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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周時期,有名的四大昏君,其中有一個竟然被流放到了"豬圈"

在中國歷史上,有確切歷史記載的商、周時期,有名的昏君就有四個,分別是:桀、紂、幽、厲,他們就是:夏桀王、商紂王、周幽王、周厲王。這其中,周幽王和周厲王是爺孫關係,可是,讓人感到奇怪的是:周幽王是周厲王的孫子,周厲王是周幽王的爺爺,二人合稱“幽厲”卻不叫“厲幽”。孫在爺前面,這倒也算是歷史上的一大奇觀。

其實,這個原因就在於,周厲王的“昏”和其他三位的“昏”是不一樣的。他是改革改“昏”了頭,可以說,他是中國歷史中第一個“改革家”,不過,卻是一個改革失敗的典範。他的改革向上得罪了貴族公卿,向下沒有保護平民百姓的利益。最終,惹得大家都很不開心,就被流放到“彘”去了。彘就是大豬的意思,就好像把周厲王流放到“豬圈”裡一樣。

周厲王的父親是周夷王姬燮,夷王在位的時候,周王室就已經走了下坡路,很多諸侯不朝貢,且相互征伐以擴大自己的地盤,就連蠻夷之地都欺負周王室衰弱,經常侵略周王朝國土,其中,表現最厲害的就是第六任楚王熊渠。他不但不朝貢周王室,反而是攻打庸國(今湖北竹山縣),揚越(今湖北中部),鄂國(今湖北鄂州、武漢一帶)封長子熊毋康為句亶王、次子熊摯紅為鄂王,少子熊執疵為越章王,這可是光明正大的僭越禮制。

姬燮雖非無能君主,也曾征討太原之戎,獲戰馬千匹;也曾烹殺齊哀公呂不辰,改立齊王;也曾在黃河邊上接受蜀國、呂國朝貢,以顯天子之威;也曾社林打獵,捕獲犀牛… …可是,他卻沒有辦法挽救這個衰微中的周王室,最終,憂慮致死。

姬燮的名字讀作“機械”,可能這個名字這讓他的兒子覺得老爸為政太過於機械了,墨守成規,於是,在其即位後就妄圖改革。這位改革家就是死後被諡號為“周厲王”的姬胡。這期間,周厲王姬胡重用三位“改革”的幫手:

其一、為榮夷公,主管財政改革;

其二、為虢公長父,主管軍事征伐;

其三、為衛巫,負責行使監察權。

說起周厲王的“改革”手段,首先,就要斂財,國庫空虛可不行,而他斂財的手段之一就是山林川澤“國有化”改革,強行徵收賦稅。然後,官位也被他當成斂財的手段之一,也就是“賣官鬻爵”,史料記載那時候“爵以賄成”,沒錢不可能當官。用出賣爵位來解決國庫空虛,想以此緩解王室的財政困難。山林川澤國有化,頗有點社會主義的味道。

所以說,這個人像極了後世的王莽,疑似穿越者。

爵以賄成,買來的官員,肯定想收回買官時的“成本”,能不盤剝人民嗎?人民能不反對他們嗎?山川林澤,本應該是貴族和地主的財產,現在你收他們的賦稅,觸動他們的利益好處,他們能支援你嗎?所以,姬胡的“改革”遭到了平民和貴族的上下一致反對。面對上下一致沸沸揚揚的反對聲,姬胡則採用“維穩”的辦法,派衛巫負責的“監察部”執行,凡對“改革”反對的一律嚴懲,禁止以“言論自由”為名,反對“改革”。

於是,國人都不敢說話,甚至,見了面只能點點頭。

在軍事上,姬胡也沒有鬆懈,凡是不來朝貢或者無故入侵周王室土地的,一律採取軍事打擊。姬胡在位期間,就曾調動“西六師”、“殷八師”和大臣的私家兵車百乘,廝御二百人,徒兵千人,發動了“攻噩之戰”;最終,在虢公長父為帥屢戰不勝的情況下,他御駕親征發動了“淮夷之戰”,全部取得了勝利,驚的四方諸侯無敢不服。

此時,就連自視甚高的楚王熊渠也畏懼周厲王的威勢,害怕周厲王的下一個目標是他,趕忙取消了自己兒子“句亶王”、“鄂王”、“越章王”的王號。可以說,在周厲王強大的軍事壓力和“維穩”的政策之下,“改革”看似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卻埋下了很多隱患。人們並不是心服口服,大臣芮良夫諫責姬胡“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就像魯迅先生說的:“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

物極必反,終於有一天,也就是公元前841年的時候,周朝發生了“國人暴動”,姬胡被趕下了臺,被迫逃亡到“彘”(今山西霍縣東北)。召公、周公二位相國共理朝政,號稱“共和” ,史稱“共和行政”。共和行政是中國歷史,尤其是編年史上的一件大事。正是從共和行政開始,中國的歷史有了確切的紀年,從此一直到今天,千百年來不曾間斷,是中國歷史得以保證延續性的重要開端。

其實,周厲王的諡號名副其實,他的確很厲害,對內使得民眾不敢言,對外嚇的楚王聞風喪膽,取消王號;姬胡的名字也算名副其實,他的“改革”就像是胡來亂來,開創了具有周朝特色的山川江澤“國有化”的歷史,更是開創了“防民之口”、“不許言論自由”和推行“維穩”政策的先河,還有,也開創了“賣官鬻爵”的歷史。

最終,“國人的暴動”並沒有將姬胡趕淨殺絕,而是流放到“彘”地後十二年才去世,這也正是從側面說明了:姬胡並不像其他昏君一樣罪大惡極。姬胡的“改革”因為不順民意服從民心最終失敗了,但是,他的“改革”卻為後世的改革具提供了一些借鑑意義。

改革要為人民百姓謀利益,改革不能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改革要增強社會各階層的流動性,為平民提供上升渠道,那樣,才是真正的改革。

參考資料:

【《史記·卷四·周本紀第四》、《王逸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