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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閒錢,必須給我女兒買房”“我偏不買,大不了離婚”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01

《增廣賢文》:“明知山有虎,莫向虎山行。”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明知道山中有老虎,就不要像有虎的山中去了,是在提醒我們不要知錯犯錯,不要一意孤行。

與之相關的還有另外一句話:“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如果指代的是有意義的挑戰,具備這種魄力是沒問題的。但如果明知道有危險,對自己不利,卻還一意孤行,就是有問題的。

道理雖然很簡單,但有的人分不清什麼時候該執著,什麼時候該退一步;還有的人自認為自己了不起,不認為自己會判斷失誤,從而偏向虎山行。這兩種認知有問題的人,更容易犯錯誤。

比如人際交往中,有的人明知道算計別人會被拒絕,卻還執意算計;有的人算計別人的時候不認為自己是算計,從而一意孤行,只要被算計的人不傻,這兩種人都會碰壁。

下面這個女人的婚姻中也存在類似的問題,她的婆婆就是自認為一定可以算計成功的人,結果卻輸得一敗塗地:

『我的條件好,不是得益於家庭,而是得益於我自己的努力。很早之前我就明白了什麼叫“不值得定律”,所以一直堅持做值得做的事,結交值得深交的人,遠離不值得的人和事。

用這樣的方式做人做事,淨利潤比較大,不會在不值得的人和事上面浪費時間,所以我在工作和感情方面才會順風順水。

就拿我的感情來說,我自己有實力,又有選擇婚姻的明確原則,所以很容易篩選掉不符合我要求的人,最後優中選優選到了我老公,我們互相符合對方的要求。

我並沒有因此而懈怠,婚後依舊秉承“不值得定律”在生活。我的婆婆小瞧我,不知道我有原則,喜怒不形於色,認為我好說話就是好欺負,於是就要求我給她女兒買房,說反正我有錢,而且她的要求都提出來了,說我絕對不能駁了她的面子。

我沒有如她所願,駁了她的要求,說我沒有她說的那種義務。她惱了,以為發脾氣就能嚇住我:“你有閒錢,必須給我女兒買房,我不是在跟你商量,這是命令,我作為你的婆婆,難道連這種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提嗎?難道我的兒媳就那麼不懂事嗎?”

我向來不吃這一套,明確告訴她:“阿姨,我偏不買,大不了離婚!”

她氣得臉色發青,揚言要去找她兒子告狀,要讓她兒子跟我離婚,結果卻反過來被我老公批評了一頓。我對這個結果不意外,因為我當初選擇婚姻的時候就考慮過這種問題,正是因為認識到我老公跟我是一路人,不接受無理要求,不做不值得的事,所以才會跟他結婚。

我想透過這件事讓婆婆知道我不是好惹的人,也想讓她明白,人與人之間需要互相尊重,不能仗著自己是長輩就倚老賣老,並不是所有人都吃這一套!』

02

前面那個女人經歷的問題,很多人都經歷過同樣或類似的問題,只有少數人會因為膽小懦弱選擇妥協,大多數人會選擇拒絕,會理直氣壯,剛正不阿。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在拒絕之後保住婚姻。

這需要從她婆婆去跟她老公告狀這個環節說起,不是所有男人都能在婆婆告狀的時候向著自己的妻子,如果男人盲目袒護婆婆,婚姻就會出問題。

我們不要小看這種問題,應該由此舉一反三,列舉很多同類的問題,並且運用到自己的婚戀觀當中。

那個女人的老公之所以護著她,雖說是因為跟她是一路人,但這要歸功於她婚前的選擇以及對自己的經營。如果她不在平時的生活中就善於“拒絕”,就很難完善自己的婚戀觀。

換言之,我們在經營自己的過程中,不僅要向外拒絕別人的無理要求,同時要懂得向內拒絕各種對自己不利的東西,只有把“拒絕”的意識覆蓋到一個大的格局上,我們在選擇婚姻的時候才能做到“不合適就果斷拒絕”,從而層層篩選出適合自己的婚姻,以此為基礎,以後遇到的任何問題都很容易解決。

03

那個女人提到的“不值得定律”,是管理心理學中的經典定律,簡單來說就是:“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甚至不值得做。”

這種定律在職場中很普遍,一個人如果做的是一份自認為不值得做的工作,往往會敷衍了事。這種“自認為不值得”的心理,有可能跟管理者的錯誤管理有關,也有可能跟薪資有關,更跟個人感受不到價值和挑戰有關。

這就要求管理者要洞悉員工的心理,想辦法讓他們認識到工作的價值和挑戰性,這樣他們才會認為手上的工作值得做,從而才會做好,從而達到雙贏。

但這種方法並不是用於任何事,有的事情很明顯沒有價值,你自己都認識不到價值,又怎麼能說服別人認為它有價值呢?為了管理而管理就會失去意義。這一點在前面那個女人的婚姻中有明顯的體現,她婆婆提的要求就是為了算計而算計,這對於一個知道什麼叫“不值得定律”的人來說,當然會拒絕,因為不值得。

希望其他人也能將“不值得定律”運用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不管你處在哪個位置,不管你扮演的是什麼樣的角色,對人對事的時候多一層“值不值得”的判斷,能讓你更好地趨利避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