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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窮人為什麼不自己去開墾一塊荒地自給自足,而要給地主打工?

《貞觀長歌》中有一個情節:李世民有意給最寵愛的兒子李泰臉上貼金,便將“窄鄉遷寬鄉”的工作交給他去做。

所謂“窄鄉”就是土地少、人口多的地方,所謂“寬鄉”就是土地多、人口少的地方。為了平衡人口與土地分配之間的矛盾,朝廷出臺了鼓勵窄鄉百姓遷徙寬鄉的政策。

有名目繁多的優惠政策加持,這項工作的難度不大,做成了又意義重大,因此李世民滿以為這是給李泰增光添彩的好機會。

李世民為何要這麼做呢?因為他對太子李承乾很不滿意,產生了易儲的心思,而李泰就是他最中意的候選人。

與太子交好的安康公主一眼看穿了父親的“私心”,她不由為太子的前途深感憂慮。為了幫助太子,安康公主找到了吳王李恪,請求他助太子挫敗李泰。

李恪經不住安康公主的苦口婆心,答應了,二人定下一計。

第二天,李恪在朝堂之上慷慨陳詞,表示堅決支援李泰的“遷鄉”工作。李世民大喜,立即任命李恪給李泰做助手。

豈料李恪話鋒一轉:遷鄉不光老百姓要遷,豪門之家也要帶頭遷,既顯示公平,也起到示範帶頭作用。

李世民一時沒回過味,對之大加贊同,完全沒意識到這是李恪給李泰挖下的一個坑。

果然,遷鄉工作剛開始,在遷鄉名單中的魯王李元昌就站出來帶頭反對。李泰見叔叔公開唱反調,便對遷鄉工作產生了畏懼。於是他自編自導了一場車禍,主動退出了。

李世民無奈,只好轉而將工作交給了太子李承乾,而李承乾則在安康公主和李恪的幫助下,成功說服李元昌,順利地完成了遷鄉工作。

故事情節雖然是編的,但“窄鄉遷寬鄉”是真實的歷史事件,李世民為此出臺的優惠政策足以令人垂涎三尺:獲得比寬鄉多一倍的土地、三年免除稅賦和徭役、官府奉送種子工具耕牛、免費提供住宅和一年的生活資料……就差免費送老婆了。

既然這樣,為何非要搞出個“豪門富戶帶頭”呢?這豈不是多此一舉?

事實上,即便這麼多優惠條件,遷鄉也是一件很有難度的事,因為這些遷鄉的百姓,所面對的都是荒地,開荒的難度相當之大。

我們發現,每一個王朝的滅亡,一定離不開一個大雷:失去土地的百姓無以生存,被迫加入流民大軍,進而引發社會動盪。

這個“魔咒”為何如此靈驗?理由很簡單,農耕社會生產關係太單一,土地是命根子。凡是大治的年代,土地分配一定相對合理,凡是社會矛盾突出的時期,往往都伴隨著土地兼併的毒瘤。

所以,您可以說古代社會其實很好治理,只要保證

“耕者有其田”

就一定會安定繁榮。您也可以說古代社會很難治理,因為要想做到“耕者有其田”,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

這就奇怪了,荒地有的是,放著那些荒地不去開發利用,偏偏天天高喊土地分配不均,甚至朝廷出臺這麼多優惠政策都撬不動他們,古代的老百姓都這麼難伺候嗎?

還真不是百姓難伺候,如果您知道開荒的難度,恐怕你比他們更難伺候。

開荒往往伴隨著龐大的水利工程支援

我們所說的荒地一般包括兩類,一類是曾經耕種過的“熟荒地”,另一類是從未耕種過的“生荒地”。

熟荒地一般是由於戰爭等因素導致人口死亡,熟地變成了無主的荒地。這一類土地一般具備開荒的基本條件,僅僅需要三五年時間對土地進行“還熟”即可。

李世民的“窄鄉遷寬鄉”,其實就是針對的這類熟荒地,因此才認為工作難度不算大。

生荒地就比較麻煩了,它之所以沒有被開發過,一定是不具備開發的自然條件,比如灌溉和排水系統。

古代的生產技術比較落後,基本上採取粗放耕種的方式,撒完種子後就只能“看天吃飯”。這種情況下,水利系統就是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增產手段。

