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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武松與潘金蓮相見,為何三次“低頭”?

且說潘金蓮跟著武大郎過日子,自覺是“真金子埋在土裡”,憋屈得很;但是沒辦法啊,她畢竟還得靠著武大賣炊餅換錢過日子呢!所以儘管慣於“作”,也還是平平靜靜過日子。

但波瀾馬上來了。武松出場了。

武松是武大的嫡親兄弟,他們的一段身世,此處不表,單說他在回鄉尋親的路上,在景陽岡打死了猛虎,成了打虎英雄,緊接著又受到縣令賞識,做了清河縣衙都頭,又恰好在此縣見到了哥哥武大郎。可謂一舉三得:一是為民除害,二是落實工作,三是兄弟重逢。

武松是個什麼形象呢?

在西門慶眼裡:

雄軀凜凜,七尺以上身材;闊面稜稜,二十四五年紀。雙目直豎,遠望處猶如兩點明星;兩手握來,近覷時好似一雙鐵碓。腳尖飛起,深山虎豹失精魂;拳手落時,窮谷熊羆皆喪魄。頭戴著一頂萬字頭巾,上簪兩朵銀花;身穿著一領血腥衲襖,披著一方紅錦。

在潘金蓮眼裡:

身材凜凜,相貌堂堂,又想他打死了那大蟲,畢竟有千百斤氣力。

共同的關鍵資訊是:好相貌!好雄壯!好厲害!

武大、武松兄弟倆恰好在路上碰到了,武大就把武松叫到了家裡,見了潘金蓮。

武松和潘金蓮就是叔嫂身份了,不過,他們對這個身份的認識有根本區別。

武松儘管比潘金蓮大三歲,不過執禮甚恭,初見面時“倒身下拜”,後來又有三次“低頭”。

第一次是“

武松見婦人十分妖嬈,只把頭來低著

”。

這裡可能有武松覺得這個女子嫵媚風騷,怕亂心神不敢多看的意思,但更多的應該是這是自己的嫡親嫂子,不便多看。

第二次是“

那婦人陪武松吃了幾杯酒,一雙眼只看著武松的身上。武松吃她看不過,只得倒低了頭

”。

這一次武松恐怕已經感覺這個女子不太地道,已經起了煩心,只不過因為她是自己的親嫂嫂,所以只得低了頭不與她目光相對。我們的打虎英雄,吊睛白額大老虎的眼睛他都敢盯著,碰到這不地道的嫂嫂,卻一時也不好怎麼樣。

第三次是月餘後的事了,“

那婦人也有三杯酒落肚,鬨動春心,那裡按納得住。欲心如火,只把閒話來說。武松也知了八九分,自己只把頭來低了,卻不來兜攬

”。

武松知道潘金蓮是有意來勾搭他了,估計怒火已經上升,他那一對拳頭已在發癢,但畢竟她是自己的嫂嫂而非景陽岡上的老虎,可不能一拳出去打個稀巴爛啊!所以也只能低頭不理會。

可見武松是真心誠意按叔嫂規矩來對待潘金蓮的;反過來,潘金蓮可就不是這樣了。

她一見了武松,嘴裡不說,心裡已經把丈夫武大“身不滿尺的丁樹,三分似人七分似鬼”,與小叔子武松“壯健”進行了對比,並且立馬料想“這段姻緣卻在這裡了”,要“叫他搬來我家住”。

然後就“堆下笑來”,問住哪,問婚娶,問年紀,說他若不搬來,武大和她得繼續被別人欺負……目的就一個:讓武松來家住,為成就自己與他的姻緣創造機會。

為了多與武松說話,武大買了酒菜來說她去燒,她反說武大“不曉事”,自己得陪侍小叔子,讓武大請隔壁王婆(就是專門拉皮條的那個王婆了)來幫燒;吃飯時,“婦人坐了主位,武松對席,武大打橫”。

她的嘴巴和眼睛,一秒鐘也不想離開武松。只是武松把她當嫂子,潘金蓮卻已經在把武松當未來的丈夫了。

武松是個講感情的人,真的搬過來住了。這下潘金蓮“強如拾得金寶一般歡喜”,親自打掃房間,早上親自“燒湯淨面”,親自“齊齊整整安排下飯”,親自雙手奉茶……

凡事親力親為,這依稀便是舊時一位好媳婦服侍丈夫的樣子,只是潘金蓮服侍的卻是小叔子。

就這樣,“武松每日自去縣裡承差應事,不論歸遲歸早,婦人頓茶頓飯,歡天喜地伏侍武松”,過了一月有餘,期間潘金蓮“時常把些言語來撥他”,只是“是個硬心的直漢”,並不來回應她。

直到一個大雪天中午,潘金蓮打算捅破窗戶紙了,想“著實撩鬥他他一撩鬥,不怕他不動情”,為此不顧天氣寒冷,趕了武大出去做買賣,又“央及間壁王婆買了些酒肉,去武松房裡簇了一盆炭火”,就等武松回來。

朋友們看,昨天我們已經討論過,潘金蓮的出場,即在預示“性格即命運”,只要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她根本不會顧忌道德倫理、良俗公序。對小叔子武松,就是她第一次“大動作”。無疑,這是需要批判的,只不過在批判之前,讓我們先看看她做了些什麼。

那麼潘金蓮到底使了什麼招?這盆“火”會怎麼燒?她的目的有沒有達到呢?咱們就下回再說吧。

不知以上說法,朋友覺得妥否?歡迎留言討論!

(網圖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