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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義務給丈母孃養老”,聽了鳳凰男的怒吼,我想退婚了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01

《增廣賢文》:“良田萬頃,日食三升;大廈千間,夜眠八尺。”

這兩句話講的是“慾望”和“滿足”之間的關係,即便坐擁萬畝良田之人,也不過一日三餐,吃不了多少東西;即便擁有廣廈千萬間的人,睡覺的地方也是有限的。如此來看,人的慾望不難滿足,很多時候人之所以不知足,是因為放縱了自己的慾望。

從哲學層面來說,人可以細分為肉體和靈魂兩部分,前者所需要的東西是有限的,吃撐了就無法再吃,睡在這個地方就無法再睡在其他地方。在這些基本慾望得到滿足的基礎上,繼續增多就只是點綴,太多了就會無感,這時候人如果不知足,會去追求更多東西來讓自己滿足,卻發現擁有的東西越多越不知足,因為自己把慾望的基礎變大了。

滿足靈魂方面的需求可以平衡肉體方面的需求,通俗一點來說,人的覺悟高了,懂得修身修心了,就不會任由自己被物慾支配,從而會明白知足常樂的道理。這種覺悟就擺在那裡,誰運用了誰會受益,不當回事的人自然無法讓自己從中受益。

下面這對戀人雖然都有自己的需求,但是因為覺悟不同,弄丟了五年的愛情:

『人都有貪念,這無可厚非,問題是,有的人從不判斷自己的貪念是否合理,從未考慮過是否會因為自己貪婪而讓別人感受不好。

就拿我前男友來說,作為鳳凰男的他,想憑藉自己的努力擁有更好的生活,沒問題;想要讓家人跟著過上幸福的生活,也合理;關鍵是,牽扯到的婚姻的時候,難道我只是一個附屬品嗎?難道我只是他規劃當中為他們家服務的傭人嗎?

我覺得所有牽扯到雙方的關係,都不能只憑一個人做主,不能只在乎其中一方的感受,否則兩個人的關係是不平衡的。夫妻關係最能說明這個問題,試想一下,如果我凡事都聽他調遣,凡事都為他和他家人服務,我成什麼了?我不是人嗎?我沒有家庭嗎?我沒有需求嗎?我的需求不需要被滿足嗎?只讓我體諒他,誰來體諒我?他父母養他不容易,我父母養我就容易嗎?

感覺他這個人真的太自私,以前沒有人說他自私,沒有人跟他分析過這方面的問題,他一直不懂可以理解。但我們在一起那麼多年,在談婚論嫁的時候我跟他擺事實講道理,他還不聽,就太不懂事了。

愛他我用了五年,不愛只用了一瞬間,就從我要求他要給我媽養老,他對我怒吼開始,我突然覺得眼前的他好陌生,讓人厭煩。他的要求我幾乎都接受了,我提的唯一一個要求他都不願接受,而且我不止一次跟他說過我媽一個人把我帶大有多不容易,而他卻只想讓我為他們家服務,只想讓我結婚後徹底跟孃家劃清界限,我無論如何無法接受。

我已經退一步說“如果你執意不接受我的要求,就退婚”了,他還不讓步,我只能選擇放棄,因為他沒有我媽重要,我結婚的其中一個目的是想有個人跟我一起給我媽養老,這個條件得不到滿足,我就不會把自己嫁出去。』

02

從“需求”的角度來說,不管是前面那個女人還是她男朋友,各自都有自認為很重要的需求,從個體的角度來說是合理的。但正如她所說,婚姻雖然是由個體組成,但牽扯到的是兩個個體,彼此的需求必須都得到滿足才行,否則不被滿足的那個人肯定會心理不平衡。

有些戀人從愛情過渡到婚姻不會遇到這樣的問題,有些遇到了也能溝通解決,而有些則會像那個女人和她男朋友一樣陷入僵局。

因為“需求”問題陷入僵局的戀人,要麼是雙方都有問題,各自都不願滿足對方的需求;要麼只是其中一方的問題,自己的需求被滿足了,但卻不去滿足對方的要求,如此,她要求你必須接受,你偏不接受,就會僵持不下。

僵持不下的愛情基本上沒有繼續的必要,尤其當你的要求很合理,對方卻死活不願接受的時候,你應該選擇放棄,原因很簡單:你的合理要求都無法得到滿足,其他要求更不要提了,都不會被滿足。

03

人與人相處,應該懂得換位思考,將心比心,尤其像戀人或夫妻這種特殊關係,更應該將心比心,這沒什麼好解釋的,因為雙方都是人,都有自己的好惡,不可能只讓一方體諒另一方。

關於“媳婦給公婆養老”以及“女婿給岳父母養老”的問題,正常情況下是沒什麼好討論的,小夫妻在照顧好自己的生活時,同時兼顧到雙方父母就好。而且,正常情況下,雙方父母都會給予小夫妻幫助,各種矛盾都無從談起。

但凡糾結或爭執該不該給對方父母養老的人,都處於一種不正常的狀態中,其中必然有一個或一方有異常,不懂換位思考,不懂將心比心,只顧著為自己撈好處,只想著讓對方為自己付出,自己卻不願意為對方付出。

正常人肯定很容易分清孰對孰錯,分不清對錯的,以及錯了卻不自知的人,必然是思想覺悟以及觀念方面出了問題。對待這樣的人,你可以跟他擺事實講道理,但如果講不通,就沒必要浪費口舌了,遠離就好。

希望每個人都能多花些時間豐富自己的認知,提高自己的覺悟,只有認知範圍寬了,覺悟高了,人世間很多事才能一眼看明白。如果你的認知和覺悟一直停留在一個很狹隘的層面,就容易迷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