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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我兒子離婚後,我們一家被打回了原形”,兒媳:你們活該

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請回答1988》:“人真正變強大,不是因為守護著自尊心,而是拋開自尊心的時候。”

在自尊心的驅使下,我們會做一些自願去做的事,同時也會做一些不願去做的事。

自願去做的事,符合自身的價值感,做了會有一種成就感;而不願去做的事,往往是愛面子,在乎的不是自己的感受,而是別人的感受。

比如,親戚惹了你,說一些不中聽的話,你礙於面子不敢翻臉,認為這樣就不會給人留下壞印象。更卑微一點來說,這樣做是一種求饒的姿態,想著自己乖一點,懂事一點,別人或許就不會為難自己了。

其實,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會在乎別人的自尊和感受,一種不會在乎別人的自尊和感受。當這兩種人相遇的時候,受傷的總會是前面一種人。後面一種人不可能因為你不敢跟他翻臉而對你好一點,反而會變本加厲的傷害你。

下面這位讀者的婚姻經歷就涵蓋這方面的問題,我們一起來看一下怎麼回事。

再次遇到婆婆,是在離婚三年以後,能明顯感覺到她變了好多,身上沒有戾氣了。

我剛生出惻隱之心,就被她隨口說出的一句話給磨滅了。她說我跟她兒子離婚後,他們一家被打回了原形,接著唉聲嘆氣。

她是什麼意思,難道他們一家被打回原形是我造成的嗎?我為什麼會跟她兒子離婚,她心裡難道沒數嗎?

反正我心裡有數,我不會忘記我曾經為他們家付出過多少。結婚非但分文未取不說,非但因為結婚跟我爸媽吵架,還在結婚後幫襯過他們家所有人,可他們家是怎麼對我的?

他們不感恩我的付出,只是把我當搖錢樹,覺得我好欺負,覺得翻身以後就會一直過得比別人好,從來沒有想過我也是需要被尊重的,否則我肯定會選擇退出。

畢竟我為了結婚犧牲了很多,如果換來的回報遠沒有我的犧牲多,這樣的婚姻真的就沒有留下的必要了。

所以我只能說他們活該被打回原形,不作死就不會死,跟我沒有半毛錢關係。想把責任推卸給我,我絕不接受;想讓我內疚,別做夢了;想讓我因為可憐他們而跟她兒子復婚,更是不可能的事。換做是您,應該也會這樣做吧?

我們先來說說她那段婚姻中存在的“自尊”問題,她說她為了結婚跟父母吵架,結婚時分文未取,結婚後還幫襯婆家,這些看似自願的行為背後,有“自尊心”在作祟。

人有時候會過度自信,認為自己做出的決定一定沒有錯。當有人前來質疑的時候,即便自己內心動搖了,但是為了面子,為了維護自尊,會硬著頭皮走自己的路。

她跟父母吵架就是因為遭到了父母的反對和質疑,同時,她在幫襯婆家的過程中,肯定也有過不想幫襯但又礙於面子不得不幫襯的時候,直到最後她發現守著自尊並沒有換來想要的生活,反而得到的還沒有犧牲的多,她才決定拋開那部分沒必要守護的自尊。

從她拋開自尊的那天開始,她就變強大了,開始真正在乎自己了,所以後面才會活得那麼堅定。

基於這位讀者的經歷,我們不難引申出“在婆家不被欺負的女人”所具備的思想境界,簡單來說,這樣的女人參透了五個字:謀定而後動。

對於現在的人來說,沒有誰是婚姻的拓荒者,在自己結婚之前,有成千上萬的婚姻案例可以參考,每個人都可以從這些參考案例中汲取出需要規避的風險和注意事項,明確這些以後再去選擇婚姻,才算得上精挑細選,才是謀定而後動。

說白了,你選擇了一個不會欺負你的婆家,婚後當然不會被婆家欺負,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