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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兒子考科舉,魯迅爺爺派人賄賂考官,結果差點被斬首

學而優則仕,封建社會時期,學子終其一生只為科舉考中。范進人到晚年,一朝成為舉人,立刻呈現瘋癲狀態。

同樣為科舉而瘋狂之事,在魯迅家也曾出現。只不過,不同的是,范進因中舉成為瘋子,而魯迅爺爺卻因鄉試作弊,差點喪命。

一、為中舉,賄賂考官

魯迅的父親周伯宜,自幼苦讀,人過中年卻依舊是個秀才。人生最美好的階段已經過半,周伯宜有家有兒,卻是事業無成。

對於讀書人來說,考不中科舉即是讀書無用,重新回去種田也是弱男子一個。為此,周伯宜經常著急上火,周伯宜的父親周福清也是看在眼裡,痛在心裡。

可惜,自家在官場上無人相助,否則也不至於如此。

這一年,周福清決心鋌而走險,採取非常手段幫助兒子。周伯宜考試,周福清自然幫不上任何忙,但是在改卷和監考上,卻可以大做文章。

監考官與改卷官,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結局大不相同。幸運的是,這一年的浙江鄉試主考官殷如璋,恰好是周福清同年進士,兩人雖算不上好友,但總算能說得上話。

不過,這等賄賂有失顏面之事,周福清自然是不會親自去做,他排手下陶阿順帶著銀票和信件前往。

在考場門外,陶阿順直接了當表明來意,將手中的銀票遞給殷如璋。殷如璋收下銀票,還未來得及說話,只見副考官朝這邊走過來。情急之下,殷如璋給陶阿順使眼色,示意他先走。

但偏偏,這陶阿順是個粗人,根本不懂殷如璋的意思,只以為他光收錢,不辦事。

於是,陶阿順拉著殷如璋的衣服,一點不肯鬆手。

二、現場被抓,以錢買命

在這種情形之下,殷如璋自然是要撇開關係。

他靈機一動,立馬抓住陶阿順,以“賄賂考官”為名,將他抓了起來。

緊接著,還在考場考試的周伯宜也被抓了起來。這一次,周家便等於坐實了賄賂考官之罪。

在清朝,科舉考試中賄賂是是死罪。為了保住兒子的性命,周福清立刻前往衙門自首,將罪責攬了下來。

此前,周福清一直是周家頂樑柱,一朝入獄,曾經的人際關係也就此崩塌。為了保住周福清的性命,周家變賣家產,在官場疏通關係。終於,周福清的斬立決變成“斬監候”,也就是我們現在的死緩。

但是按照清朝的制度,即便是暫時不會被斬首,周福清也需要每年曆經斬首考察,依然有被殺的風險。要想保住性命,周家必須在每年考察之前,將大量財產送進官府。

在清朝末年的官場,有錢能使鬼推磨,有錢亦能買活命。

周福清的性命,便在“金錢”的堆砌下苟延殘喘。靠著這種方法,周福清雖然慢慢保住性命,但是周家的榮耀卻比不得往日。

曾經,他們是被人踏破門檻的大戶,而今他們是被人嫌棄的舞弊之家,周家迅速從富裕轉入貧困。

三、自此潦倒,醉心飲酒

在這場不成功的考場賄賂中,周福清喪失的是自由與名聲,周伯宜喪失的卻是一生的鬥志。他此後不可再參加科舉,曾經的秀才之名也被革去。

從仕途來說,周伯宜的一生算是無望了,苦讀半生,自此他只能當個閒人。壯志未酬,向來是讀書人最大的痛,何況周伯宜還因此進過一次牢獄。

自此之後,周伯宜整日裡借酒消愁。

年幼的魯迅,每每看到父親,他都是一副醉酒模樣。甚至有時候,周伯宜喝醉後,還會四處摔碗筷。

在魯迅的回憶中,他經常被父親叫去買鴨梨、蘋果等水果,因為周伯宜喝酒,喜歡用水果下酒。

喝酒向來傷肝,但周伯宜從不聽勸。

到魯迅十多歲之時,周伯宜已經需要每天喝藥養肝。但縱然如此,他始終抱著酒瓶子不撒手。或許,只有在喝醉之時,周伯宜才能幻想自己是意氣風發的少年。

1896年,周伯宜去世,這一年,魯迅15歲。

在魯迅的成長歲月中,父親一直是醉酒潦倒之形象。如今父親去世,他成為家中頂樑柱,又將如何規劃未來?

在母親魯瑞的指引下,魯迅最終選擇了學醫。或許,他是為了救治窮苦大眾,或許他是想起了因傷肝而死的父親。

但是,在日本學醫幾年後,他發現,人要醫的不是身,而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