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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秦法暴虐,從秦孝公到秦莊襄王時期卻不爆發農民起義?

秦亡於秦法所導致的農民起義,這本就是對歷史的誤讀。恰恰相反,當時的農民是秦法的最大受益群體。準確說,秦末的起義不是農民起義,而是新興計程車族階級和六國舊貴族集團的武裝反叛。

秦孝公之前,秦國和其它六國一樣,其社會階層可分為三類:

貴族、平民和奴隸

。其中貴族包括國君、卿大夫、

;平民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商人,是自由民;奴隸則是貴族階級的私人財產,是非自由民。

這三個階層的待遇是固化的,世代相傳的。具體說就是這樣的:貴族天生就是吸血蟲,平民的天責就是為貴族提供勞動成果(賦稅、

徭役

、生產生活物資),奴隸相當於貴族家裡的牲口。

階層的固化所帶來的惡果就是,貴族階級貪得無厭,能力退化,數量卻日漸膨脹,可用於國家治理的財政收入日漸萎縮;平民階層失去上升通道,承擔的稅負卻越來越重,一不小心就淪為奴隸;奴隸階層嘛,連人都不算哪有未來?

貴族階層內部的利益分配矛盾也很激烈,比如國君,他的最大利益是國家的興旺發達;而卿大夫們則希望分割國君的權益,以滿足家族利益的最大化;士族階級則渴求個人價值的實現,以取代卿大夫階層。

這些弊端就導致各階層的矛盾越來越尖銳,國家的發展失去動力,這就是戰國時期各國都試圖推行改革的深層動力。比如李悝變法、吳起變法、申不害變法等等。

不過,以上的變法都是區域性動手術,都沒有觸及病根,直到一個人的到來——商鞅。

商鞅變法究竟變了啥,以至於很多人對他的成果推崇備至呢?一句話可以概括:

商鞅變法從根子上打碎了原有的社會階層,並建立了以國君為唯一特權階層的“平等社會”,極大地解放了生產力。

商鞅變法的成果很多,我們只講跟平民關聯最緊要的幾點。

首先,貴族階級沒了世襲的特權

,以前甭管你爹是老贏家的什麼人,都要憑本事吃飯,別想當“拼爹族”了。

空出來的官位留給誰呢?貴族中的最低階層士族,以及平民階層,只要你們有本事,只要你們能立軍功,爵位、官位都在衝你招手。

其次,平民的生產積極性被啟用

,他們的貢獻從單純的義務上升為主動的利益交換。

舉個例子來說,比如農民,他以前所繳納的稅負和

徭役

都是義務,是多是少平民既沒有決定權也沒有任何回報。

而變法之後,農民可以將自己的稅負和

徭役

轉換成“貢獻”,超額就可以獲取相應的回報。這就是秦國能發動大規模戰役,並且能長期支撐的原因之一——經濟活力的釋放。

其三,奴隸的解放使平民數量的激增

,國家得到了充足的納稅人口。

貴族階層的特權被剝奪後,大批的奴隸被赦免為自由民。這個舉措意義重大,因為奴隸不是納稅人口,也無需服

徭役

、兵役。一個國家自由民數量的多少,直接決定了生產力的高低。

其四,貴族階層佔有的土地、山澤、礦產等資源被釋放

,促進了生產資料的最佳化。

以上林林總總不一而足,總之一句話,商鞅變法是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一次變革,它徹底顛覆了西周以來的宗法制等級社會結構,是歷史發展中最了不起的一個進步。

毫無疑問,除了國君外,平民,尤其是農民階層是秦法的最大受益群體!

那麼,所謂秦法暴虐,因此導致秦末農民起義而亡國的說法又從哪裡來?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又是什麼呢?

我說幾點我個人的觀點:

其一,秦法只是商鞅變法的具體表現形式之一,不等混為一談。

透過上述內容就可以看出,商鞅變法的核心內容是政治結構的變革,而秦法則是基於這個思想的具體落地政策。

也就是說商鞅變法是思想,秦法則是工具,思想有永恆性,工具則要相時而動,二者不能等同。後人常常說秦法暴虐,以此否認商鞅變法的核心思想,這是不正確的。

其二,秦法的暴虐還是仁慈,與二世而亡的結果沒有必然關係。

既然秦法是工具,它就應該適時調整,而不能固化。事實上,自商鞅變法後,秦法也一直在不停地調整。

從睡虎山秦簡出土文字考證說明,秦法是相當人性化的,它規定,役工在服徭役的途中如果遇上暴雨等客觀條件影響而不能如期者,將被免除徭役,而不是懲罰。即便人為因素的誤期,也僅以罰繳幾副盾牌,不存在殺頭的說法。

而在胡亥當政後期,各種

徭役

和稅負確實有所增加,對違法者的處罰力度也有所增加。但這些內容是不是足以導致農民起義呢?至少從史料來看證據不足。

其三,秦末的起義本質上不是農民起義,而是貴族階級與士族階級的暴動。

這個問題相對複雜,我贊同一種說法,即陳勝吳廣絕不是普通的農民,而是小士族階級,跟劉邦的出身一樣。

秦末最大的階級矛盾是皇權與六國舊貴族集團的矛盾,項羽、田榮、魏咎、趙歇、韓廣等人都是這個集團的代表人物。而劉邦,以及陳平、蕭何、曹參、張耳、陳餘等人,都是小士族集團的代表人物。因此,秦末的起義是舊貴族集團與小士族階級對秦帝國的一次聯手絞殺。

那麼農民充當了什麼角色呢?工具!農民從來不是歷史的主角,他們只是被利用來衝擊舊秩序的工具。

其四,秦朝的滅亡根源在於過度迷信秦法,卻忽略了統治力量的扶植。

我個人認為,商鞅變法有個天然的漏洞,即它消滅了貴族集團,卻忘記了一個事實——皇權需要政治勢力的擁護,它不能孤立地生存。

當初周公發明宗法制,就是用等級制度給皇權形成一道保護傘,可這個制度有兩面性,卿大夫既是君權的擁躉,又反過來掣肘君權。就像我們每天需要吃東西,可這些食物又

往往

帶來疾病一樣。

秦帝國消滅了貴族集團,卻沒有找到新的擁護勢力,就像因為害怕疾病而絕食一樣。

法,從來都是工具,它代替不了政治集團的力量,因此,當兩大集團揭竿而起的時候,皇權才發現他的龍椅居然建立在了沙灘之上。

您可能要問,秦以後的皇權擁護勢力有嗎?有,那就是士族集團,從西漢到清朝,一直是這個集團伴隨皇權共生。

對秦帝國而言,它不光沒看到這一點,即便看到了也做不到,因為士族集團的發展和壯大也需要一個過程。

事實上,西漢初年也一直在尋找擁躉,他們嘗試了外戚勢力,又炒冷飯培植過宗室勢力,還曾經試圖扶植宦官勢力。直到漢武帝相中了儒家士族階級,西漢王朝才順著整條路堅定不移地走了下去。

所以,秦帝國的滅亡其實是歷史的必然宿命,它的歷史責任就是完成對舊秩序的摧毀,條件沒給它建立新秩序的成熟條件。

所謂“秦亡於暴虐的法律而導致的農民起義”之說,其實是西漢帝國的政治宣傳需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