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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自稱能替人“辟邪祈福”,詐騙487萬元……

會看風水會消災

能保平安能招財

真有這麼“神”的本事

還食人間煙火?

女子夥同他人以迷信騙取財產

江西南昌,無業女子盧某在2016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間,稱自己是“王母娘娘”,是“風水大師”,會看風水為人消災解難,攜其同夥鄒某裝神弄鬼搞迷信,以借款名義詐騙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87萬餘元(其中被告人鄒某參與詐騙數額共計人民幣38萬餘元)。

在2016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間,被告人盧某單獨或者夥同鄒某1

以將錢押在菩薩身邊保佑一起發財否則將遭殃為由,多次騙得被害人徐某共計358萬餘元;

2

以虛構借錢買房的方式,騙得被害人吳某25萬元、劉某32萬元;

3

以虛構借錢做風水壓財保平安為由,多次騙得被害人黃某共計59萬餘元;

4

以“王母娘娘”可治好被害人熊某女兒疾病為由,騙得被害人熊某8萬餘元;

5

以替被害人饒某“操作”結清外債,將錢放在菩薩身邊壓福報為由,騙得被害人饒某2萬元;

6

以將錢放在菩薩身邊押三個月,可保佑胡某身體健康及麻將館生意興隆為由,騙取被害人胡某1。8萬元;

7

以借錢放菩薩身邊為老闆求財為由,騙得被害人汪某1萬元。

事情敗露後,盧某與鄒某被訴至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盧某的家屬及辯護人申請對盧某進行精神病鑑定。經鑑定,盧某作案時無精神疾病,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故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案發後,被告人鄒某的家屬代為退賠了部分經濟損失。法院:盧某與鄒某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盧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單獨或夥同被告人鄒某,騙取多名被害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87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中被告人鄒某參與詐騙數額共計人民幣38萬餘元,數額巨大,故盧某與鄒某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被告人盧某在偵查階段及庭審時均否認其主要罪行,依法不能認定為坦白。被告人鄒某系從犯,且自願認罪認罰,依法應可從輕處罰;其家屬代為賠償了部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並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諒解,酌情可從輕處罰。

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盧某有期徒刑十五年、鄒某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5萬元。責令兩名被告人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480萬餘元。

法官提醒

大家要摒棄封建迷信思想,相信科學,不要輕信他人,不要隨意洩露個人和家庭資訊,謹防不法分子借封建迷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文章:公眾號@東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