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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府買東西有專門的“買辦”,為什麼買小戲子就需要賈薔帶隊?

特殊物品,專人採購。

關於賈府的採購問題,積弊已深。連姑娘們用的脂粉,買辦都敢拖著不給,“催急了,不知那裡弄些來,不過是個名兒,其實使不得”,姑娘們只好拿著自己的零花錢託人去買。這也成為探春改革的誘因之一。

在省親之前,賈府已經在走下坡路了,這些積弊即使不如後來那麼明顯,可能也露出了苗頭。遇到重大的事情,就不敢隨便託給那些老油條似的買辦,而要另派他人——但也不是讓沒有經驗的年輕人“認真的叫他去講價錢會經紀”,而僅是“坐纛旗兒”、當領導、全面決策,同時也對手下的買辦們進行監督。

那麼,買小戲子的事,算是重大的事情嗎?算。只要沾到元春省親,沒有什麼不是大事。連買“花燭彩燈”、“簾櫳帳幔”,都不能從繁華的京城購買,一定要去江南。這些裝飾之物,元春可能根本顧不上看一眼。那十二個小戲子,是要為元春獻唱的,什麼能不算大事?

還在一層原因。賈府雖然奢華無度,但是養戲班子,卻“此調不彈久矣”。書中說到:“另派家中舊有曾演學過歌唱的婦人們——如今皆已皤然老嫗了——著他們帶領管理”,從前賈府也有過戲班子,但是已經解散了幾十年了。

要養一個戲班子,並不是一次性投入。芳官曾提到“菂官一死”、“補了蕊官”,這蕊官當然是後來又買來的。如果家伎班子維持著,那麼隔三年五載,不管是意外死亡、還是自然更新,總要買新的女孩子做戲子的。但是賈府的戲班子已經解散了這麼久,不購買小戲子也很多年了。

那麼,就是專業的買辦,對於採購專為學戲的女孩子,也是缺乏經驗的。所以派一個有血緣關係的遠親,組成一個新的採購班子,才能將這件事做得盡善盡美。

而盡善盡美,是賈府追求的目標。至於多花多少錢、價效比高不高,反而沒有人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