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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盛行“厚嫁”,對女性是福是禍?

【影片/毛立平】

【內容提要】

上一集我們講了清代嫁妝的構成、規模和支配權等問題。這一集我們主要來討論幾個問題:

在清代,孃家有沒有錢與女兒好不好嫁有多大關係?

溺嬰問題為什麼在這個時期加重了?

童養媳這種社會現象為什麼在當時很“流行”?

這些問題都與嫁妝、清代婚姻家庭和整個社會影響不無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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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首先來談談孃家有沒有錢與女兒好不好嫁有多大關係?

清代在婚姻論財的風氣之下,“女索重聘,男爭厚奩”,這雖然是士人群體所堅決反對的,但這一風氣卻在客觀上使得擁有豐厚嫁妝的女子就可以在婚姻市場上處於有利的地位。

如湖南《龍山縣誌》記載,當地人議婚,“多訪其女有私財者,然後請媒妁求之。”就是說,女性的其他條件比如外貌、德行都可以不計,只要有錢,就能嫁得理想的夫婿。

徐珂在《清稗類鈔》中記載了這樣一個例子,有一個姓徐的老吏,生有三個女兒,長相都是中下之姿。其中長女到了及笄的年齡,與對門的青年才俊姜渭產生了情愫,私下定了終身。

大概兩位年輕人來往得有點密切,很多人都知道了他們私定終身的事情,一時間流言四起。

等到小姜請人來老徐家提親的時候,老徐因為對女兒私定終身的行為感到很生氣,不但沒有答應求婚,還把小姜辱罵了一頓。

姜渭很生氣地表示:我也是個知識分子,之所以甘願做你這個小吏的女婿,只是由於和你女兒兩情相悅的緣故。就按我的身份長相,豈無大家閨秀可尋,非要在烏鴉群裡求鸞鳳嗎?

老徐一聽更加生氣,表示自己的女兒就算老死閨中,也不會嫁給姜渭。

按道理講,這位徐姑娘出身一般,還與人私定終身,婦德有虧、名聲遭到玷汙,長相也是中下之姿,這下子應該是很難出嫁了,所以老徐也做好了女兒老死閨中的打算。

但是沒過多長時間,就有一個“小吏”來向老徐求婚。因為小吏聽說老徐家裡很有錢,因此不介意徐姑娘的名聲,願意求取她為自己的妻子,老徐即刻答應了這門婚事。

可見只要家裡有錢,能帶來豐厚的嫁妝,就算德行有虧也仍然有人願意求娶。體現出嫁妝對於婚姻的促進作用。

影視劇資料圖

如果說徐珂所記載的案例還是普通百姓的例子,那咱們再舉個名人的例子。

廣東花縣人駱秉章,是湘軍的著名將領,後來被稱為“晚清八大名臣”之一,擔任過湖南巡撫、四川總督、內閣大學士等職,不過這些都是他發達之後的事情。駱秉章年輕時窮困潦倒,“壯而尚鰥”,就是到了壯年還娶不上老婆。

附近有一個姓金的富戶,有個妹妹,長得很醜,“高顴廣額而面麻”,年齡挺大了還嫁沒出嫁。有人就跟駱秉章說,不如你去求娶這位女子吧,秉章欣然前往。

以他的長相才能前來求婚,金家自然很高興,馬上答應了這門婚事。而駱秉章成婚之後,在妻子的妝奩和其孃家的資助下,不用再為慮柴米油鹽而操心,專心於科舉功名,到四十歲考中進士,進入翰林院,一直做到封疆大吏。

可以說,正是妻子的妝奩成就了駱秉章的這個人。這個例子也進一步證明,豐厚的嫁妝可以彌補女性本人的一些缺陷或不足,轉變或改善她們在婚姻市場中所處的劣勢,使其得到較好的配偶。

