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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身亡獲賠80萬,女兒分18萬仍不滿足,要求後媽把42萬交出來!

父親意外身亡獲賠80萬,已生孩子的女兒分到18萬後仍不滿足,還要求後媽和弟弟把42萬及4層樓房的所有權交出來。這遭到了後媽的激烈反對,將繼女一頓暴打。後媽怒斥:想錢想瘋了!12年前,12歲的黃芳成了可憐的孩子。一天,一個叫劉秋雲的女人帶著幾個男人,氣勢洶洶的來到她有4層樓的家,稱懷了她父親的孩子。遭到父親的否認後,將父親一頓暴打。後來才從母親口中,才得知父親背叛了家庭。幾天後,父親離了婚,隔了幾天,將劉秋雲接回了家。劉秋雲兇悍的模樣讓年黃芳害怕,為避免後媽生氣,她小心翼翼的過著每一天。可即便這樣,還是經常被後媽打罵。在有了弟弟後,更是成為了後媽的眼中刺。終於在又一次捱打後,黃芳放學沒再回家。4年後,16歲的黃芳流浪到了鄰縣,情竇初開的她愛上了一個小混混,還生了個孩子。本打算和男友過日子,結果男友被抓。失望中從男友家出走,又開始了流浪。

或許是吃夠了流浪的苦,已24歲的黃芳想起了父親,決定回家。然而,就在準備回家時,卻聽到了父親車禍身亡的噩耗。等到父親頭七過後,黃芳回家了。後媽一見到她就大罵她沒有孝心,連父親安葬時都不回來。知道做錯事的黃芳不發一言,任由後媽訓斥。一旁的爺爺看不下去了,提議協商分配兒子的80萬賠償款及遺產。一番商討,黃芳和後媽達成了協議:黃芳得18萬;劉秋雲得12萬;弟弟得30萬。4層樓的房子歸弟弟所有,黃芳在沒出嫁前享有居住權。可令黃芳沒想到,在她回到家門口時,竟驚訝地發現大門換了鎖。不斷地敲門中,後媽氣勢洶洶地拿著火鉗出來了。“你想幹嘛?趕緊給我滾!”劉秋雲罵道。“我回來住。況且我們也達成了協議。”黃芳據理力爭。“想錢想瘋了吧!你認不認識字?協議上寫的是在沒出嫁前享有居住的權利,但你早已結婚,還有個8歲的孩子,怎麼能說沒出嫁?”劉秋雲地揚起了火鉗,氣急敗壞的說道。黃芳趕緊解釋:“我也沒領結婚證,而且我早已離開了男友家。”試圖力挽狂瀾。“那也是結婚了。所以,你不能住。趕緊給我滾!”劉秋雲已不願多說,拿起火鉗將黃芳一頓暴打。

可憐的黃芳根本沒有還手之力,淚流滿面地來到了爺爺家。過了幾天,黃芳又來到了家門口,小心翼翼的說:“後媽,我僅僅是回家住,不會和弟弟爭房子。”劉秋雲怒了,發出威脅:“是不是還沒有打夠,趕緊滾,不然見一次打一次。”說完,拿起了木棍。黃芳渾身開始顫抖,擔心被打,只好轉身離開。一連好幾天,黃芳哭得不能自已。“怎麼辦”的聲音不斷在腦中盤旋。突然,在爺爺家裡看到父親和弟弟的照片,心頭竟一驚。黃芳發現弟弟和父親不怎麼像,尤其是下頜部位。“既然不像,那弟弟或許就不是父親親生的,懷疑弟弟不是父親親生的。”巨大的疑問在她心頭升起。為慎重起見,黃芳讓爺爺弄來了弟弟的頭髮,立刻前往親子鑑定中心。幾天後,鑑定結果出來,黃雲一看,又驚又悲又喜。拿著報告,黃芳再次找到了後媽。這一次,她有了底氣,指責後媽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並要求後媽交出42萬賠償款和收東西離開。劉秋雲一聽大罵道:“弄個假的報告來誹謗我。我跟你說,我兒子就是你父親親生的。想讓我交出錢和搬走,你做夢吧!”說完,她又準備動手。“我先回來住,賠償款的事我們日後再談。”黃芳見後媽義憤填膺,還是有點兒害怕,打算從長計議。“不可能讓你回來。”劉秋雲眼裡噴出怒火。見前進的路被阻,黃芳無奈的退出大門。又是以淚洗面。這一次,爺爺替她想好了辦法:再去一次,如果不成,就砸門窗強行進入;如果還是不成,就去起訴。然而,這次還是失望了,後媽直接關上了大門。“你給我開門!”黃芳變得歇斯底里,用腳不停地踹著大門。可無論她怎麼踹,劉秋雲理都不理她。“這樣吧,你到外面租房,我給你出一年的租金。這是我的底線,如果你不答應,那就別怪我不客氣。”怕事情鬧大的劉秋雲提出解決方案。

“不,我要回家住,如果你不答應,那我就去起訴。”黃芳終於變得堅定。“那你就去啊……我一分錢都不會給你。”劉秋雲仍頤指氣使。黃芳聽了,憤然說道:“不要怪我無情,我一定要討回公道,並將你們掃地出門。”人善被人欺。黃芳的遭遇,就是人太善良了。對蠻橫不講理,且還做了違背法律和道德之事的後媽,早就該拿起法律的武器。婚姻中,男人能接受妻子的不忠,但絕不會把財產留給非親生子。黃芳的父親如果在世,得知真相後必然和兒子斷絕關係,將財產留給女兒。只可惜,人卻不在。黃芳要回賠償款,奪回房產權並不無情,就該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