沒有水利工程的加持,開墾生荒地就是痴心妄想,而水利工程必須有國家力量的支援才能做得到。

秦國為何能打敗六國,它背後的動力就是發達的水利系統所造就的農業繁榮。都江堰工程讓蜀中成了天府之國,鄭國渠貫通涇河、洛水,澤被陝北高原。

想當初,韓國人為了“疲秦”,不惜派出間諜鄭國到秦國,妄圖以“鄭國渠”工程拖垮秦國的國力,卻不料,這條耗時十年的水渠竟成了秦國人的生命源。

如果沒有這些水利設施,做不到大面積開墾,更沒辦法吸引老百姓遷徙到這裡定居。

開荒所需的生產資料絕非一般百姓所能承受

即便解決了水利問題,開荒所需的生產資料也需要強大的財力支援。

既然是荒地,一般都遠離居民村落,老百姓不可能“通勤上班”,只能搬遷到土地周邊定居,蓋房子就是一項大負擔。

大面積墾荒需要耕牛、種子、農具、灌溉設施、排水設施等等,這些生產物資對普通百姓來說很昂貴。

比如耕牛,我們經常在影視劇中看到有人高喊一聲“來盤牛肉,大盤的”,其實那很扯,古代絕大多數時期是不允許殺牛的,因為耕牛太金貴,一頭牛動輒幾十萬錢,甚至幾千萬錢。

因此,古代只有家境寬裕的農戶才有牛,且往往是很多戶共同擁有一頭牛,窮人家男丁就是牛。

至於灌溉設施等亦是如此,它絕不是以戶為單位所能承受的,因此開荒不大可能獨門獨戶去操作,而是眾多農戶的集體協助。

當然,如果您是李元昌那樣的豪門,或者“朱開山”那樣的金主,也可試一試,像我這樣的,即便送兩個女朋友也不幹。

從生地到熟地的開發週期很長,見效慢

別看三年免稅、免徭役就樂開了花,事實上,開荒是個極其漫長的苦差事。熟荒地還好辦一點,經過幾年的耕種,土地的肥力會很快恢復,生荒地就很麻煩了。

比如山林地,先要伐木、燒荒,然後再經歷土地翻覆、平整、去雜草,這些工作沒有三五年做不到。

再比如鹽鹼地,要經過多年的淡水沖刷過濾,以及耐鹼植物的適應,改造週期更是遙遙無期。

我們都知道東北黑土地肥沃,尤其是“北大倉”,其產量能供1。6億人一年的口糧。但您所不知道的是,北大倉以前是“北大荒”,它的開發歷經幾十年,依靠的是國家力量。

整個東北從順治年間就開始“放墾”,歷經二百餘年的開發,才有瞭如今全國農業基地的地位。

正因為如此,歷朝歷代對撂荒都有很嚴格的懲罰措施。

《唐律·戶婚律》規定: 撂荒一分地判處一年有期徒刑,額外賞賜三十鞭子,超過五分地罪加一等。

《清律·田宅》規定:每撂荒一分地二十鞭子,最多可以杖刑八十。挨完體罰後,該繳納的稅糧一粒不許少。

幾乎所有朝代都規定,撂荒超過一定期限,土地將作為無主地被沒收。

開墾荒地的風險太多,既要政策支援,還要提防土地兼併

您可能認為,開荒雖然慢,但咱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就一點一點地啃,經年累月,總會給子孫留下一筆不小的遺產吧?

您想多了,因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哪怕是荒地,其所有權都不是你的,沒有官府的批准,你私自開發和佔有屬於非法,輕者沒收,重者獲罪。

即便你老老實實按官府的規定履行手續,所謂的優惠政策背後很可能有陷阱。比如稅賦雖然免了,但很可能有其它附加在土地上的苛捐雜稅。

這總情況在古代比比皆是,比如明朝末年的“遼餉”,清末的“三餉”等等,這些稅賦往往比正常的稅賦還要高,到時候您開墾的荒地反而成了負擔。

即便在唐朝高速發展的唐高宗時期,就因為額外的負擔,導致大量的農戶拋棄土地當“逃戶”。

再比如,您好容易將荒地變成了“熟地”,很可能又要面臨被豪族兼併的危險。

高額的稅負導致農戶越種越窮,他們只好將土地低價賣給豪族,然後給豪族當佃戶。甚至嚴重的時候,農戶甘願賣身為奴,寄生在豪門之下。

當年西漢的沒落就跟土地兼併,以及奴隸的激增有關。這兩個毒瘤,導致國家收不上土地稅,也收不來人頭稅,國庫空了,豪族富了,百姓無以生計了,帝國也就亡了。

其實不光是古代,即便今天我國還有3300萬公頃的荒地有待開發。

不知道您留意到一個細節沒有,國家有“18億畝農業耕地紅線”,可是很多地方早就沒有開發用地了,他們是如何持續開發的?

方法很簡單,開墾荒地置換開發用地,本地不夠可以異地採購,以確保“18億畝”總量不變。

當然,這個採購絕不是隻看數量,更要看所開墾出來的荒地的產出,想要置換,就必須確保開墾出來的荒地達到熟地的標準。

可見,開墾荒地即便是今天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何況古代?隨便弄一塊荒地,實現“自足自給”?我跟你賭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