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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趣談:穿越回哪個朝代更容易存活下來?

假如我們可以穿越的話,回到哪個朝代更容易活下來呢?為了增加縱向的可比性,我們需要設定幾個前提條件:1、選擇的朝代為非奴隸制王朝;2、所選時間為每個朝代相對平穩和繁榮的時期(排除存在嚴重天災、傳染病、軍事對抗和軍事活動頻繁的時期);3、所選地點為每個王朝的都城;4、穿越者為男性青年,具備穿越後的文字辨識及語言溝通能力;5、每個朝代起始機率為100%,每存在一項可能威脅到生存的影響因子(如制度、法令、經濟環境等),按其影響程度減10%的倍數,反之則增加10%的倍數。

1、

秦朝-咸陽(秦始皇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起始)

存活機率40%

這一年秦王朝已完成統一,尚未開始對匈奴和南越的征伐,國內局勢相對平穩。

戶籍身份(-10%):穿越者回到秦朝,首先面臨的問題是“符、傳、驗”,也就是證件問題,秦律規定遊士無符等於脫籍,是不許居留的,無驗則不能住旅店,而且有一定的可能性會被官府抓捕,但沒有證件尚不至於直接威脅生命。

徭役(-20%):秦律規定,成年男子必須服徭役,男丁一生中服兵役一年,服預備役或屯墾一年,然後每年值更卒一個月。秦法嚴苛,失期皆斬。不過,服徭役並不意味著100%死亡,秦朝會確保服徭役者的溫飽(男子每月發糧食二石,身高不足六尺五的男人,每月發糧食一石半;因傷病等原因暫時不能勞動,糧食減至一石。在咸陽服徭役的,還可領取衣服)

賦稅(-20%):每個朝代均需要繳納賦稅,但秦代賦稅相對較重,所以列入減分項。成功落戶後,官府會為你分配土地、宅基地還有耕牛,並教你如何種田。不過你定要保護好官府分給你的耕牛,如果牛減膘或者突然死亡,你要受到處罰。

法律(-10%):如果穿越者成功落戶,還面臨著一項法律制度,即連坐。穿越者的鄰居如果犯罪,穿越者是要受到連坐處罰的。

雖然秦法條款多、內容嚴苛,但刑罰涉及經濟處罰、勞改、肉刑等,並非全部是死刑。《睡虎地秦簡》記載了200多件案件,也僅有5件涉及到死刑。

2、漢朝-長安(漢文帝前元十一年,公元前169年起始)

存活機率70%。

漢承秦制,但在文帝時期,輕徭薄賦(稅率低至1/30),同時廢除了連坐和肉刑,開創了文景之治。

戶籍(-10%):漢代承繼秦朝戶籍制度,叫做名籍。穿越者在漢朝依然面臨身份問題。

徭役(-10%):漢文帝休養生息的政策將徭役減為每三年服役一次,大大減輕了人民的負擔。

諸侯豪強(-10%):與秦朝最大的不同,是漢朝此時存在大大小小的分封諸侯以及地方豪強。穿越者所在的長安地區沒有諸侯,但卻存在一定數量的富戶豪強,可能面臨著被欺壓和土地被兼併的情況。

3、

西晉-洛陽(晉武帝太康二年,公元281年起始)

存活機率60%。

這一年西晉再次完成統一,結束了三國分裂割據局面,國家重新走上了發展之路,開創了太康之治。

戶籍(-10%):不再贅述。

徭役(-20%):西晉時將徭役的役期延長,又增加了各類名目的雜役。

世家大族(-10%):司馬氏主政後,朝廷正式肯定了世家地主的特權,世家大族可以佔田和庇廕人口,並且這種特權是可以繼承的。門閥貴族的驕奢淫逸,也是導致西晉短命的原因之一。所以穿越者很有可能遭遇欺壓或淪為世家大族的奴僕。

4、

隋朝-大興城(隋文帝開皇十年,公元590年起始)

存活機率80%

此時隋朝已完成大一統,隋文帝倡導節儉,廢除了不必要的雜稅和殘酷的刑罰,並以各種措施改革弊政,促進了社會穩定繁榮,開創了開皇之治。為了增加賦稅來源,隋朝建立了,隋文帝“大索貌閱”,推行“輸籍之法”,完善了戶籍制度,大量脫籍流民被納入了朝廷戶籍,所以穿越者此時不會因為戶籍問題威脅到生命,可能會被視作流民而重新納入戶籍,並以均田制獲得少量土地以生存。

門閥(-10%):此時門閥制度依然存在,官僚地主依然存在壓迫和兼併土地情況。穿越者有一定可能性會成為官僚地主的勞動人口。

徭役(-10%):隋文帝時輕徭薄賦,縮短了役期,徭役負擔有所減輕。

5、

唐朝-長安(唐太宗貞觀四年,公元630年起始)

