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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奇案故事,花錢消災

陳某原本是某縣的縣令,是正兒八經的科甲出身。怎奈為官一任,陳某光想著貪贓枉法了。百姓深受其害,於是集體上訪好幾年,終於將其拉下了馬。然而陳某丟官回鄉後,專心幹起了訟棍(黑律師)的勾當,賺的錢比當縣令時還多。

陳某頗通律令,沒幾年就成了大名鼎鼎的訟棍,其顛倒黑白的功夫可謂了得。凡是陳某插手的官司,基本上沒有不勝訴的。無論原告還是被告,只要你花足了銀子請陳某出手,結果基本都能如你所願。

話說當時有一位姓高的富人,其實這位高某也是個貧寒出身。高某發跡之前,曾向一位姓丁的寡婦貸了一些銀子,作為發家的根本。高某頗有生意頭腦,再加上後天的勤懇,後來逐漸富裕了起來。然而高某富裕了,丁寡婦卻慢慢變得貧窮起來。終於有一天,丁寡婦窮得已經無米下炊了,於是就向高某討要欠她的錢。

然而高某有了錢,竟變得為富不仁起來。丁寡婦向他討要欠銀,高某竟然耍起了無賴,不承認向她借過錢。任憑丁寡婦如何哀求,高某就是鐵了心不還。丁寡婦無奈,後來實在絕望至極,於是就在夜裡跑到高某家門前上吊自殺了。

第二天高某起床後開啟門一看傻眼了,於是趕緊跑去找陳某求救。高某雖然已經發家致富,但並非鉅富之家,說白了也是平頭百姓。高某怕官司纏身,毀了自己剛剛開始的美好生活。儘管陳某明碼標價,此時高某也不敢再有半分吝嗇了。

陳某詢問了一下來龍去脈,給高某寫了一個紙條,然後讓他回去按照紙條行事即可。陳某則在家裡,為高某寫了一份辯訴詞。後來丁寡婦的家人得知她的死訊,於是就將高某告到了縣衙,理由是丁寡婦向高某討要欠銀不得憤恨自殺。

然而等到縣令開堂審案,在陳某的幫助下,高某最後卻被無罪釋放。倒是丁寡婦的家人,反被治了個誣告的罪名。這是何故呢?原來問題就出在陳某給高某的那張紙條上,陳某給高某的紙條上寫的幾行字,大概意思是:讓高某先回去給丁寡婦換雙一模一樣的新鞋子,然後再在她的脖子上用繩子勒一下。

等縣令接案後,帶著仵作去驗屍,發現丁寡婦的脖子上有兩道勒痕。再者昨天夜裡下了雨,至今街道上泥濘不堪。而丁寡婦的鞋子則比較乾淨,這兩點就足以證明,高某家門前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肯定是丁寡婦死後被移屍至此。

不得不說,這位陳某還真有兩把刷子。在陳某的辯護下,縣令最後以他殺移屍至高某家門前結案。高某最後被無罪釋放,而丁寡婦的家人則被判了個誣告之罪。一樁並不算簡單的案子,就這樣在陳某的參與下,很快便了結了。並且大多數人都無異議,只是對於丁寡婦及其家人來說,真是冤枉至極。

丁寡婦雖然是自殺而死,然而說到底卻是被高某逼迫所致。若是高某本本分分的還了丁寡婦的銀子,一個落難的寡婦又何至於尋短見。本想著用那筆銀子應急呢,誰知碰到了一位中山狼一般齷齪的丈夫。不求讓他知恩圖報,他反倒恩將仇報起來。

借錢時是孫子,還錢時竟耍起了爺爺的威風。欺負一個寡婦,不得不說這位高某的人品差到了極點。然而縣令斷案也太過草率,竟被一個訟棍矇騙。難道花錢真的就能消災嗎?我看不盡然,高某雖然花了幾百兩銀子躲過了牢獄之災,但卻逃不過良心的拷問。

這個案子在陳某的幫助下,高某雖然最終如願以償躲過了法律的制裁。然而從此卻在心裡留下了陰影,時常從睡夢中驚醒,沒多久便患病不治身亡。隨著高某的去世,高家也逐漸敗落,妻妾紛紛改嫁。高某當時只有一個女兒,後來嫁給了一位佃戶。

而陳某呢,雖然詭計多端,參與的案子基本都能勝訴。但是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後來還是翻了車。善惡終有報,只是這報應有時候來得遲一些罷了。陽光照下,雖然不能讓人間處處都能熠熠生輝,然而陰暗的角落終究不至於永久陰暗,光明遲早會將其吞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