嫁妝除了可以促進婚姻的締結之外,還可以起到穩定和維護家庭的作用。晚清才子吳汝綸,曾經做過曾國藩和李鴻章幕僚,也記載了母親嫁妝對家庭的維護作用。

吳汝綸說他外祖父以進士出身在蜀地做官,家裡比較富裕,吳汝綸的母親出嫁時“裝資甚盛”,就是帶來豐厚的妝奩。

婚後,吳汝綸的父親去京師謀取前程,留妻子在家中幫助長輩打理家務。由於吳家經濟條件不富裕,不時有急,每當吳汝綸的母親看到他的祖父“頻蹙彷徨”,就知道這是又缺錢了,就會把自己的嫁妝拿出來送到當鋪當掉,給翁公解困,以至於後來當票都裝滿了一小箱子,吳母也不以為意。

大家看,彭玉麟和吳汝綸母親的嫁妝,不僅維護了家庭的穩定和睦,也在家族中為自己掙得了婦德的美名,讓她們在夫家獲得地位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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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豐厚的妝奩除了對婚姻和家庭有積極作用之外,也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下面我們再來談談厚奩帶來的消極影響。

我們之前提到,清代奢靡之風盛行,嫁妝也受此影響,極盡誇耀,普通人家甚至不得不傾家蕩產來備辦嫁妝。

直隸《成安縣誌記載》:“裝奩一節,成邑奢靡太甚……往往有因嫁一女竟至敗產傾家,一蹶而不可復振”。類似的記載在清代的地方誌中不在少數。在這樣的社會風氣下,那些拿不出像樣嫁妝的家庭只能拖延婚期,直接導致兒女的婚嫁失時。

其實大家可以看出來,這就是一個惡性迴圈,女家希望男家多送聘禮,男家自然也期待女家多給嫁妝,如果拿出不像樣的聘禮和嫁妝,就不得不推遲結婚的日期,對於雙方家庭而言,都是很大的壓力。

在研究中,我發現最難辦的其實是那些中產之家。富人有錢,厚嫁女兒自然也不在話下;

影視劇資料圖

貧困之家溫飽尚難解決,更談不上為女兒籌備什麼豐厚的嫁妝,甚至沒有任何陪嫁。

而中產之家就比較難了,一方面為了身份和麵子,不願意向男方多要聘禮以落得個“賣女”的名聲,另一方面又不能少陪女兒嫁妝,以維護自家的體面,只能盡力籌措給女兒備辦齊全的嫁妝,甚至傾家蕩產。

比如清代名士汪士鐸就說過,到中年時自己雖然“家雖日裕”,卻還是有病都不敢去看,原因就是他有5個女兒,一想到她們都需要嫁妝,就什麼錢都不敢花。

中產之家多數人都讀過一點書,一些人甚至擁有功名,因此他們較貧困之家更為在乎體面、講究儀節,努力追逐社會風尚而避免為他人所恥笑,把自己和女兒都困入在了厚嫁的陷阱之中。

文人家庭顧及的是體面,沒有文化的普通家庭可就只在乎經濟利益了。

男家在付出聘禮之後,對於女家能夠提供的妝奩都有一個期望值,當女家陪送的妝奩低於這個期望時,新婦在夫家的處境就會比較艱難。清代不少地方誌中都有舅姑(就是公婆)由於嫁妝不敵聘禮而遷怒於新婦的記載。

公婆對於兒媳的不滿也會直接影響到新婚夫婦的關係,讓丈夫對妻子有所偏見和輕視,除了影響婆媳、夫妻關係之外,妯娌之間對於嫁妝的攀比也會使家庭矛盾不斷激化,如果女性妝奩不夠豐厚,往往會被妯娌奚落,有時人感慨:“男家之不識事理者,猶以妝奩多寡揶揄;妯娌行壞俗不情,莫此為甚”,讓嫁妝成為引發諸多家庭矛盾的根源。

影視劇資料圖

我們上一集講了嫁妝的公開抬送,外人都等著看嫁妝是否豐厚,於是有些家庭就開始使用一些欺詐的手段,讓嫁妝抬送時看起來很體面,但實際都是虛假的東西,這無疑也為婚後的家庭矛盾埋下引子。

