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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該凌遲處死,碰到戴宗那樣的押牢節級,為什麼就能逍遙快活?

梁山一百單八將,好漢不過三條半。這種說法似乎有些過於苛刻,但是梁山群盜好人少壞人多,這卻是不爭的事實。如果讓梁山好漢站成一排,挨個開刀問斬,或許有那麼七八個是冤枉的,但要是隔一個殺一個,就肯定會有三五十個該殺而沒殺。

梁山三大惡人,當以呼保義宋江為首,他的馬仔黑旋風李逵和矮腳虎王英緊隨其後,這三大惡人的罪行,足夠判處四次凌遲。

青州城血案宋江和王英都有份兒,屠戮數百戶無辜村民,屬於十惡不赦中排名第五的“不道”:

“殺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

宋江和王英在青州城外犯下了該判處凌遲的不道之罪,然後又和李逵在扈家莊又犯了一次:“李逵正殺得手順,直搶入扈家莊裡,把扈太公一門老幼盡數殺了,不留一個。”

李逵屠滅扈家莊,自然是該凌遲處死,宋江作為李逵的直接領導,不管有沒有授意,李逵挨三千六百刀的時候,他也得一同受刑,至少也要剮三百六十刀。

這只是宋江、王英、李逵所犯罪惡的一部分,就已經夠千刀萬剮四次的了,但是讀者諸君都知道,他們沒有一人因此被判處哪怕一天有期徒刑:宋江後來官至武德大夫、楚州安撫使,兼兵馬都總管;李逵受封武節將軍、鎮江潤州都統制;就連在徵方臘時被鄭彪一槍戳死的矮腳虎王英,也被追授義節郎如果他有子孫,就可以赴京照名承襲官爵。

幸好王英和扈三娘沒有留下後代,如果他有了兒子,那豈不是要到處炫耀:“我爸是王英!殺人放火金腰帶,我這個正九品右班殿直保義郎世襲官位,就是用老百姓的人心堆起來的!”

梁山三大惡人,沒有一個為他們犯下的滔天罪行付出代價,他們最後死於非命,都跟屠戮百姓無關,這就讓我們想起了剛剛被判處二十四年有期徒刑的唐山燒烤打人者陳繼志:

“2012年以來,被告人陳繼志等人還長期糾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陳繼志為糾集者,王曉磊等7名被告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組織。”

2012到2022,整整十年呀!

在十年間犯下六種大罪的陳繼志,居然還是個“刑事在逃犯”!

在大資料威力無邊的現代社會,連一隻蒼蠅飛到哪裡都逃不過監控,陳繼志二百來斤一個大活人,就在家門口大搖大擺地行兇作惡,朱仝雷橫等人居然視而不見,要說這裡面沒有貓膩,估計幼兒園的小朋友都不會相信。

陳繼志被判了二十四年有期徒刑,在法庭上還痛哭流涕地進行了一番表演,僅憑這番表演,我們就能送他一個“旱地忽律”的綽號,綜合他此前的表現,“唐山黑旋風”、“燒烤店矮腳虎”這兩個綽號送給他,那也是實至名歸。

旱地忽律、唐山黑旋風、燒烤店矮腳虎被判處二十四年有期徒刑,也讓我們想起了坐樓殺惜後只被判處流放的及時雨宋江,他老爹宋太公對兒子的前途一點都不擔心,因為他們已經用銀子鋪好了一條旅遊之路:

“我知江州是個好地面,魚米之鄉,特地使錢買將那裡去。你可寬心守奈,我自使四郎來望你,盤纏有便人常常寄來。”

宋江到了江州,一天牢都沒坐,一天苦活也沒幹,就被典獄長(兩院押牢節級)戴宗帶到潯陽江邊吃活魚去了——獄警(小牢子)李逵還厚著臉皮去蹭了一頓飯。

宋江在江州城“度假當服刑”,主要有兩個依仗:第一個依仗,就是手裡攥著典獄長戴宗“結識梁山泊吳學究”的證據;第二個依仗,就是手中還有花不完的雪花白銀。

天下監獄一般黑,江州牢城營也不例外,典獄長戴宗毫不隱瞞自己的貪婪與卑劣:

