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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蘭指,畫蘭必讀!

汪之元,安徽休寧人,字型齋,工翰墨,能詩歌,善畫蘭竹,清初新安派傑出的美術教育家。其傾三十年心血最終成於雍正二年的力作《天下有山堂畫藝》,楊仁凱在《中國書畫》中將《芥子園畫譜》與《天下有山堂畫藝》同列為清初最有影響的美術著作。本素材摘錄自《天下有山堂畫藝》。

寫蘭之法,起手只四筆耳。其風韻飄然,不可著半點塵俗氣。叢蘭葉須掩花,花後插葉,亦必疏密得勢,意在筆先。自四葉起至數十葉,少不寒悴,多不糾紛,方為名手。

寫前用筆與寫竹法同,前已言之詳矣。惟葉起自四筆寫到數叢皆不紛亂者,以有此規矩在於胸中耳。規矩者何?即譜中起手層次互動之法也。蘭葉與蕙葉異者,剛、柔、粗、細之別也。粗不似茅,細不類韭,斯為得之!

寫葉自左而右者順且易,自右而左者逆且難。但先熟習其自右而左,則自左而右者,不習而能矣。必使左右並妙,然後為佳。

護根乃蘭葉之甲坼也,更宜俯仰得勢,高下有情,簡不疏脫,繁不重疊,然必以少為貴。

折葉使筆,起手時,筆尖微向葉邊,行到轉折處,筆尖居中,向後須以勁取勢,軟而無力,便是草茅,不足觀也。葉之剛柔,要在落筆時存心為之。剛非生硬,柔避軟弱,在人能體會其意。

兩叢互動,須知有賓主,有照應。

寫蘭難在葉,寫蕙葉與花俱難,且安頓要妥,若一箭有不通然,便無生意。且葉有好處,不可以花遮掩,有不好處,即以花叢脞於其間,便成全美矣。

用筆雖同寫竹,必先在於得勢。長、短、高、下,安頓得宜。落筆未發,須避前面交叉,落筆既發,須讓後來餘地。花後添插數葉,則叢叢深厚不墮淺薄之病矣。

蕙之一干數花,或七、或五,審葉多寡,以配其花,要有態度。偃仰向背,觸目移情。惟花幹為最難,但習之既久,縱筆生新,然後得心應手,愈老愈奇,初由法中,漸超法外,此化工筆也。

花瓣自外入,勿使內出,若從內出,其辨太尖,再加姌嫋,便成柔媚醜態,王者之香,安得有此?

善貌美人者傳神寫照惟在阿堵中,蘭花數瓣,實如刻畫,但花之全體生動,亦只在花心數點焦墨。張僧鷂點睛之法也,不可不慎。

點心正中是花之正面,在兩脅露出,是花之背面。

鄭所翁寫蘭不著地坡,何況於石?如雲林山水不寫人,此高人意見,偶有所感發,非理之必然也。後人不當借意避之。餘每作墨蘭,多儷以怪石,否則或竹或芝草之類,略加點綴,不獨損致生動,且令蘭德不孤。安用矯情泥古,好奇以絕俗也?

寫蘭之法,多與寫竹同,而握筆行筆,取勢偃仰,皆無二理。然竹之態度自有風流瀟灑,如高人才子,體質不凡,而一段清高雅緻,尚可摹擬。惟蘭蕙之性,天然高潔,如大家主婦,左門烈女,令人有不可犯之狀。若使俗筆為此,便落妾媵下輩,不足觀也。學者思欲以莊嚴體格為之,庶幾不失其性情矣。

石分三面,古人寫石之法也。徒知其法,而無一毫生氣流動,不可謂之石。然必欲生氣流動,其理實難。惟其人胸中無塵滓,下筆如有神,其生動之致不求而自得矣。

寫石用筆如行雲流水,不可凝滯。寧頑莫秀,寧拙莫巧,寧粗老莫軟弱。此寫石之大旨也。

蘭、竹中石只宜用大斧劈皴,乃大方家數。其餘皴法雖多,供不宜用。不但不配,抑且紛亂。試取古人筆墨觀之,足見餘言之不謬也。

先看蘭、竹所向,然後加石,必順承其勢,有情有致,不可失其賓主顧盼之意。

寫石宜瘦不宜肥,宜醜不宜妍,宜嶮崎不宜平穩,石之能事畢矣。

石必先寫輪廓,如游龍夭矯,其石自然生動,輪廓遲鈍,縱有好體勢,亦無所用矣。

石固頑然一物耳,寫來體致又須流動,其所以然者,可以意會不可以言傳也。古人謂石曰云根,又曰石無十步真。顧名思義,亦可知矣。其精神全在流動,落筆時只體此意。

苔則點石之病筆處,既無病處,苔可不點。後人不知其義,每於石之住處亦必多多點之不已,可謂佛頭著穢。

苔有各種家數不同,如橫點、豎點、斜點、梅花道人點、松毛點,因石而後加之,不可誤用。一幅之間,不得作兩種苔。

苔宜攢三聚五,不即不離,過多則石不顯,必須恰好不多不少之間。

修竹茂林,安得生於不毛之地?但於竹根石隙,皆宜點綴疏草,蕙蘭之側亦宜用之,蒙茸可喜。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二者豈可偏廢?若鄭所翁詩云:“純是君子,絕無小人。”此則為鄭子之蘭,吾不敢效也。

芝亦草也,其體格絕無一毫流動之處,在文人筆底即雅,在俗人筆底即惡。在藍田叔諸曦庵二人筆底,直成千古矣。其所以然之妙處,不能以言語形容,且無筆法規矩之可尋。學者當求之於體格之外,神情之內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