平步青在《霞外隨筆》中記載了江浙一帶“借奩”的風俗,就是嫁妝中很多東西都是借或者租來的,抬送時看著非常奢華、豐厚,一旦婚禮完畢,東西就都紛紛還了回去。有過分的女家甚至沒有一樣是真正陪送的東西,全都是借的。

山西《洪洞縣誌》記載說:“近俗竟有假妝奩為餌”,就是用劣質的東西假冒金銀財寶,或者以好看為名,讓男家先去借一些首飾和幣帛,說是在送嫁妝時充充面子,用完即還,可是一旦借來之後就不還了,或者以次充好地還回去。

這樣的做法,婚是結了,兩家也由此變為仇人,甚至婚禮完畢就直接去打官司了。方誌的作者們呼籲百姓切不可做這樣不道德的事情,不要讓這種不良風氣蔓延開來。

的確,對於奢嫁和婚嫁論財風氣給家庭帶來的不良影響,一些士人深表憂慮,疾呼應當力挽世風,讓年輕能夠及時婚嫁。一些士人還以身作則,拒絕與擁有厚奩的女子締結姻親,以示對不良風氣的抵抗。

比如文人龔煒就表示,“予素持婚嫁不計聘奩之論”。有人給他兒子說媒,對方是一個商人之女,說“奩資可得數千金”,龔煒拒絕了,而為兒子另外定了一門普通人家的親事。

錢塘讀書人汪魏美,娶了一位官員之女,婚後,汪魏美看到妻子服飾奢華,就對妻子說:“吾本寒儒,得連姻貴室,所望知禮義、孝姑嫜、和妯娌,足矣。侈簪理綺繡之飾,毋庸也。”

妻子聽後就把奢華的服飾都退去,把侍婢也屏退了,荊釵布裙操持家務,汪魏美覺得這才是自己理想的妻子。

但這些士人的反抗,並不能完全扭轉當時的社會風氣,而厚奩的風氣又引發了或者加重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比如說溺殺女嬰、送女兒去做童養媳和搶婚。

中國自古就有溺嬰的記載,許多家庭出於貧困等方面的原因將剛剛出生的嬰兒溺殺,由於中國傳統的重男輕女思想,溺殺的嬰兒中以女嬰為多。

清代許多地方都有“民間生女多不舉”的記載,而厚嫁的風氣就是導致溺嬰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慈利縣誌》記載了當地人溺女的兩個原因:一是因貧困而置辦不起妝奩,二是因貧困沒有時間精力和經濟條件讓女兒纏個小腳不幹活,而大腳女孩子將來難以出嫁,所以乾脆生下來就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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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纏足的原因,從史料記載來看,嫁妝問題是各地溺殺女嬰更為主要的原因所在,時人感慨說:“忍絕其天性之親以為得計,是豐於嫁者之為禍烈也”。就是讓父母泯滅天性而將女兒殘忍溺殺的禍根,就是厚嫁的社會風氣。

從清代地方誌反映的情況來看,一些地方甚至達到“十室而九溺女”、“溺女成風”的地步。不僅貧困之家,甚至是中產,乃至富庶之家都有溺女行為。

我們前邊提到的有五個女兒的文人汪士鐸,就是溺女的支持者。

他在日記中寫道:“人不憂生女偏不受生女之害,我憂生女即受生女之害,自己是求人的,自己是在人教下的,女是依靠人的,女是怕人的。”所以他贊同溺女,主張“弛溺女之禁,推廣溺女之法”,甚至偏激地認為:天下禍亂多就是因為人多,人多又是因為女人多,女人多了生育的人就更多,總之女人就是禍水。

