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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雍縣“三抓”推動訴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實

訴源治理是新時代社會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變革,是深化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破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治本之策。近期,納雍縣緊緊圍繞省、市關於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決策部署,突出抓實組織保障、源頭解紛和考核問效,持續保持民商事案件實現負增長。截至3月31日,新收民商事案件收案增幅同比下降9。55個百分點。

——抓組織保障,確保訴源治理工作高位推進。一是成立組織機構。成立了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政法委,負責訴源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統籌推進,加強對分流轉辦原則的適用指導,參與訴源治理工作的考核排程,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問題,印發了《納雍縣關於加強訴源治理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實施方案》,推動訴源治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高效化運作。二是明確處置原則。各單位切實擔負起本地、本行業領域訴源治理工作責任,嚴格按照“誰引發、誰負責、行業(或屬地)配合”的原則落實首要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主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地域責任。截至3月31日,共委派訴前調解案件141件。其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流轉辦訴前委派調解案件130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分流轉辦訴前委派調解案件11件。三是建強調解隊伍。由縣綜治中心牽頭,縣直各部門及各鄉鎮(街道)推薦2—3名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調解工作經驗豐富的人員組建調解工作隊伍。目前,已建成由29個縣直部門、29個鄉鎮(街道)共207名調解員組成的縣綜治中心調解隊伍。

——抓源頭解紛,切實減少民商訴訟案件增量。一是全力推進訴調對接。緊緊抓住訴調對接和訴前調解“牛鼻子”,大力整合調解力量、組建調解團隊、完善訴調平臺,全面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利用好已經形成的委派調解成熟經驗,紮實開展訴前調解工作。截至3月31日,全縣共委派調解案件1807件,訴前調解結束1315件,調解成功745件,調解成功率為56。6%,新收一審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9。55個百分點。二是全面落實信訪處置。充分發揮信訪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全面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依法分類處置信訪訴求,嚴格按照“三到位一處理”的工作要求化解信訪問題。截至目前,透過信訪聯席會議制度轉辦信訪矛盾糾紛25件,成功化解23件,成功化解率為92%。三是強化綜治中心實體執行。切實發揮綜治中心統籌協調職能,迅速分流轉辦縣法院推送案件,及時“掐斷”訴訟源頭。充分發揮網格員、聯戶長作用,全面走訪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今年以來,全縣網格員、聯戶長共排查發現矛盾糾紛212件,化解成功161件,化解率為75。94%。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功能,築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今年以來,全縣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矛盾糾紛116件,化解成功107件,化解率為92。24%。

——抓考核問效,保證訴源治理出實績見實效。一是突出跟蹤督辦。縣綜治中心分流轉辦到各相關單位的矛盾糾紛案件,落實周跟蹤、半月排程工作機制,動態掌握案件辦理情況,全面分析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問題,適時整合調解資源,促使分流轉辦案件及時高效辦結。二是強化考核撬動。將訴前委派調解案件實質性化解納入綜治中心實體化執行考核範疇,納入縣委平安建設考核“總盤子”,對於“委而不調”“調而不成”“調無迴音”的將扣減相應考核分值,同時,劃定了一票否決“硬槓槓”——年底考核總分低於80分的,黨政主要領導、政法委員(或分管領導)、綜治中心工作人員原則上考核年度結束半年內不得評先選優、提拔重用;對於調解成功的,加分激勵。三是加強督導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會同縣督考中心對訴源治理工作情況開展督導,對未認真開展訴前委派調解案件調處化解、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受理矛盾糾紛化解申請、或化解矛盾糾紛不及時導致矛盾激化引發不良影響案(事)件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嚴肅追責問責,確保訴源治理工作全面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