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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寶馬撞人拖行”,應重視司機冷漠原因

時本

近日一段網傳影片顯示,一輛寶馬車被攔停在路邊,多名交警要求涉事女司機下車並進行呼氣測試。女司機最初坐在寶馬車內,疑似仍在接打電話,隨後被交警勒令下車帶至一旁。寶馬車駕駛座一側車輪下方,有一名衣服破損的傷者橫躺,令人憂心不已……

9月4日,肖某某駕車與謝某駕駛的電動車追尾相撞,謝某衣褲被卡入轎車左前角,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致使謝某被車輛拖行。經鑑定,肖某某系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目前,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傷者謝某正接受救治,生命體徵平穩。

這起事件之所以迅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首先是因為現場實在慘不忍睹。受害者的衣褲被卡入寶馬車的左前角,整個身體在地上,被拖行了1公里遠的距離。受害者沒有當場死亡已屬萬幸,因為在被拖行過程中,她的身體只要碰到路面上的利器與硬物,或者被捲入車輪底下,就很可能性命不保。

其次,此事激怒網民的,除了受害者的慘狀,還有當事人的冷漠。該司機被交警攔下後拒不下車,也不接受酒精檢測,還在車上打電話找關係。在交警和周邊群眾正義的譴責之下,她才慢慢悠悠走下車。此後,她一臉淡定與冷漠,不僅對受害者視而不見,而且還不停擺弄手錶,彷彿此事與她無關。對此,不僅現場群眾看不下去,就連交警也氣憤不已。

司機如此冷漠,首先說明她格外自私,並對生命缺乏基本敬畏。此外,從醫學的角度看,麻木、冷漠、反應遲鈍等,也是醉酒之後的一類表現。大量飲酒最初讓人感到興奮,當興奮達到頂峰並持續一段時間後,就會轉為抑制,抑制達到一定程度則會轉為嗜睡。這位女司機的冷漠,很可能是自身修養和酒精作用相互疊加的結果,但具體如何有待進一步調查和評估。

分析司機冷漠的原因與後果,直接關係到事件的定性。認為“女司機竟不知自己撞到人”,這種未獲證實的猜想很可能幫助該司機開脫罪責。因為不知情屬於過失,知情屬於故意,主觀態度上的差異,是確定罪責的重要依據。目前不僅無法證明司機不知情,而且從該司機有事故後駕車逃離現場行為等線索來看,她知情的可能性較大,只不過因為酒精導致的麻木與冷漠,讓她沒有及時採取理性的止損行動而已。

酒精導致的衝動、易怒是酒後開車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這一點已廣為人知。但酒後抑制導致的麻木、冷漠、性情改變等現象,同樣對交通安全構成嚴重影響,這方面的危害並沒有引起民眾的高度重視。不僅飲酒之初處於興奮狀態時不能開車,而且興奮勁頭過後、仍處於抑制狀態時,同樣不能輕易開車。抑制狀態出現和持續時間因人而異,為“酒後不開車”加上更長的時間限定,是科學和理性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