣民借自己兄長的房子居住,某天忽然在院子中挖出了一大堆銅錢。房主的兒子聽說此事後,便來到縣衙告狀,聲稱這些錢是自己父親生前所埋藏,現在應當歸他所有。

縣令接狀後感到十分為難,他轉身問身邊的程顥:“這個案件沒有充足的證據,你看該怎麼辦呢?”

程顥仔細查看了涉案錢幣後答道:“這很好解決。”他喚來原告問道:“你父親藏這些錢已經有多少年了?”對方回答說:“二十年。”程顥聽罷,便喚來衙役,令其取出一千銅錢,質問道:“現在官府所鑄造的銅錢,不到五六年就已經遍行天下了。這些錢是幾十年前你父親未居住到此地時所鑄造,你說這是為什麼呢?”

對方聽罷,馬上服罪。如果按照一般的裁判思路,這兩位當事人沒有足夠的證據,大機率會輸掉訴訟。程顥獨具慧眼,運用自己的法律智慧巧妙揭穿了謊言,可謂善斷者之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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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謀斷案

許多有經驗的法律人都會感嘆,法庭猶如戰場。其實早在百家爭鳴的先秦時期,法家和兵家的關係就頗為密切。這兩種思想互通有無,備受列國尊崇,是歷史潮流滾滾向前的重要推動者,秦國就是法家與兵家融合的最突出代表。古往今來,因善斷流芳百世者,往往能夠從兵家謀略中汲取營養,在處理疑難案件時,助自己一臂之力。

晚唐廉吏劉崇龜,以能書善畫著稱於世。在廣州地區任職時,他巧用謀略,不但偵破了一樁大案,還挽救了無辜受冤者的生命。某天,一位風度翩翩的富家公子乘船出遊。船泊岸邊之時,忽然發現岸邊有座未關門的大宅院,院內有位妙齡美女,看到外人毫不迴避。這位公子見狀,便上前挑逗道:“今天晚上我來與你幽會。”對方竟欣然默許。

到了黃昏,女子果然開啟院門等候。沒想到的是,公子未到,卻先引來了盜賊。盜賊進入院中後,發現房內沒有點蠟燭,便打算行竊。女子不知來者是賊,還以為是盼望多時的公子,遂欣然前往迎接。

盜賊被突如其來的人嚇了一跳,還以為是主人來捉自己,便拿起手中的刀向來人砍去。沒想到這一刀竟將女子直接斃命,盜賊也被眼前的場景嚇蒙了,趕忙棄刀而逃。

片刻工夫,富家公子如約而至,剛一進門就踩在血泊之中跌倒了。用手一摸,發現美女竟然已被殺死。公子驚駭不已,慌忙跑回船上,匆匆解纜而去。

第二天,女子家人沿著血跡追蹤到江邊,周圍的百姓告訴他們,昨晚有個公子匆匆乘船而去。官府立即派人緝拿,很快便把這位公子抓捕歸案。飽嘗嚴刑拷打,公子堅持不認自己是殺人兇手,只是一遍遍地陳述事情經過。

案情至此,依照當時的慣例,免不了再用重刑,或屈打成招,或拷問致死,這位富家公子恐怕在劫難逃。

萬幸的是他遇到了劉崇龜,一位極為細心負責的司法官。劉崇龜反覆查驗卷宗和各種物證,發現殺人刀具應是屠夫所用之刀,與這位富家公子身份不符,其中恐有冤情。

經過反覆思考,劉崇龜下令道:“過幾天本府要舉行大型宴會,屆時所有的屠夫都要帶著屠具到官府集合,等待宰殺任務。”到了這一天,屠夫們準時拿著工具前來幹活。傍晚時分,劉崇龜命人告訴屠夫們,今日天色已晚,讓他們先把工具留下,明天再來幹活。

屠夫們走後,劉崇龜命人把殺人之刀與屠夫們留下的一把刀偷偷替換。第二天早上,屠夫們又來官府集合,認領刀具之時,唯獨一名屠夫不肯取走屠刀,說這不是自己的。劉崇龜乘機詰問這是誰的刀。這位屠夫回答這是某某屠夫的刀。

劉崇龜聽罷,急令部下前往緝拿,誰知該屠夫早已畏罪潛逃。案情至此,如何將犯罪嫌疑人抓獲呢?劉崇龜眉頭一皺計上心來。他命人從死囚牢中提出一名待決囚犯,對外宣告這就是那位富家公子,在傍晚時分將他處決,同時讓人四處對外散播訊息。

沒過多久,潛逃的屠夫聽說了這件事。他以為有了替死鬼,自己可以高枕無憂了,便回到家中,遂被官府擒獲。很快,屠夫招供伏法,富家公子也因觸犯《唐律》“夜無故入人家”條,被劉崇龜處以笞刑。

此案跌宕起伏,堪稱傳奇。劉崇龜在辦理這樁案件時,至少運用了兵法“三十六計”中的三條計謀。巧換屠刀,彷彿“瞞天過海”;處決死囚,正如“李代桃僵”;抓捕逃犯,恰似“欲擒故縱”。

此外,在昭雪冤案的同時,不忘依律處公子笞刑,又體現了劉崇龜突出的法律素養。在法律與謀略間遊刃有餘,古人的智慧的確令人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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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案趣談

通常處理疑難案件,對於當事人、辦案者乃至旁觀者都是一件頗為痛苦的事情。但是古代一些疑難案件的裁判過程,卻能讓讀者忍俊不禁。

西漢時期,孫寶曾擔任京兆尹。一個賣鐶餅(饊子)的小販和一位村民在路上不小心相撞,鐶餅掉落碎了一地。村民只認賠五十枚鐶餅,而小販卻堅稱損失了三百枚。雙方鬧至官府,誰也拿不出更有力的證據。孫寶命人另買一枚鐶餅,稱其重量,再把所有碎的鐶餅稱重。結果顯示,應是小販虛報數量,妄圖訛詐,小販遂服罪。

同樣是漢朝時期,一天,某人拿著一匹縑(粗厚織物)入市販賣,天降大雨,他便舉縑遮雨。一人路過,央求在縑下避雨,持縑者好心答應。雨過天晴後,路人竟然說縑是他的。雙方爭吵不止,來到官府。太守薛宣下令每人各拿一半,就此結案,眾人疑惑不已。誰知這是薛宣的“欲擒故縱”之計。兩人離開衙門後,他派人偷偷在後面追蹤。結果一人唉聲嘆氣,稱冤不已;另一人卻歡天喜地,直呼太守恩典。薛宣立刻派人把歡喜者捕來問罪,此人很快便磕頭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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