這種看法代表了當時社會中一批人的觀點,由嫁妝之費引發了對女性的偏見,正是清代溺女之風難以禁止的主要原因。

但是,汪士鐸只看到自己家的多女,卻沒有看到全社會的少女,溺殺女嬰帶來的最嚴重後果,就是整個社會的男女比例失調。

本來就男多女少,再加上有錢人家還三妻四妾,更導致許多貧困男子無法娶到妻子。江西南安知府黃鳴珂在談到溺殺女嬰給當地帶來的嚴重後果時說:“抑知溺女多,則男比多,女比少,一二子只能換一二婦,多則其子皆鰥矣。江省之多鰥夫,其弊由於此。”

溺女問題的嚴重性,引發了清代從皇帝到地方官員和士紳的重視,釋出各種禁誡文書,禁止或者勸阻百姓溺女。

不少地方的官紳還籌集資金設立了育嬰堂,百姓不願意養女兒可以送到這裡撫養。但是,官府士紳的勸誡和努力,並不能徹底扭轉清代的溺女社會風氣。一些士人提出,只有徹底改變“奢嫁”之風、減輕家庭的陪嫁負擔,才是消除溺女的有效辦法。

當然,一個社會風氣的形成和消失都有複雜的歷史背景,也都需要一個逐步漸進的過程,溺殺女嬰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厚嫁或奢嫁只是其中之一,只有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條件以及思想觀念的共同轉變,才能逐步扭轉“奢嫁”和“溺女”等不良風氣。傳統文人設想的在一時之間移風易俗,的確是不現實的。

除了溺女之外,厚嫁之風還導致了另一個社會現象的流行,那就是童養媳。

童養媳是清代各地都有的一種婚姻形式。它的流行也有很多種因素在裡面,比如男方家庭缺乏勞動力、期望早日為兒子定下妻子等。

但從女方家庭的角度講,趁女兒年少時就找到婆家送去童養,一方面可以節省撫養女兒的費用,另一方面就是省去了嫁妝的花費。清代許多地方的童養媳都有著明確的、約定俗成的規定,就是女家無需陪送妝奩。

因此,不少父母願意將女兒送去童養,導致這個早就存在的婚姻形式在清代更為流行。女孩從小就被迫離開父母,到婆家去過著看人眼色的生活,無疑是很可憐的,但是比起被溺殺,童養婚無疑也起到挽救了不少女孩生命的作用。

溺殺女嬰、把女孩從小送去做童養媳,再加上富裕之家的三妻四妾,進一步加劇了清代婚姻市場上男女比例不平衡,使適齡女性成為稀缺品。一些經濟條件差、娶不到妻子的男人被迫走上了搶婚或搶親的道路。

我看到的一些案例中,本來兩家已經有了婚約,但是禮儀還沒進行到最後的迎娶環節,男方就將新娘給搶走了。

人們在談及搶婚時,往往將其原因歸咎為由於男家貧困無法籌備聘禮而導致搶婚。但實際上,女家缺乏嫁妝也是搶婚的原因之一。俞樾在《左臺仙館筆記》中就記載了這樣一個例子,女方家庭由於出不起嫁妝主動要求男家施行搶婚。

當然,除了有婚約的搶婚之外,清代還有很多沒有婚約的搶婚,特別是一些女性剛剛死了丈夫,本來打算寡居守節,卻被老光棍強行搶婚的案例在清代時有發生,這都是男女比例不均,男性無法透過正常渠道娶到妻子而引發的社會問題。

嫁妝體現出父母對女兒的關愛,也給女性提供一定的經濟後盾,以及在婆家有利的地位。但是過分強調厚嫁,則容易造成一些家庭矛盾,甚至社會問題。

如今,有些問題,隨著時代的發展已經基本不存在了,比如因為擔心出不起嫁妝而溺女,但有些問題至今還有類似的現象存在,比如對嫁妝和聘禮多寡的計算和比較,家庭中重男輕女的因素等等。這也是導致嫁妝如今仍然是大家比較關注和引發較多議論的問題的原因所在。

講嫁妝這一專題,希望能透過清朝的婚嫁實踐,瞭解一些社會現象可回溯的歷史原因,以及給今天的我們提供一些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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