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幾天的文章《〈我們仨〉讀後:如果楊絳和錢鍾書多生兩個孩子……》後面,有朋友給我留言說,“錢鍾書”應該寫作“錢鍾書”。
首先肯定地說,朋友提的意見是對的,的確“錢鍾書”才是最正確的寫法。
但我並沒有做出修改,因為在現實中兩種寫法都在用,而且寫“錢鍾書”的人更多。
如果寫成“錢鍾書”,會有更多的人提出疑問。
這幾天我對這個問題特意做了一番考證,專門寫了這篇文章,和大家探討。
由於水平有限,資料亦有限,難免有不當之處,歡迎大家指正和補充。
“錢鍾書”本來應該是“錢鍾書”,這一點是沒有疑義的。
我們從錢鍾書本人及夫人楊絳的手稿中,可以看出大都是這麼寫。
問題出在簡化漢字上。
繁體的“鍾”有兩個,一個是“鐘”,另一個是“鍾”,兩個字的意義並不完全相同。
前者是名詞,指敲的鐘或計時的鐘,後者則是“(情感等)集中”的意思。
當然,兩個字也有相通之處,而且還都是姓氏。
錢鍾書名字的由來,是週歲抓周時抓到了一本書,取“鍾情於書”之意,顯然應該是後者。
然後在簡化漢字時,“鍾”似乎曾經被簡化為“鍾”,也就是隻簡化了金字邊。
不過,後來“鍾”字又被棄用,“鐘”和“鍾”都統一簡化為“鍾”。
手頭有第五版的《現代漢語詞典》和舊版的《新華字典》,裡面不管繁體還是簡體,都並未收錄“鍾”這個字。
但事物總是不斷變化的。
在2013版通用規範字表中,收錄了“鍾(鍾)”字,並且註釋說“用於姓氏人名時可簡化作‘鍾’”。
據說作出這一改變的原因,一個是作為姓氏時“鍾(鍾)”佔主體地位,另一個就是錢鍾書本人不太接受將“鍾”直接簡化為“鍾”而折中寫為“鍾”。
這個我們都能理解,人活著活著,自己的名字怎樣寫卻慢慢變了,給誰都會覺得彆扭。
只不過,絕大多數人都沒有發言權,不得不變而已。
但錢鍾書的影響力大啊,所以“錢鍾書”就沿用了下來,並且專門得到明確。
現在,就連語文課本上的“鍾子期”,也已經改成了“鍾子期”,打鬼的“鍾馗”也變成了“鍾馗”。
那麼,是不是姓“鍾”或叫“鍾”的人都改成了“鍾”呢?
確實有改的,但也有沒改的。
比如著名的鐘南山醫生,就仍然還是姓“鍾”,並沒有改為“鍾南山”。生活中姓名帶鍾字的人不少,都去派出所改戶口也是個麻煩事。
本來麼,2013版通用規範字表註釋說用於姓氏人名時“可”簡化作鍾,並沒有說“必須”簡化為鍾。
是不是簡化為鍾也“可”?這個我沒有找到更明確、更權威的解釋。
但現實就是,很多人仍然姓鍾、叫鍾。
從銷售書籍的網站上查詢錢鍾書本人的著作,作者有的寫作“錢鍾書”,有的寫作“錢鍾書”,可見其本人和家人在審閱的時候堅持了鍾字的寫法。
但在其他人寫錢鍾書的時候,書名上則“錢鍾書”和“錢鍾書”共存,可見即使是正規出版物,也並沒有做嚴格的區分。
在百度上搜索,“錢鍾書”顯示的結果有1億條,“錢鍾書”則只有0。25億條,顯然認為是“錢鍾書”的人更多。
在百度百科裡面,乾脆把這兩個詞條合併為一個,視之為“同義詞”,將“錢鍾書”視為“錢鍾書”的別名。
由上可見,這兩個名字的寫法,在現實中是通用的。
說實話,如果我自小學的是繁體字,肯定會排斥簡化為“鍾”字。
但餘生也晚,學簡化字長大的我,倒更喜歡痛痛快快地“一刀切”,都乾脆寫作“鍾”。
在第六版《現代漢語詞典》和新版的《新華字典》中,對“鍾”字的解釋都只有“姓”這一項。
根據這個義項,在解釋“錢鍾書”這個名字的時候,已經不能有本來的“鍾情於書”的含義了,也不完美。
兜兜轉轉說了這麼多,我都有點兒頭大,但總算是基本搞明白了。
到底是“錢鍾書”還是“錢鍾書”?顯然是“錢鍾書”更正確,但“錢鍾書”有更多的人在用。
我以後在文章中,也會接著用“錢鍾書”。
只是學生們需要注意,在考試的時候,千萬不要寫錯。
明珠絮語,以教師和家長的雙重視角看教育,解答青少年和家長的教育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