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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買一個丫鬟多少錢?上了年紀怎麼辦?怪不得古人有三妻四妾

中國古代是一個男尊女卑的封建社會,男子在外開疆拓土,女子在家操持家務,千百年來,這一規矩始終沒有變過。當然了,這也可以理解,畢竟女子處於被保護的地位,地位自然會低一些。不過最令人在意的是,古人重男輕女的思想也很重,無論皇室貴族還是平民百姓,都更傾向於生兒子。

其實,這個觀念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說到底還是生活所迫。眾所周知,古代生產力低下,戰亂頻繁,家裡多一個男丁,就多一分活下去的機率,若是生了女兒,難免會處處受限,結婚時還要賠上一大筆嫁妝,簡直累壞了老父親。話雖如此,但是對尋常人家來說,生女兒也不見得全無好處,古代法律並沒有禁止丫鬟買賣,倘若實在過不下去了,把女兒賣到大戶人家也是允許的,這樣一來,既解決了生計問題,也能讓女兒過上安穩日子。

無論在哪個時代,家庭都有貧富之分,有人窮得揭不開鍋,有人富得流油,每天山珍海味不斷,綾羅綢緞在身。說白了,只要大戶人家肯花銀子,就有大量的丫鬟供其選擇,因為窮人總是要比富人多的。不過,除了窮人家的孩子外,還有少部分丫鬟出身富貴,若非家道中落,她們也不至於淪落至此。被買走之後,丫鬟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她們幾十人住在一個大宅子裡,職責也略有不同。《顏元集》中有言:“凡內外僕妾,雞初鳴鹹起,櫛總盥漱衣服……及夜,則復拂床展衾。當晝,內外僕妾惟主人之命,各從其事,以供百役。

幹活乃是丫鬟的本職工作,這本沒什麼可說的,但怕就怕男主人精力旺盛,娶了三妻四妾還不夠,勢要拿丫鬟下手。若是走到了這一步,丫鬟就變成了通房丫鬟,由於不敢反抗,她們只能忍氣吞聲,稍有不慎就會懷上孩子,其身份也會變得十分敏感。不過,當這種事傳到主母耳中之後,男主人非但不會遭到責怪,受苦的反而是丫鬟,所謂理由自然是僭越、禮教不嚴等,處理結果也往往是丫鬟失去孩子或者被毒打一頓,很少有能成功上位的。

前文提到,丫鬟都是被富戶買走的,那麼當初的買斷價錢又當如何?且拿清代來說,除了宮廷和王府的以外,尋常人家的丫鬟基本都屬於“戶下人”,也就是所謂的家奴。“戶下人”指的是依附在主人的戶籍之下,即“附戶”,至於丫鬟的價錢,也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做“上差”的丫鬟是專門挑的,一個人就值幾百兩銀子,她們要到男主人身邊伺候;做“下差”的丫鬟往往是論“撥”買來的,幾十個人才給幾十兩銀子,平均每個人一二兩,她們的工作是最基礎的體力活,連主人的面都見不到。

據史書記載: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內……用身價銀二十五兩,白契買得大興縣民人鄭榮同妻劉氏、婿高受兒、女二妞四口為奴。4個人一共25兩,這不是僱傭關係,而是徹底買斷,勞動力廉價至此,真是前所未聞。不過,丫鬟也是分“絕買”和“非絕買”的,所謂“絕買”就是上面提到的那種情況,主人一次性買斷,每個月不會支付工資,但要提供必要的吃住。而“非絕買”的丫鬟,其實就相當於僱傭來的,每個月的佣金都是固定的,主人家會按時發放。

晚清恭王府有一本賬冊,上面記載了不同級別丫鬟的不同待遇:大丫頭月錢一吊,飯食銀五百文,每年例賞十兩;小丫頭月錢五百文,飯食銀三百文,每年例賞五兩……說白了,買丫鬟需要多少錢全看個人資質和主人家的能力,如果是大戶人家,就算丫鬟上了年紀也有一大筆遣散費,若是尋常富戶,通常會將其掃地出門,然後再買進一批年輕的丫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