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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喜歡你了,擔心你不給我機會才隱瞞你的”“呵呵,分手”

兩個人在一起,什麼才是最重要的?或者說兩個人結婚,什麼是最重要的。很多人都會說是感情。這個自然,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能美滿幸福的少之又少。但要是你倆確實有感情,對方卻隱瞞了一件事情,你會為了感情原諒這個隱瞞嗎?還會相信對方對你的感情是純粹或者足夠深愛嗎?我覺得很多人都不能接受吧。

我也不能,所以我覺得,兩個人走到一起,能長長久久走下去,和感情一樣重要的是雙方的坦誠。謊言就是謊言,不能用任何理由去掩飾。即使有些確實是善意的謊言,但本質上還是欺騙。只不過有些確實是有原因,這種能不能原諒,就看具體情況了。但為了自己的某些原因,為了達到某個目的,而故意隱瞞,我不能接受,也不會原諒。

我26歲那年,在父母各種嘮叨和擔憂之下,回了老家。這個年齡,身邊的同齡人差不多都結婚了,即使沒結婚,也有了談婚論嫁的物件。和我一樣,還單身的,很少了。父母著急壞了,其實我也挺著急的,尤其我媽媽還喜歡和我說,再不結婚,到時候都不知道給你介紹的相親物件都是什麼樣的人。

但感情這個事情,著急真的一點用都沒有,我雖然一直很積極去相親,但是都不了了之,沒了下文。問題可能也是因為我即使著急結婚,也願意相親,但我還是想要找兩情相悅的。所以相親不是覺得對方三觀和自己不一致,就是覺得對方純粹是為了敷衍父母,為了結婚而結婚,我就不樂意了。

認識李勇,是在一次朋友生日聚會中,為了熱鬧,大家都帶了自己的朋友,蠻多人。我和他恰好在好幾個遊戲環節中都是相鄰位置,也就多聊了幾句。他對我應該屬於一見鍾情吧,也不知道他從誰手裡要到了我的聯絡方式,聚會結束第二天,他就聯絡我了,我對他還是挺有好感的,所以也就沒拒絕和他見面,

隨著相處時間增加,我對他心動了,確定戀愛關係,是在兩個月之後。戀愛中,我一直覺得挺幸福,他比我大三歲,成熟穩重。在生活中,總是給我這個小迷糊幫助,工作中也是各種給我建議。可以說,在這段戀情中,我不僅收穫了感情,也收穫了不少生活工作技能。

他是家中獨生子,家裡條件不錯,工作也不錯,待人接物有禮有節,和我爸媽也能說到一塊去。更別提,大家眼中所見,對我也不錯,我又喜歡他。這樣的情況下,我爸媽對他不可能不滿意。他爸媽對我也沒啥意見,總是催著我倆趕緊結婚,每次過去,也都很熱情。

雙方家人都同意,也算是門當戶對,兩人感情也不錯,年齡也不小了。所以戀愛半年後,結婚提上了日程,我知道可能有點快,但可能是喜歡,當時不僅不排斥這麼快結婚,我還挺期待的。談婚論嫁很順利,婆家給6萬彩禮,有婚房,我家陪嫁一輛車。雙方家長都同意,氣氛愉快,我倆的婚期很快就定下了。

在既辛苦又幸福準備婚禮事宜中,未來婆婆提出讓我倆先領證。說婚禮結束後,就要去度蜜月了,沒有結婚證不妥當。李勇也說想早點領證,到時候忙,現在有時間。我當時真的沒多想,畢竟領個結婚證花不了多少時間,婚禮過後去領,其實沒啥影響。

但我是決定和他結婚的,結婚證早點領又有什麼關係呢。所以我二話不說就答應了,誰能知道說好是去領結婚證,最後變成了分手。去民政局的路上,他就一臉嚴肅,我還以為他是緊張。我開玩笑說,我都沒緊張,你緊張啥,你不會是想反悔吧。結果他尷尬一笑,然後問了我一句話,你一定要和我結婚哈。

我當時都笑出了聲,我說你不能夠吧,走,誰不領證誰是小狗。可誰知道,沒過一會,我還真的要當小狗了。李勇磨磨蹭蹭停了車,然後用了比平常慢很多的速度走路,好不容易臺階走上去,到了民政局門口。他又不肯進去了,我有點生氣了,這什麼意思,讓我早點領證的是你,現在一臉為難的還是你。

見我生氣,李勇沒辦法了,他猶豫了一下,從包裡掏出了一個本子。我接過來一看,整個人懵了,是離婚證。原來他有過一段婚姻,還有一個3歲的女兒,由於之前一直都在外地生活,也沒有辦過酒席。所以知道的人不多,我爸媽對他比較滿意,也就沒去打聽。所以他要是不說,可能要等到等會辦結婚證的時候,才能知道吧。

李勇說,我不是故意要瞞你,一開始我追求你的時候,就想告訴你,但是又怕你在意,不給我機會。所以就一直沒說,但我現在想,這麼大的事情,不能再瞞你了,還是要主動和你說。你能不能看在我倆感情面子上,原諒我呀,我一定會加倍對你好。而且女兒一直跟著她媽媽,撫養費也不會影響我們生活,孩子也不會影響到我們,其實問題不大。

我哭笑不得,他還覺得他現在說出來,是很坦誠呢。拉倒吧,要是真的坦誠,就算追求時不敢說,確定戀愛關係時候也能說了。現在說,不是因為不想瞞我了,而是瞞不下去了,等下在大廳裡面當著眾人面前鬧騰,總比現在要糟糕多了。他這是當我傻嗎?騙了我,還想讓我覺得他坦誠?

我當時沒有多說什麼,甚至都沒有指責他,我只是說今天不適合領證,咱倆先回去吧。然後我就走了,接下去兩天我都沒接他電話,公司也請了假,來家裡也被我爸媽擋在了門口。兩天後,我給他資訊,提出了分手。他氣急敗壞,說我冷血,一點都不顧念感情。我笑了,果然,等到要結婚了才說,一個是瞞不下去了,一個是覺得我感情投入了,就會妥協。

可惜,我雖然喜歡他,但我既然當初不願意為了結婚而將就,現在自然也接受不了欺騙。我覺得如果兩個人,在婚前都沒有基本的坦誠,那麼婚後,很難不會有各自的算計。而且一個人,如果連有過婚姻這種大事,也能欺瞞對方,真的談不上有多喜歡。身邊有人說我草率了,畢竟我年齡不小了,但我不覺得自己有問題,我就是不願意和一個欺瞞我的人過一輩子,再喜歡也不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