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棲霞方山“神水庵”附近的石橋,是清代招遠一位王姓富翁捐資倡建

清乾隆年間,在山東登州府治下,發生了這樣一件事情:時任棲霞縣知縣的王汝梅,向一位叫做王泰的招遠縣居民頒發了一塊匾額。

乍聽之下,此事似不覺有異。但細細一品,未免有“越界行事”之嫌。

要知道,在古代,“頒發匾額”屬於地方官對治下之民的一種榮典權。按照常理,給招遠縣居民的匾額,應該由招遠當地縣衙或更高一級的登州府頒發,與棲霞縣並不相干。

越界行事,向來都是官場之大忌,很容易招致上司或同僚的不滿。不過,對於此事,招遠方面不但沒有提出異議,反而將此作為正面案例記載到了縣誌當中。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局面,主要是因為棲霞知縣所頒發的匾額,嚴格來說屬於“感謝信”或者“錦旗”的性質,並沒有侵犯到招遠縣衙的榮典權(比如對節婦、孝子、壽星等的表彰)。

在這種“無關權力痛癢”而又具有榮譽意義的情況下,棲霞知縣的行為,自然也就得到了招遠官方的理解和配合。

那麼,棲霞知縣為什麼又要向招遠人王泰頒發匾額呢?其中的緣由,還有從王泰生平說起。

根據《招遠縣誌》的記載,王泰,字開三(名字當取自三陽開泰的典故),太學生。

在科舉體系下,“太學生”算不上太高的功名。不過,王泰還有另外一個更管用的身份——富翁。

他的家裡是如何致富的?史無明載。但比較可貴的是,有充足的財富做基礎,王泰在公益領域做了不少實事。

按照縣誌的說法,王泰在做公益時尤其喜歡捐資修橋,而他出錢或倡匯出錢修建的橋樑,不僅在招遠範圍內廣為分佈,在相鄰的棲霞和萊陽兩縣內也有不少。這些橋樑的具體地點,在縣誌也有記載,道:

“若邑(招遠)之撈金溝、半道夼、馬跡埠南溝、河南西溝,棲之郎中圈、方山神水庵,萊之張格莊西北溝諸石橋,皆(王泰)所捐貲倡建者。”

在以上地點當中,最為知名的,當屬方山神水庵。

神水庵,又名聖水庵,曾是棲霞方山上的一座古剎。清代《棲霞縣誌》載:“聖水庵,縣西南三十里,方山麓。”所謂“神水”、“聖水”,指的就是附近的一口山泉。這口山泉常年不涸,水質甘甜,口碑響徹方圓數十里。至今仍有商販以大桶盛之,走街串巷,以“方山神水”來吆喝售賣。

經過歷史變遷,神水庵的舊貌現已不存,石橋亦不知具體所在。但王泰出資倡修神水庵石橋一事,卻透過縣誌的記載而流傳了下來。史書之價值,可見於一斑。

不過,棲霞知縣為王泰頒發匾額,卻並非因為神水庵修橋之事,而是由於後者向棲霞捐糧的舉動。畢竟,修橋只是“錦上添花”(有橋更方便,無橋也可行),而捐糧卻是真正的“雪中送炭”。

當時,膠東半島遭遇了一次大的饑荒。在此背景下,王泰慷慨解囊,捐出了大量的糧食來賑濟災民。除了照顧自己家鄉招遠之外,王泰也向鄰縣棲霞伸出了援手,救活了不少人的性命。因此,棲霞知縣王汝梅才為他頒發了一塊“義濟鄰封”的牌匾。

可惜的是,縣誌中只記載了王泰的姓名、出身和善行,並沒有提及他具體是招遠縣哪裡的人。結合其在招遠、棲霞、萊陽三縣交界處比較活躍的情況來看,籍貫似有可能是在如今的畢郭鎮一帶。當然,這個地點只是猜測,若有朋友瞭解詳細情況,還請指教補充。

(本文作者:耳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