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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家被查了多少家產?雍正拿到清單後心都涼了

《紅樓夢》從一定意義上來說,講述的是一個家族的興衰史。從書中,我們可以大致瞭解清代貴族的生活細節,其奢靡繁華讓人咋舌。曹雪芹在書中講述的很多情節,在現實中都有原型。比如“賈史王薛”四大家族,就是指康熙時期的三大織造曹家、李家和孫家。

這三大織造在雍正初年走向沒落,落得革職抄家的下場。那麼,雍正帝查抄曹家、李家時到底獲得了多少財產呢?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感興趣,筆者就透過相關的史料進行梳理,但結果可能會讓讀者感到驚訝。

曹、李、孫三家,以曹寅和李煦兩家關係尤為密切。李熙之妹為曹寅之妻,且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之後,兩淮鹽政一職由兩人輪流出任,關係更進一步。康熙五十一年(1712)曹寅病故,李煦自請接任曹寅鹽差一職,並補其任上虧空。康熙批示道:“曹寅與爾同事一體,此所奏甚是。唯恐日久爾若變了,只為自己,即犬馬不如矣!”

曹寅病故之後,獨子曹顒在康熙的欽點下接任江寧織造一職,但三年後亦病故,李熙遂受康熙之託,在曹荃(曹寅之弟)家物色子嗣過繼,以襲任織造,最後選定了曹,而曹正是《紅樓夢》作者曹雪芹之父。

雖然康熙對於曹家始終維護,但雍正對曹家並無好感。康熙去世後,只是礙於情面才酌留其任織造。而在雍正五年(1727),終於以“騷擾驛站”為由將曹革職查抄。

曹的家產情形目前除了雍正六年新任江寧織造隋赫德的一份簡要報告,即《江寧織造郎中隋赫德奏報曹家產什物折》外,尚無家產清單。這份報告於雍正六年三月二日上呈,其大致內容為:

“其房屋並家人住房十三處,共計四百八十三間,地八處共十九頃零六十七畝,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餘則桌椅床舊衣零星等件及當票百餘張,外有欠曹銀共計三萬二千兩。”

根據以上記錄和一些相關輔助資訊,可粗略對曹的家產進行估算,大致在六萬兩左右。雍正得知這個結果後心涼了一大截,原想可以彌補虧空的,卻沒料到在江南經營數十年的曹家竟然只有這點家產。

這個數字大大出乎人的意料,難不成《紅樓夢》中奢華富足的賈府僅有這點資產嗎?如果對這個結果還心存疑問的話,那麼蘇州織造李煦被查抄時是有清單的,兩相對比也就清楚了。

李熙與曹寅有著幾乎相同的身份背景和經歷:曹寅之母孫氏是康熙幼時保姆,而李煦之母文氏也同是康熙保姆。但相較於曹寅,李熙在政治上似乎更活躍,並且直接捲入了康熙晚年皇子的繼承鬥爭中,因此李家敗落略早於曹家。

雍正元年李熙獲罪的理由是“虧空”,但背後原因應該是他與雍正的政敵、皇八子胤禩走得過近。另外,作為康熙生前的心腹,李煦存有大量康熙親筆批覆的折件,雍正下旨查抄李熙家產時特別吩咐“將查出之李熙奏摺呈送前來”。最後從李煦家共查出御批摺子406件,未批摺子193件。李煦最後客死他鄉。

根據雍正元年四月九日《總管內務府奏查抄李熙在京家產情形折》,雍正諭令查抄李熙家產的時間在正月初十日,分別由兩江總督查弼納和內務府大臣在蘇州和京城兩個地區同時查抄。而四月九日這份奏摺正是內務府大臣彙報的京城查抄結果,其中說:

“查得李煦住房三百三十六間,在京城、暢春園、房山縣等處有房三百五十七間半,房山縣有地十七頃一畝,奴僕八十二口,以及衣服、器具等物。”

這是李煦京城家產的簡要概括,奏摺之後還附上了詳細的清單,這是一份很少見的登入細緻,且有逐項估價的清單。清單內容歸納起來包括:房產總計四處,價值12466兩;田產1701畝,折銀1701兩;綢緞布匹、衣帽、牲口共1665兩;京城家僕、莊園共計870兩;放債銀1412兩。

李煦在蘇州的家產也在同時間內完成,但蘇州的這份清單尚未發現。不過,在雍正元年六月十四日《內務府總管允祿等面奏查抄李煦家產並捕其家人等解部事》中,記載了李熙家產的全部查抄結果:

“查過其家產,估銀十萬九千二百三十二兩餘,京城家產估銀一萬九千二百四十五兩餘,共十二萬八千四百七十七兩餘。”

根據以上資訊可知,李煦的家產總值為128477兩。以李家世代經營蘇州織造一職來看,這點家產顯然並不多。但總體而言,李家的情況應該略勝於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