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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年僅十一竟一箭射死了百米之外的老鷹,這似乎有違現實!

此故事見於《隋唐演義》第十四回:勇秦瓊舞鐧服三軍。根據小說故事情節發展,這還要從秦瓊到幽州充軍說起,話說那北平王羅藝,此人定了一個怪規矩,凡是被押解入府的人,見面時都要打一百殺威棒,正謂“十人解進,九死一生”,可見這殺威棒的厲害之處。最後,眾人決定讓秦瓊裝病受審,以此逃過那殺威棒之刑。

可誰也沒想到,羅藝剛升堂就宣佈退堂,說是午堂後再審,正因為羅藝在罪犯文書上看到此言“軍犯一名秦瓊,歷城人”,觸目驚心,停頓片刻,就宣佈退堂,事後急忙告訴自己的夫人,讓她定奪。到了二審,問清楚秦瓊的父母和小名後,興奮不已,果真像他猜測那樣,此人正是自己的親侄子啊,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羅藝正想授予秦瓊一官半職的,可是又想到,我堂堂北平王,怎麼能因為親戚緣故而破壞軍中紀律呢,於是就決定安排一場武藝比試,如果秦瓊果真弓馬熟嫻,也好理所當然地授予他官職。這時年僅十一的羅成聽說表哥要在軍教場比武,就鬧著要去觀看,可是羅藝有令“平昔吩咐手下的,公子雖十一歲,膂力過人,騎劣馬,扯硬弓,常領家將在郊外打圍。羅公為官廉潔,恐公子膏粱之氣,踹踏百姓田苗,故戒下守門官不許放公子出帥府。”在這裡就可以看出羅藝的公正廉明,絕不因為親情而壞了城中之風氣。為了讓自己的孩子不沾染紈絝之氣,也是嚴加限制他的出行,可看出他對孩子教育之嚴格。

可這羅成也是頑皮,見守衛不讓自己出城,就跑到母親面前又哭又鬧,撒出孩子氣,哭著要去演武廳看錶兄比試,夫人也是拿他沒辦法,派了四位掌家陪他一起去。再說軍教場這邊,秦瓊在眾將領面前耍鐧又耍槍,令在座的將領都稱讚不已,在後來的比試,哪知秦瓊只是隨口一說,說是要射天空中的飛鳥。可是抬頭向空中望了半天,卻無一隻鳥路過,這時中軍就吩咐取來一塊生牛肉掛在杆上,誰也沒想到引來的卻是一隻餓鷹,秦瓊也就急了,這鷹怎會好射,不是自己給自己出難題嗎?

正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小公子羅成在東轅門外,替叔寶道忙:“我這表兄,今日定要出醜。諸般雀鳥好射,惟有鷹射不得。塵不迷人眼,水不迷魚眼,草不迷鷹眼。鷹有滾豆之睛。鷹飛霄漢之上,山坡下草中豆滾,他還看見,你這箭射不下鷹來,言過其實,我父親就不肯重用你了。可憐人也是英雄,千里來奔,我助他一枝箭吧。”說完就撩開衣服,取出花梢小弩,把弦拽滿了,錦囊中取一枝軟竹箭,放在弩上,隱在懷中。那些官將頭目十萬人馬,都看秦瓊射鷹,卻不知公子在轅門外發弩。就在秦瓊無奈射出弓箭的同時,羅成也悄悄射出了他那枝軟竹箭,一箭成功,射下了老鷹,幫秦瓊化解了“危機”。

說到那小公子羅成,在《隋唐演義》小說中十一歲便能彎弓射鷹,這似乎有些誇大了羅成這一形象!小編分析了幾點:一、年齡問題。在我們眼中,十一歲不過是個毛頭小子而已,哪有那麼大的力氣拉弓射箭?就連比他大十幾歲的秦瓊都沒能射傷老鷹。秦瓊,力氣不小吧,行走江湖二十幾年,怎麼說也要比年少羅成力量大吧。

二、距離問題。小說中描述羅成是在東轅門外觀看秦瓊比武,也就是說羅成是在轅門外射的箭,轅門當時距離中軍大帳150步,小說中描述羅藝叫人在距大帳180步處設立旗杆,也就是說老鷹正是在那旗杆上,總共加起來大概有330步之遠,按照我們正常人的話,一步大概是80釐米,330步什麼概念呢?也就相當於264米。可想而知,如此之遠的距離,秦瓊在180步處都沒射傷老鷹,據描述“看見箭來,鷂子翻身,用摺疊翅把叔寶這枝箭裹在硬翎底下,卻不會傷得性命。”而羅成卻一箭將其射死,這似乎也太不合乎情理了吧!

三、弓箭質量問題。小說中描述羅成取的是一枝竹箭,而秦瓊手握的是羅藝的弓,一共配有九枝箭,再怎麼說秦瓊手中的箭也是上等中的上等,一個毛頭小子玩耍時用的弓箭怎麼能與堂堂大將軍的弓相比呢?如此之比就更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