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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有一個“窩囊”衙門,看似威風八面,其實沒人拿他們當回事

在現代人的印象中,古代的官差個個肥得流油,是封建社會時期的“上等人”。可是您也許不知道,在清代時,有一個特別窩囊的衙門,這裡的官差看似權力很大,其實任務只是閉著眼睛蓋章,並且每個人都撈不到油水。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封建社會時期的衙門內,怎麼會有如此可憐的官差呢?如果您想知道,就讓小編來為您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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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有一句話說的好,叫做“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書生寒窗苦讀十餘載,無不是為了金榜題名,在朝廷中撈取個一官半職,因為封建時期的官僚地位極高,權力越大撈取的油水便越多,這就是當時人人想做官的理由。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在清代時期,凡是有功名之人,都期盼著能有老官員退休,自己可以頂補空缺。可是有一個衙門口卻不同,幾乎沒有人願意來到此地工作,因為它是全國公認的“最窩囊衙門”。當然,在介紹最窩囊衙門之前,我們還是要說一說清王朝最闊氣的衙門——內務府。

內務府全稱是“總管內務府衙門”,它是一個獨立而又龐大的機構,下設10個分部,分別是“七司”與“三院”。“七司”分別是廣儲司、都虞司、掌儀司、會計司、慎刑司、營造司、慶豐司、而“三院”則是上駟院、武備院、奉宸院。內務府制度,起源於包衣制度,是一處專門負責皇室成員生活用度的機構,其管理範圍有皇家用膳、皇家服飾、皇家禮儀、皇家工程、皇家安保、以及皇家畜牧等等。

俗話說得好,叫作“宰相家丁七品官”,作為一處專門為皇帝辦事的機構,內務府可謂是“肥的流油”。在清朝時期,一直流傳著“坑主子”的道德觀念,即在絕對忠於主人的情況下,可以在一定限度內坑主子的銀錢,主奴之間存在一定的默契,相互之間也都心照不宣。正是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皇帝對於內務府的管轄並不嚴格,因此內務府官員個個腦滿腸肥,並且權力極大,甚至連朝廷大員都要看其臉色辦事。

既然是皇家用度,其消費數額必然十分巨大,每日都要開出一大套賬單,並由專人進行核對審查,皇帝本人也偶爾會對賬單進行翻閱,但是他們日理萬機,難以對內務府形成有效的監督。有鑑於此,皇帝便想出了一個“合理合法,公開透明”的好辦法,即設立專門的機構,對內務府的花銷進行監察,而這個機構名字就叫作“稽查內務府御史衙門”,亦被稱為是“稽查內務府御史處”。

如果乍一聽名字,“稽查內務府御史處”似乎存在著很大的權力,因為它是專門監督內務府的機構,有許可權對內務府的各項開支進行管制。不過事實並非如此,內務府機構龐雜巨大,僅在職官員就有3000多人,並且每日所從事的事務極為繁多,需要記下的賬目更是數不勝數。“稽查內務府御史處”卻完全與之相反,其佔地面積雖大卻人員極少,只有區區5個人,而在這5人之中,居然還有2個人是兼職的官吏,真正幹事的人僅有3個。

綜上資料進行對比,我們就能得出大致的結論,以3個人來監督3000人每天的勞動量,並且還要進行核對、審批工作,幾乎是不可能的。除此之外,內務府人員都是直接伺候皇帝的“爺”,如何會任由外人監督?因此,稽查內務府御史處的3個人,幾乎被當作空氣處理,沒有人會將他們放在眼裡。

“稽查內務府御史處”的官吏們,不僅沒有任何的實權,反倒是成為了內務府的“下屬”機構。按照宮廷規矩而言,凡是內務府的賬單,必須當日理清,並在每月的初五與二十五日進行核對、審批、銷燬,之後蓋上“銷燬”印章,表明一套流程正式完畢。不過有趣的是,內務府的官員們,往往會在賬單上做假賬,而“稽查內務府御史處”的官吏卻敢怒不敢言,更可氣的是,這一套繁瑣而又多餘的流程,還需要他們進行最後的收尾工作。

正是因為如此,“稽查內務府御史處”自成立起,就一直是清宮中“多餘”的機構,唯一的作用,便是負責機械般的蓋章將賬單作廢,掩飾皇家內部的奢靡之風,保住皇帝本人及朝廷的臉面。封建王朝之中有一個規律,權力越大,官員的貪心越大,“稽查內務府御史處”毫無權力可言,更不可能有“外撈”,因此一點油水都得不到,加之清代時期官員的薪俸普遍較低,因此該部門的官吏,經濟條件都相當困難,久而久之,不免人人面露菜色。不過有趣的是,皇帝似乎很體諒這些官員,規定其只能在該部門任職三年,一旦任期將至,則會被迅速調離,從此不再復職此機構。

不得不說,“稽查內務府御史處”是封建時代的特殊產物,也是令人感到無奈的機構,所幸的是,到了今天,這種制度終於不復存在了。

文瀾海潤工作室主編文秀才,本文撰寫:特約歷史撰稿人:常山趙子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