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文化

走後門花錢找人辦事未成,錢還能要回來嗎?

日常生活中

常有人花錢找人辦事走捷徑

辦成了可能獲得某種非法利益

辦砸了

錢還能“原封不動”要回嗎

一案來解答

基本案情

孔某丈夫在某監獄服刑

一次孔某和朋友一起吃飯

苦訴自己丈夫幹活兒太累

同席的曹某說認識監獄的楊某

承諾可幫其調換輕鬆崗位

後孔某微信轉賬給曹某

“運作費”3。7萬元

結果孔某丈夫崗位一直未調整

孔某知道自己被騙了

多次找曹某和楊某要錢

曹某還了5000元后一直推脫

孔某遂一紙訴狀告上法院

法院判決

上蔡縣法院經審理認為

孔某給付曹某的涉案轉款

非正規渠道辦事所需款項

而是

走後門、找門路、走捷徑

所用

有悖公序良俗

助長了社會不正之風

其行為目的和手段非法

不應受到民事法律保護

不屬於民事案件受理範圍

依照《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等相關規定

依法裁定駁回孔某的起訴

本案中

曹某和楊某涉嫌犯詐騙罪

已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偵查

法官提醒

法律不僅有懲罰不法行為的功能

更有教育社會公眾

引導社會積極向善向上的價值取向

花錢找人辦事

意圖透過不正當手段

達到非法目的的行為

嚴重違背社會公平正義和法律規範

不符合法治社會發展潮流

故得不到司法的認可和保護

走後門請託辦事危害嚴重

不僅可能人財兩空

更有可能使辦事人員面臨

刑事法律制裁風險

奉勸人們

辦事走正道、守法紀

莫搞歪門邪道

否則,終將害人害己

事與願違

案例素材來源:上蔡縣法院

策劃統稿:張東傑

排版校對:趙棟樑、賈共鑫

【來源: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