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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病危,母親提醒她立遺囑遺產都歸弟弟,女兒遺囑是歸丈夫

文:水墨,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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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有一些人,能在親人最痛苦的時候,做下傷口撒鹽的事情,董麗的母親就這樣做了。董麗去年33歲,突然病倒,胃癌轉移到多臟器,沒有手術的必要了。她躺在病床上,每天都在疼痛中艱難掙扎,活過的每一天都伴隨著無法形容的痛苦。

董麗25歲結婚後,一直和丈夫做水產生意,這麼多年幹下來,家裡買了大房子,也買了車,手裡存錢更是不少,日子過得紅紅火火。但偏偏的,命運給她來了當頭一棒,她的幸福生活在33歲這年,眼看要戛然而止。

董麗生病後,他丈夫託別人幫著打理生意,他一個人日夜在病床邊照料。董麗的母親也來,每次看看董麗就走,一次都不肯留下來長時間照顧女兒,更不肯替換一下董麗丈夫,讓他回家歇一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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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麗也習慣了母親的冷漠,從小到大,母親心裡裝著的只有董麗弟弟。至於這個女兒,除了要彩禮時她衝上來過,其他時間很少在意。董麗生病後,她隔幾天來一次,呆一會說幾乎話,落幾滴淚後,就走了。她給出的理由是,女兒生病,她看一次就難過一次,所以不如不見。

董麗的身體越來越弱,她就像秋天的一片樹葉,隨時都可能被冷風從枝頭吹落。大家都明白,董麗沒有多少日子好活了。董麗的母親也明白這一點,她日夜思慮後,來了。

她第一次對董麗丈夫說,你照顧了這麼久,今晚你回家歇一歇吧,我留在這裡照顧我女兒。董麗的丈夫原本是不放心讓她照顧妻子的,但董麗也心疼丈夫,她用微弱的聲音對丈夫說:回家吧,歇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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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麗的丈夫才回家了。

晚上,只剩母女兩人了。母親開了口:女兒,你這病是治不好了,也沒有多少日子好活,你得立遺囑了。家裡的錢,房子,車,屬於你的一半你都寫明白,你死後這些都歸你弟繼承。你要明白,你丈夫才三十多歲,他不可能不再娶的,與其日後讓他拿去給了再婚的女人,還不如給你弟,你說是不是?

董麗這次明白母親為什麼要替換她丈夫,原來是像提前奪遺產。她淚如雨下,哽咽著問:那我兒子呢,我兒子呢,我兒子以後是由他爸爸撫養長大,還是由舅舅撫養?我今天把話放著:我死後,我丈夫可以拿著我們攢下的錢再娶妻,但我不會把錢拿給你兒子,因為再娶妻子可以照顧他,我看到他幸福會含笑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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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麗傷心得不行,說完這幾句話後,她任憑母親怎麼勸說,甚至哀求,都不肯再看母親一眼,更不肯答應她的無理要求。

第二天,董麗丈夫來了,母親氣哼哼走了。董麗讓丈夫找律師立下了遺囑:她死後,屬於她的所有財產都由丈夫一個人繼承。是母親提醒了她,否則她病逝後,母親是一定來爭奪的。董麗病逝了,她母親因為沒得到錢,沒有去送她最後一程。

筆者觀點:錢的確是很重要的東西,但錢是重要不過感情的。董麗的母親就是把錢看得太重,結果失去了女兒的同時,更是失去了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