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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知縣為何從不授予滿蒙旗人?並非資格不夠,而是另有原因

清代官制中,有一個顯著的特點,那就是所有官職依民族成分被分為不同的“缺”,依次為

宗室缺、滿缺、蒙古缺、漢軍缺、內務府包衣缺、漢缺。

實際上這是清代統治者為了維護滿蒙特權而作出的一種歧視性的規定,反映在授官方面,則是滿人除了宗室缺以外,任何崗位都有資格擔任,而作為地位最低的漢臣,則只能擔任漢缺。

《嘯亭雜錄》中記載

“滿洲、蒙古無微員,宗室無外任”

就很好地詮釋了這一點,這句話有兩個含義,也正好說明了滿蒙旗人與漢臣之間的重要區別。

宗室無外任的具體含義

“宗室”顧名思義,是指愛新覺羅氏家族的子孫,入關皇室成員被分為兩類,清顯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孫為“宗室”,其餘伯叔兄弟旁支子孫稱“覺羅”。

宗室與覺羅因血緣關係不同,在政治待遇方面也略有差別,最顯著的就是宗室可以系象徵天潢貴胄的“黃帶子”,而覺羅只比滿洲異姓貴族略高,系“紅帶子”。

康熙以後,隨著皇室成員的不斷繁衍,覺羅的身份已經不是那麼吃香了,甚至不如一些異姓貴族地位尊崇。

宗室因為是帝系近支,順治初年宗室人數不過才數百人,所以他們都能承襲高等級的爵位。乾隆時期,宗室成員不斷壯大,加上清代的爵位是降等承襲,故而很多宗室逐漸淪為閒散宗室(無爵無職)。

為此,乾隆帝特頒諭旨,賞給閒散宗室四品頂戴,此後形成定製。不過乾隆皇帝為了維護皇權限制宗室成員進入中樞機構,但同時也在宗人府、內務府、六部中,劃定一些崗位定為“宗室缺”。

宗室不外放實際上是個偽命題,清代二百多年的統治時間內,不乏有宗室在外省任職的情況。

只不過,宗室外放一般都是高階官員,嘉慶以前宗室外任最少也是按察使級別。嘉慶執政時期,因為宗室成員太多,京城各衙門中的實在安排不下去,故而降低了宗室外放的門檻,規定道員也可選用宗室。

那麼知府以下各官為何就不用宗室呢?

道理很簡單,俗話說“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宗室混得再慘人家也是天潢貴胄,地位在那擺著。如果讓宗室擔任知縣、知府的話,那麼督撫就會投鼠忌器,工作不好開展。

總體而言,宗室外任的情況還是很少見的,且大多侷限於督撫這個層面。

再來說滿、蒙無微員

清入關時,滿族人口不到一百萬,乾隆時期滿族的人口也就三百多萬。除了婦女,老幼病殘外,剩下的男丁並不多,而且這些男丁中還有很大一部分要服兵役。

這樣算起來,符合任職資格的滿人就很少了。蒙古八旗人數更少,僅有幾十萬人,而漢人在乾隆晚年已經突破三億。

別看滿、蒙人數不多,可朝廷為他們設的官缺數量卻比漢缺要多。我們知道,京城各衙門的堂官實行的是滿漢雙軌制。不僅如此,各部的郎中、員外郎總數滿蒙缺又佔了一大半。

以六部郎中為例,宗室4人、滿74人、蒙8人,漢郎中僅有50人;員外郎宗室8人、滿95人、蒙古12人,漢員外郎僅有51人。主事的情況也是如此,滿蒙缺遠遠多於漢缺。

數量多隻是一方面,質量上滿蒙的官缺也明顯高於漢缺。以六部之首的吏部為例,文選司滿人郎中4人、漢郎中2人;考功司滿郎中3人,漢郎中1人。

掌管國家財政的戶部就更離譜了,滿人郎中17人、宗室1人、漢14人;滿員外郎36人、宗室2人、漢14人。

外省有些重要的崗位也規定只有滿人可以擔任,比如

川陝、甘肅、山西督撫,山西、陝西、甘肅布政使、按察使

皆為滿缺。有時滿人中實在沒有合適人選,也會讓漢軍或漢人出任,但這種現象被稱為

“皆曠典也”

滿、蒙人數本來人數就少,官缺又比漢人多,毫不誇張地說,凡是滿蒙旗人,但凡不是歪瓜裂棗,都有機會授予官職。

旗人入仕的難度極低,以科舉為例,不僅考試難度遠不及漢人,且錄取名額也極高。

沒有能力參加科舉的,則可以透過八旗官學進入仕途,總之旗人只要能略通文理,熟練掌握騎射,便可以進入官場。所謂的“十年寒窗苦”對於滿蒙旗人來說,那是根本不存在的。

旗人入仕與漢人不同,王公貴族子弟一般都是承襲爵位或世職,進而選為侍衛。有清一代,大部分旗人高官都是透過侍衛這條通道位極人臣的。

一般的旗人子弟,在官學學習期滿後,則是以專設的

“筆帖式”

入職,筆帖式級別很低,但補官容易升遷速度也快。

可以這麼說,十個滿蒙旗人中,有四個以侍衛起家,有六個以中書、筆帖式起家,且他們絕大多數都有在京城各部擔任員外郎、郎中的經歷。

起點高、升遷快,就註定了滿、蒙旗人不需要到基層的州縣去歷練。這就是所謂的“滿、蒙無微員”。

如果從制度上解讀就是說滿、蒙旗人不授予從六品以下的首領、佐貳官。故而在史料中,很少發現有滿、蒙旗人擔任知縣、縣丞的例項,就是知州這一級別也十分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