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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點丨拒退35萬彩禮成“老賴”,彩禮糾紛不單是法律問題

近日,河南永城一男子在車上拉橫幅,開大喇叭,要求前妻退還法院判決的35。9萬元彩禮。該男子稱,前妻寧女士曾向自己索要彩禮42萬元,可剛結婚兩個月,寧女士就要離婚。男子遂向前妻索要彩禮,被拒後將她告上法庭。寧女士因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已被永城市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並予以曝光。

無獨有偶。河南一小夥子因婚姻面臨破裂,近日驅車掛橫幅到妻子孃家的小區,開著喇叭要求退還高額彩禮。當事人表示,為娶媳婦共花費51萬元,其中部分錢還是借的。可婚後僅33天,妻子就回到孃家兩人開始分居,他起訴離婚,妻子卻不同意。目前,雙方正在等待法院判決。

實際上,這兩件事只是某種現象的一個縮影——相關查詢平臺數據顯示,2013年至2022年,因“彩禮”糾紛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人數高達9636人。太多案例表明,收受彩禮雖然只是單純的社會風俗,但婚姻破裂時如何返還彩禮,則是一個複雜的法律問題,如果拒不履行法院裁決,更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綜觀各類彩禮糾紛,大多具有幾個共同特徵:彩禮金額高,婚姻維持時間短,雙方感情基礎差……更有甚者,不少當事人都是“閃婚”“閃離”。當彩禮成為聯絡雙方的主要紐帶時,分手之際,如何切分彩禮自然成為雙方爭執的焦點。特別是對於經濟狀況不佳的家庭來說,這筆錢更是不得不奮力爭取。

有部分網友認為這是“騙婚”,切不可如此輕易下判斷。在司法實踐中,“騙婚”不僅要退還彩禮,而且會因涉嫌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除此之外,“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也是離婚時請求返還彩禮的合法理由。現實生活中,儘管有些女方家庭並不存在“騙婚”的主觀故意,但迅速破裂的婚姻關係仍不免令男方家庭感覺“被騙”。“竹籃打水一場空”的現狀,不僅使男方家庭當下的生活陷入困境,而且也對其重啟新生活造成障礙——下一次的彩禮從何而來?

婚姻破裂,女方為什麼冒著當“老賴”的風險也不願意返還彩禮?其中原因相對複雜。一方面,有人覺得彩禮是無償贈與,結婚後就歸女方所有;另一方面,有人認為彩禮屬於民俗,法律無權過問。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常見狀況:女方收到彩禮,就作為自家迎親的彩禮送出去了,而這通常也被視為女兒為家庭作出的“貢獻”。

上述種種情況的存在,使得返還彩禮成為雙方艱苦的“拉鋸戰”,即使法院依法作出裁決,也很難立竿見影執行到位。這注定是一場“雙輸”的戰鬥:無論彩禮最終如何劃分,一方都會承擔一定的經濟損失,另一方則少不了受人指指點點。由此給人留下的警示是,如果雙方能多一些深層接觸和交往,更加謹慎地面對婚姻大事,也許就不至於因一時草率埋下禍端。

當然,杜絕此類問題的根本仍在於糾偏“天價彩禮”。今年中央一號檔案特別提到,要“推進農村婚俗改革試點和殯葬習俗改革,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9月21日,農業農村部發布《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決定於今明兩年在全國範圍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讓彩禮發乎心、止於“禮”,有助於為民俗鬆綁、為家庭減負,讓婚姻迴歸兩情相悅的本位。

(來源:成都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