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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奇案妻子與姦夫合謀害死丈夫,一個細節疏忽露出馬腳!

今天的浙江江山縣,在清朝時屬衢州府管轄。同治年間,曾有四川人章筱庵在這裡做過一任縣令。他上任不久,就出了一件放火焚屍案,眾人都以為死者是死於意外,章筱庵明察秋毫,洞若觀火,偵破此案

乃是

一起通姦謀殺案。

由於年代久遠,涉案之人姓名已不可考,姑以張三、李四來代指。這件案子的基本情況是這樣的:外省移民張三攜妻子墾荒於縣城之南百里的仙霞嶺,同來墾荒於此

,還有張三的弟弟及同鄉李四。張三的妻年少而美,李四垂

於張三妻的美色,百般勾引,兩人終於勾搭成奸。

時間一久,姦情自然被張三察覺,大怒之餘,張三磨刀霍霍。不知內情者問他磨刀欲作何用,他直言不諱地說要用它殺掉姦夫淫婦。張三妻知道丈夫所言,整日提心吊膽,很擔心不知哪天就被剁了。於是,就與李四商量對策。

李四說:“與其坐以待斃,不如先下手為強。一則,你我可免一死,二則,又可作長久夫妻,省得這樣偷偷摸摸。”張三妻聽了也覺得除此而外,

別無它法

一天晚上,李四事先潛入張三家中,藏在床下。當張三熟睡,酣聲漸起,李四即從床下潛出,將其扼死於睡夢之中。丈夫既死,張三妻便要李四將其丈夫的屍體投入山澗之中,造成不慎跌足摔死的假象。

李四卻認為如此是自留禍害,不如縱火焚燬屍體,讓外界誤以為張三是在熟睡中被火燒死的。這樣一來,就算有人懷疑,屍體也已焦爛,無從勘驗。張三妻聽了,覺得此法甚妥,便於當晚將所居茅舍付之一炬。

張三之弟夙知其嫂與李四有奸,聽說兄長被大火燒死,疑竇重重,上報於官府。縣令章筱庵接得此案,即至現場驗屍。驗屍既畢,便將張三妻及李四拘至衙署審理。在大堂上,章筱庵單刀直入地命兩人供出謀殺情節。

兩人堅不承認,章筱庵冷笑道:“你等無須狡辯,我對此案已盡知詳情。你兩人先在張三熟睡之際將其扼殺,而後縱火焚屋,

以圖

毀屍滅跡。”二人聽後,無從抵賴,只得一一招供。

事後,有人問縣令何以盡知案中詳情,章筱庵笑道:“從驗屍得知。”原來縣令驗屍時發現屍體口中乃至喉嚨裡無半點菸塵,便知火勢起於被害者死後,因為死前火起,人尚有呼吸,必要嗆進菸灰。被害者既非喪生火勢,則屬他殺無疑,而

驗被燒屍體,並無生前致命的刀傷,腹中也無致毒之物,那麼,死因只有一途,即被扼殺無疑。

聽了縣令的一番基於驗屍的推理,聞者無不佩服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