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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底,沈醉不做錯三件事,能否當上保密局局長或在1955年授銜少將?

在軍統“四殺手”和“三劍客”名單中,都能找到原軍統局總務處少將處長、保密局雲南站站長、雲南遊擊總司令部中將司令官沈醉的名字。

沈醉剛接到“中將司令”的委任狀沒幾天,就趕上了雲南起義,所以還沒來得及掛上兩顆星,就被盧漢送進了昆明陸軍模範監獄。

沈醉在1980年才恢復起義將領身份,在此之前,他一直是“特赦戰犯”——沈醉還算幸運,在1960年就第二批特赦後當了文史專員,後來還享受了副部級待遇,與他並稱“軍統三劍客”的徐遠舉和周養浩都應該羨慕沈醉當初做出了正確的抉擇。

徐遠舉沒能活到特赦那一天,周養浩特赦後想上島去找奄奄一息的老蔣,結果被拒之門外,最後四海飄零客死他鄉。

沈醉從1980年恢復起義將領身份後出版了大量回憶錄,腰間多金,想去哪就去哪、想見誰就見誰,但是並沒有跟他的“兄弟”周養浩見面,兩人一生的疙瘩可能最後也沒解開。

周養浩肯定會羨慕沈醉,沈醉自己卻不能不十分遺憾:如果我沒有在1949年的最後兩個月做錯了三件事,即使不能取代毛人鳳而當上保密局局長,也有一線希望在1955年授銜少將。

1949年的最後兩個月,沈醉確實有三次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能不能當上保密局長或授銜少將不好說,但肯定不會在戰犯管理所學習十年。咱們今天的話題,就是以沈醉回憶錄(本文以黑體字標註)為依據,看看他在1949年的11月和12月做錯了哪三件事。

沈醉做錯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昆明幹掉毛人鳳,白白浪費了他準備好的兩包毒藥,也錯失了他改變命運的第一次機會。

沈醉去雲南當站長,心不甘情不願,這是可以理解的:其一,平級外放等於處罰,毛人鳳還讓沈醉過去的小弟周養浩徐遠舉當了沈醉名義上的長官(按規矩,雲南站站長要歸西南特區正副區長管理,但沈有事不請示徐周,徐周也不管沈);其二,雲南起義已經是公開的秘密,遲一天早一天必有這一天,那時候沈醉除了被擒被殺,就是背黑鍋受罰。

沈醉怒火中燒,就想趁毛人鳳到昆明視察之際將他幹掉:

“毛人鳳來到昆明後我就準備了兩包毒藥……我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準備第二天早上,在他的水杯和早餐裡同時放進這兩種毒藥。”

沈醉已經把毒藥揣在衣袋裡,準備到毛人鳳的臥室裡去下毒,結果被毛人鳳兩句好話打消了念頭,第二次準備下毒,又被老蔣小蔣要來昆明的訊息打亂了計劃。

沈醉之所以要幹掉毛人鳳,除了報私仇之外,還有他自己的野望:

“我有個不可告人的想法,那就是認為毛人鳳不是黃埔軍校畢業的(肄業,一說為因病休學,一說為犯錯除名),資歷又淺,只要他掌權,今後我就有取代他的可能。我雖不是黃埔畢業的,但在軍統的資格比毛人鳳老,我將來為什麼不能靠著我的學生把毛人鳳擠掉呢?”

沈醉和我們熟悉的吳敬中一樣,都在很多軍統特訓班當過教官,沈醉除了教行動術,還掌管著特訓班總務,所以他的“弟子”更多,後來軍統特訓班出來的特務組成了一個很穩固的團體,這個團體的總“掌門”就是沈醉。

沈醉在昆明幹掉毛人鳳,誰能接任保密局局長,人選可能有很多個,沈醉確實是其中之一,因為毛人鳳此來,已經給沈醉帶來了老蔣親筆簽發的“委任沈醉為雲南專員公署主任兼遊擊總司令,晉升為中將”的手令,已經具備了競爭保密局局長之位的資格。

沈醉關鍵時刻掉鏈子,毛人鳳從昆明全身而退,只丟下後悔莫及的沈醉頓足捶胸。

沒能幹掉毛人鳳,沈醉錯失了競爭局長寶座的機會,然後又做錯了第二件事:沒有聽從“老朋友”、“小兄弟”徐遠舉的建議,利用自己掌管的機票逃離昆明。

雲南起義在即,保密局西南區正副區長徐遠舉、周養浩和經理處處長郭旭、總務處處長成希超一起來到昆明,準備轉道飛往海外,郭、成二人跟沈醉關係沒那麼鐵,周養浩躲在機場不肯出來,只有徐遠舉找到沈醉,勸他跟自己一起離開:

“他們本想讓我接替張群的工作,委我為西南軍政長官,我都不幹。到這個時候才來加官晉級,頂個鳥用?我看你也趁早走吧!這次他們坐飛機直接飛臺,把我們送到這裡擔驚受怕,這個教訓還不夠嗎?”

沈醉不但沒有利用方便的機票及早離開,連徐遠舉等四個少將特務也都沒走掉,這一遲疑,讓徐、週二人恨得咬牙啟齒:你想腳踏兩隻船,最後連累得我們也沒跑掉!

沈醉跑掉後會不會像吳敬中一樣被毛人鳳抓起來,這是不需要擔心的——吳敬中被抓後有同學小蔣打電話命令放人,沈醉給老蔣兩口子當過貼身保鏢,毛人鳳也奈何他不得。

沈醉並沒有腳踏兩隻船,他在起義通電上簽名,也是特務慣常的做法,這就是他做錯的第三件事:表示贊同起義後,又跟李彌餘程萬等人結為“七兄弟”,擺明了是假裝起義,意圖反戈一擊:

“12月12日,李彌發起,我們七人應結為患難兄弟,因有這一段難得的同生死的機會,大家都很贊成。一序年齡,餘程萬居長,李楚藩第二,李彌第三,沈延世第四,石補天第五,童鶴蓮第六,我最小居第七……”

李彌和餘程萬、石補天因為滿口答應出去後製止自己的部隊放下武器,脫身後卻帶著軍隊向昆明大舉進攻,盧漢為防止出現更大的變數,就把“七兄弟”中留下來為質的李楚藩、沈延世和沈醉都從舒服的省政府辦公大樓轉送到錢局街陸軍模範監獄。

“起義將領”就這樣變成了階下囚,沈醉連喊冤的勇氣和資格都沒有——誰讓他跟李彌餘程萬拜把子呢!沈醉和李彌餘程萬為什麼拜把子,盧漢清楚,讀者諸君當然也明白。

不管怎麼說,沈醉在雲南起義通電上的簽字還是有用的,所以他才在1960年第二批被特赦,成了最早離開戰犯管理所的將軍級特務,後來又在1980年被承認是起義將領,享受的待遇,周養浩肯定很眼紅,徐遠舉連眼紅的機會都沒有,他在1973年就把自己氣死了。

徐遠舉和周養浩自然沒機會也沒資格評價沈醉在1949年11月和12月所做的三件事是對是錯,但是讀者諸君絕對有能力也有資格進行評判:沈醉最後沒當保密局局長,也沒能在1955年以起義將領的身份授銜少將,跟他在1949年做錯了的三件事是否有關?如果這三件事他反著做,結果又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