“你這矮黑殺才!倚仗誰的勢要,不送常例錢來與我?你這賊配軍是我手裡行貨,輕咳嗽便是罪過!我要結果你也不難,只似打殺一個蒼蠅。”

戴宗身為兩院押牢節級,手裡捧著配軍花名冊,自然知道面前這個不肯送錢的黑矮傢伙就是江湖上很有名的“及時雨”。

宋江要不是擔著不孝的罪名混到押司職位,根本就沒人鳥他,現在他變成了囚犯,戴宗自然不會給他面子,該要的錢,一文都不可以少。

戴宗對宋江前倨後恭,是因為宋江說出了能讓戴宗脫制服的一句話:

“我因不送得常例錢便該死時,結識梁山泊吳學究卻該怎地?”

知道對方手裡攥著自己的命根子,戴宗這才丟掉棍子和麵子,換了一副嘴臉,假裝才知道對面站著的就是宋江——他是看了花名冊之後才來要錢的,怎麼會連對方叫什麼都不知道?

戴宗李逵那樣的“獄官”、“獄卒”比比皆是,大名府的鐵臂膊蔡福、一枝花蔡慶,收的金子那是五百兩起步,一千兩也不嫌多,難怪像宋江那樣手裡有一點權力的人納外室買房子連眉頭都不皺一下。

有錢能使鬼推磨,錢多能讓磨推鬼。戴宗、李逵、蔡福、蔡慶這樣的“監獄管理人員”黑眼珠見不得白銀子黃金子,他們可以為宋江大開方便之門,也可以承諾在夜間神不知鬼不覺地弄死玉麒麟盧俊義。這就讓我們不能不擔心:跟宋江李逵王英一樣罪大惡極的陳繼志,如果遇到咱們說的這四個“好漢獄管”,又會發生多少出人意料的事情?

紙面服刑,在宋朝有;監外執行,在明朝也有;保外就醫,哪個朝代都有。只要籬笆扎不緊。總有野狗跑出來。

這就是我們最擔心的事情:有期徒刑的最高上限是二十年,數罪併罰的上限是二十五年,判二十四年有期徒刑而不判無期徒刑,只因為這兩種刑罰,在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監外執行方面是有巨大差別的。

混好了或操作得當,有期徒刑服完一半就能出去,而無期徒刑則至少要關十三年,死緩轉無期,至少要關二十年——當然,這裡面也有“特事特辦”的時候,坐多少年牢,也不一定按規矩來,畢竟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肯努力,辦法總比困難多。

宋江殺人後被判處流刑,結果卻到了魚米之鄉大吃大喝,就是因為有很黑的戴宗和李逵的“照顧”:戴宗是有把柄攥在宋江手裡,李逵則是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軟。

陳繼志能以在逃犯的身份逍遙法外十年,這十年裡還能無休止地囂張作案,要沒有朱仝雷橫戴宗李逵那樣的“朋友”相助,是絕對不可能的。

關係是一張網,宋江事先織好了一張大網,所以在江湖上才能如魚得水,陳繼志有沒有那樣一張網,半壺老酒不敢妄議,我只是有一些擔心:被判了二十四年有期徒刑的陳繼志,要是也像宋江一樣攥著戴宗們的把柄,也能拿出八十兩銀子送給李逵們,更能拿出一千兩金子送給蔡福蔡慶們,那可咋整?

法庭上痛哭的陳繼志,可以憑著精彩的表演獲贈三個梁山綽號,戴宗蔡福那樣的人為了錢啥都敢幹,如果陳繼志還掌握著一些秘密和足夠的錢財,是否依然會有人敢罩著他?

在半壺老酒看來,這樣的事情絕不會出現,因為現在不是宋朝,陳繼志就是有翻雲覆雨的手段也翻不了身,他就是想送錢,也沒人會要、敢要——讀者諸君可以試想一下:這種情況,還會有反常和例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