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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難測,親戚也不得不防,堂兄去世,堂弟翻臉不認賬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孫瑩

李先生向堂兄陸續借了十幾萬元一直沒有歸還。因為有親戚關係,堂兄一開始甚至都沒要求李先生出具借條。可是人心難測,在堂兄因病去世後,李先生卻翻臉不認賬了。逼得堂兄身患殘疾的母親,不得不提起訴訟去要錢。記者從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獲悉,

法援律師戳破李先生自相矛盾的辯解,幫助老人要回了借款。

2012年,李先生向堂兄借了10萬元現金,在此後幾年間,又陸續向堂兄借款24000餘元。由於兩人是堂兄弟,借錢時,堂兄並未要求李先生出具欠條。直到2019年7月,李先生才向堂兄出具一張欠條,承認這些年全部的借款並承諾給付利息。

幾個月後,李先生的堂兄不幸因病離世,其母親王老太太在經受了喪子之痛後,多次找到李先生催他還錢。可李先生面對年近古稀又有殘疾的王老太太,卻翻臉不認賬了。

老人拿著當初李先生出具的欠條到法院起訴,要求李先生支付借款本金124000餘元及這些年來的利息。

庭審中,李先生矢口否認與堂兄存在借貸關係。他說,欠條上的簽名是他的筆跡,但他並未在欠條上籤過字,也不知道堂兄是如何將他的名字弄上去的。

一審法院經過審理,並沒有採信李先生的辯解,支援了王老太太的訴求,判決李先生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一審判決後,李先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他向二審法院提交了一張於2019年4月出具的1萬元的欠條,表示這才是真正的欠條,是他還完全部1萬元欠款後,堂兄給他的。而王老太太手中的欠條是偽造的。

孤身一人的王老太太難以應付一次次訴訟,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法援中心受理了她的申請,並指派北京首熙律師事務所的吳宗龍律師和吝安琪律師辦理案件。

針對李先生提出的問題,兩位法援律師和老人認真溝通案情,查閱相關材料,向二審法院明確指出,一審期間李先生曾承認王老太太提交的欠條上的簽名是他的筆跡,敗訴後又主張欠條是偽造的,不符合常理,難以自圓其說。老人提供的欠條足以證明李先生與堂兄之間的借貸關係。

日前,二審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李先生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其主張,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駁回了他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法援律師提醒公眾,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公眾出借錢款後要注意訴訟時效問題。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而新的訴訟時效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更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