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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王倫:一個聚義在山東,一個遊俠於江湖,哪個是被林沖火併的梁山...

梁山首任寨主王倫起事於何時,《水滸傳》中沒有交代,只說他是個“不及第的秀才”,武功不高且心胸狹隘,最後被林沖火併的時候,幾乎沒有還手之力。

梁山三十六天罡和部分地煞副將都確有其人,招安後叛宋降金的李逵、自立為王的史進、抗金犧牲的關勝、臨陣脫逃坑死种師中的呼延灼,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三朝北盟會編》乃至《宋史》中都有記載,梁山首任寨主王倫在史料中更是出現了兩個:一個是極有名的遊俠,另一個是聚義在山東的盜魁。

這兩個王倫都很有名,連歐陽修都知道其中一個的大名,另一個更是厲害,居然三次赴金談判,岳飛之死跟他也有關係——當時金人提出的條件就是“必殺飛,乃肯和”。

王倫的白衣秀士綽號也是大有來頭,北宋時期就已經流傳甚廣的《大唐三藏取經詩話》中的“花果山紫雲洞八萬四千銅頭鐵額獼猴王”猴行者,就是以白衣秀士的打扮跟唐僧見面的。

施耐庵先生把王倫設定為白衣秀士,也不是沒有歷史依據的,因為在宋襲唐制,

“有官者服皂袍無官者白袍,而紫唯施於朝服,應試秀才,率用白袍。”

梁山首任寨主王倫穿白袍,只是為了彰顯他與江湖豪客的不同,也跟宋仁宗慶曆年間聚義在山東的“黃衣秀士”王倫略有差別。

黃衣秀士王倫是進了《宋史·仁宗本紀》的:

“慶曆三年五月,虎翼卒王倫叛於沂州……秋七月乙酉,獲王倫。”

王倫雖然折騰了不到三個月,但是鬧出的動靜卻不小,時任右正言、知制誥的歐陽修也上書宋仁宗,痛陳王倫的厲害:

“打劫沂、密、海、揚、泗、楚等州,邀呼官吏,公取器甲,橫行淮海,如履無人……其王倫仍衣黃衫,豈是常賊?驟聞可駭,深思可憂。”

看來歐陽修當時真是擔心了,他在《論沂州軍賊王倫事宜札子》中大力渲染了王倫的危險:

“假令王倫等周遊江海之上,驅集罪人,徒眾漸多,南越閩、廣而橫斷大嶺,西走巴峽一窺兩蜀,所在空然,誰能御之?”

這個黃衣秀士王倫之所以令歐陽修憂心忡忡,是因為從唐朝開始,黃色就開始成為皇家專用顏色,趙匡胤黃袍加身後,宋朝對黃色更是有一種遺傳性的敏感,王倫的黃衫和宋江的杏黃旗,都是“有志圖王”的表現,是一定要引起高度警惕的。

慶曆年間聚義在山東的這個黃衣秀士王倫,肯定不是梁山首任寨主,因為他在公元1043年就失敗了,而宋江佔據梁山,則是公元1119年前後的事情,那時候黃衣秀士王倫即使沒有被宋仁宗下令殺掉,到了宋徽宗趙佶宣和年間,也已經是個百歲老人了。

既然宋江起事七十年前的黃衣秀士王倫不能重上梁山並被林沖火併,我們就只能來看看活躍在宋徽宗宣和、宋欽宗靖康、宋高宗建炎年間的那個“遊俠王倫”了。

這個遊俠王倫在兩宋交替之際可是大大有名,《宋史》和《金史》中都有他的列傳,我們綜合一下,可以得出此人的性格特點:

“王倫,宰相王旦弟王勉玄孫,家貧無行,為任俠,往來京、洛間,數犯法。俠邪無賴,年四十餘尚與市井惡少群遊汴中。”

四十多歲還不務正業的王倫,最後被宋欽宗收編,成了與金人的談判使者,三次往返宋金之間,最後金國人居然對他很感興趣,要任命他為“平灤三路都轉運使”。

王倫最後死在了金國,同為元朝人編纂的《宋史》和《金史》對王倫之死有不同說法:《宋史》說他不肯就任金國官職而被害,《金史》則說他答應就任而又反悔,金人一怒之下才把他殺了。

不管《宋史》和《金史》哪個記載真實,這兩個王倫都不會被林沖幹掉,但是我們換個角度一看就會有新的發現:把這兩個王倫捏到一塊兒,可不就是那個心胸狹隘的白衣秀士?

《水滸傳》中的白衣秀士,行事風格和個人履歷更像慶曆年間的王倫,活躍的年代,又跟活到紹興十年的王倫十分接近甚至重合。

由兩個王倫匯聚而成的白衣秀士,在《水滸傳》中的結局很淒涼,這倒跟史料比較吻合。咱們說完史料,剩下的時間,就可以聊一聊小說中的王倫該不該死了。

我們細看水滸原著中的王倫,這位梁山創始人主要有兩大“罪狀”:其一是百般刁難,不想收留走投無路的豹子頭林沖;其二是膽小怕事,拒絕晁蓋帶著生辰綱迷盜團入夥。

林沖來投奔的時候,王倫就十分擔心:“我沒有太大本事 ,杜遷宋萬武藝也很平常。林沖是八十萬禁軍教頭,必然是武藝高強,他探清我們虛實後強奪頭把交椅,誰能攔擋得住?”

晁蓋帶著智多星吳用和入雲龍公孫勝、赤發鬼劉唐、阮氏三雄來到梁山,王倫嚇得臉色跟衣服一樣白:這些人隨便拉出一個,就能把我和杜遷宋萬全都幹掉。晁蓋看起來比較豪放,那個也穿白衣的吳學究兩隻賊眼溜溜轉,一看就不是什麼好鳥!

對白衣秀士王倫的評價,最近似乎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聲音,就跟歷史上有兩個王倫一樣,這兩種聲音也有很大差別。

認為王倫心胸狹隘該死的,基本跟林沖和施耐庵的意見一致:

“這梁山泊便是你的?你這嫉賢妨能的賊,不殺了要你何用!你也無大量之才,也做不得山寨之主!”

也有人認為林沖第一句話就問錯了,梁山還真就是白衣秀士王倫的,林沖也好,晁蓋也罷,他們上梁山落腳,就跟流浪者到尋常百姓家借宿是一個道理:收留你是情分,不收留也是本分,憑啥我建立起來的基地,就必須與你分享?

讀者諸君可以試想一下,即使王倫很大度地收留了晁蓋,相處時間長了,互相知道了底細,頭把交椅上坐的,還會是白衣秀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