存活機率90%

唐朝建立了租用調限額之法,限制了對普通百姓的壓迫和剝削,唐太宗在位時期,奉行道家思想治國,輕徭薄賦,尊重生命,虛心納諫,吏治清明,開創了貞觀之治。唐承隋制,穿越者此時不會因戶籍問題威脅生命。《貞觀律》減輕了刑罰。貞觀時期的社會秩序穩定,最少的一次全國判處死刑的囚犯只有二十九人。

門閥(-10%):不再贅述。

6、

宋朝-開封(宋仁宗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起始)

存活機率100%

宋朝是中國古代史上商品經濟、文化教育、科學創新高度繁榮的時代,宋仁宗開創的嘉祐之治其影響甚至超過了貞觀之治和開元盛世。史學家陳寅恪曾高度評價宋朝:“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這一時期,宋朝政局平穩,沒有了門閥世族,建立了相對寬容的徭役和賦稅制度,百姓可以自由選擇服役或交錢免役的方式,同時在開封城中出現了一個新的階層-市民階層。得益於商品經濟的繁榮,宋朝廢除了此前歷代傳承的宵禁制度,穿越者在此時不需要依靠土地來獲得經濟來源,完全可以從事買賣或手工業活動。

與此同時,宋朝有著完備的救災救荒制度,官府向無力自活的百姓提供“生有所育、學有所教、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死有所葬”的福利救濟。福田院、居養院負責接濟、收容“老疾孤窮丐者”,施藥局、安濟坊則是為窮困群體設立的醫療福利機構。所以穿越者在宋朝是相對容易存活的。

7、

元朝-大都(元世祖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起始)

存活機率10%

元朝是蒙古帝國建立的征服王朝,傳統的華夏地區只是與俄羅斯金帳汗國情況類似的被征服區域,存在嚴重的奴役和壓迫。

等級和戶籍(-30%):元朝四等人制、諸色戶計、投下制、驅口制、匠籍制、籍沒制、人殉、宵禁、海禁等舉措對穿越者生存極為不利。

貴族(-30%):蒙古貴族作為統治者,享有經濟和政治上的特權。比如蒙古人與漢人鬥毆,漢人不得還手,只能訴諸有司,蒙古人酒醉打死漢人者,只需要負擔一點喪葬費。南人的地位就更低了。

法律(-20%):元朝規定,漢人、南人不不準養鷹、養犬打獵;禁止漢人聚眾與蒙古人鬥毆。

經濟(-10%):由於蒙古統治者的殘暴和剝削,元朝整體生產力較低。

8、

明朝-北京(明宣宗宣德二年,公元1427年起始)

存活機率70%

明宣宗在位期間採取寬鬆治國和息兵養民等一系列政策,慎用刑律,停罷採買,平反冤濫,貢賦各隨物資產,陂池與民同利,開創了仁宣之治。

戶籍(-10%):明朝為了保證“皇統萬世不易”,對戶籍管理相當嚴格,百姓必須要有戶帖。民籍、軍籍、匠籍分別由不同的政府部門管理,不過得益於附籍制,穿越者可以被當做外來戶成為正式編戶民。

經濟(-10%):受嚴格的戶口制度影響,穿越者在此時有一定的可能無法獲得土地進行耕種,但仍可從事手工業和商品活動以維持生存。

徭役(-10%):明朝前期的徭役是以黃冊為基礎進行課徵的,分為三種形式:裡甲、均徭、雜泛。宣宗時期是整個明朝徭役較輕的時代,但還是存在很多百姓成為逃戶和流民情況,說明此時的徭役對穿越者還是不利的。

社會秩序(-10%):明朝有森嚴的社會秩序,穿越者可能因穿衣不慎會受到抓捕。

社會福利(+10%):明朝設有“養濟院”、“漏澤園”和“惠民藥局”,如果城市中發現了流浪漢,地方官會被追責。

9、

清朝-北京(乾隆二十五年,公元1760年起始)

存活機率50%

此時的清朝已廢除圈地令和排漢政策,鼓勵墾荒,社會相對平穩。保甲制度的推行,對於寺觀僧道和流民等入籍沒有設定障礙,所以戶籍。

社會秩序(-30%):清朝對剃髮蓄辮有嚴格的規定,穿越者可能會因沒有辮子而被處死,不過並非100%死亡,偽裝成道士、僧侶和一些特定民族可以不遵守這個規定。高度的專制主義盛行,對於穿越者是不利的;同時,清朝還存在嚴重的文字獄,穿越者可能會因言語不慎導致生存受到威脅。

田賦丁徭(-10%):清朝田賦丁徭相對繁雜,除此之外還有名目繁多的附加稅,如火耗、雜徭等。

八旗貴胄(-10%):北京是八旗貴胄的聚居地之一,旗人遊手好閒,好逸惡勞,穿越者可能會受到壓迫或淪為奴僕。

經濟(-10%):清朝土地分官田、民田,穿越者暫時無法獲得土地,只能成為租佃者或從事手工業活動。

社會福利(+10%):清朝以京師為核心的順天府、直隸地區作為首善之區,建立了賑濟恤體制,設有粥廠、留養局、棲流所,穿越者可以作為流民獲得基本的溫飽。

當然,還有一些影響因子未考慮在內,歡迎補充和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