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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歹徒槍殺華裔母親,母親頭中三槍當場死亡| | 每日一書| ?晴岸

孩子不是我們的工具人,最好的愛裡沒有期待。

——鹿媽

◆◆?◆

作者 |?晴岸

2010年11月9日,加拿大萬錦市警察局的審問間裡,一位24歲的華裔姑娘詹妮弗·潘,正在緊張地等待著警察的到來。

就在前一晚,三個持槍男子闖入了詹妮弗位於郊區的家,他們用槍抵著熟睡中的詹妮弗父母——潘漢輝和何碧霞夫婦,命令他們下樓到客廳去。

隨後,一名歹徒把詹妮弗關在了二樓臥室中。

幾個人先是在房間內尋找現金,大約一共4000加元。

然後把詹妮弗的父母帶到地下室槍斃。

母親何碧霞頭中三槍,當場死亡。

但父親潘漢輝在臉部中槍後只是失去了知覺,歹徒離開後,他恢復了知覺,跑出房子求救。

詹妮弗家的房子

被綁在二樓臥室的詹妮弗倖免於難。

後來她與父親一同被送進醫院,而父親則陷入了昏迷。

緊接著,詹妮弗和加拿大警方第一次交流。

此時她的身份還是受害人、倖存者和重要目擊證人。

一切都很正常,詹妮弗向警察描述了受到襲擊的整個過程。

然而,收錄證詞的警察很快發現了她不合常理的地方——對於一個剛剛經歷了母親死亡、父親病危的女兒來說,她的舉止過於沉著了。

雖然她幾度哽咽,並且聲音裡透著無助和可憐,但具有多年辦案經驗的警察深諳,遭遇如此重大的變故,一般人都會表達混亂,而詹妮弗的描述非常流暢,像是早有準備一樣。

調查案件的警察

很快,警察發現了更多疑點:

房子的大門沒有被撬開或暴力破壞的痕跡,說明歹徒進入時門沒有上鎖,或者有人給他們開門。

同時,歹徒在逃竄前殺潘漢輝夫婦滅口,卻沒有殺綁在二樓的詹妮弗,這不符合窮兇極惡的歹徒的行為邏輯。

於是,在案發後的第二天,24歲的詹妮弗已經從受害人變成了這起兇案的首要嫌犯。

這時,案情有了重大突破。

詹妮弗的父親甦醒了。

他給警方提供了一個版本完全不同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其中一個細節是:

在歹徒施行搶劫時,詹妮弗在家裡自由地走來走去,沒有絲毫慌張,她看歹徒的眼神就像是他們早已認識。

很快,在越來越多的證據和警方的強大攻勢下,詹妮弗的心理防線崩潰了,她承認了自己僱兇殺害父母的事實。

詹妮弗的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汽車配件廠的工人。

經過幾十年的努力,他們終於在多倫多北部的萬錦市買下了一棟房子,在異國紮下了根,這對他們來說已經是成功的象徵。

父母認為,他們依靠勞動已經為孩子打下了基礎,那麼孩子就應該加倍努力成為西方精英。

詹妮弗生命的24年,可以說每一天都受到父母嚴密不透風的管控。

在小學時,她每天都要練習滑冰到晚上10點,才能回家寫作業。

父親每天接送她上下學,為的是監視她所有課外活動,禁止談戀愛,禁止party,禁止在朋友家玩……

有比較解她處境的同學評論說,對於詹妮弗的父母來說,女兒就是一座獎盃,是他們在親朋好友間炫耀的資本。

而詹妮弗本人就像是“輪子上的倉鼠”,總是在忙於滿足父母的各種指令和期待。

詹妮弗的父母

這樣的壓力讓她很早就出現了精神問題的傾向:她的手臂上,一條條自殘的刀痕可以追溯到十幾歲的時候。

高中之前,她一直是父母的驕傲,滑冰、彈琴都出色,但自從上了高中,她不得不把重心都放在學業上,但即便如此,她也不再是父母所期望的頂尖了。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她開始生活在了謊言中。

她開始偽造自己的成績單,把所有得了B的科目,都改成了A。

整個高中,父母都以為她是一個全A的優等生,然而,她卻沒有考上大學。

她騙父母說,自己被某所大學錄取,然後在接下來長達幾年的時間裡,她白天都要在圖書館和咖啡店裡消磨時光,偽裝成上學的樣子,有時候還會買一些教科書,在上面煞有其事地記筆記。

詹妮弗

在此期間,她和她高中時的一位男同學確立了情侶關係。

她又騙父母說自己轉學去了多倫多大學,需要住在離學校近一點的地方。

父母同意了,他們不知道詹妮弗其實是和男友同居了,兩人的感情迅速升溫。

等到即將“畢業”的時候,詹妮弗告訴父母她進了某所大醫院實習。

但這時,父親已經對她的話產生了懷疑。

父母開始跟蹤她。

很快,謊言被戳穿了,狂怒之中的父母把詹妮弗軟禁在家中,被要求繼續學習:要麼再考大學,要麼就成為專業鋼琴家。

至於她的男友,父母逼迫他們馬上斷絕聯絡。

這可能是讓詹妮弗崩潰的最後一根稻草。

等到一段時間後,父母對她的掌控不再那麼全方位時,她開始用手機和男友策劃僱兇殺死自己的父母。

最終,詹妮弗和男友以一級謀殺罪名被起訴,並被判處了無期徒刑。

十幾歲時,她開始了她世界裡的第一個謊言,隨後逐漸讓自己生活在了徹頭徹尾的謊言之中。

詹妮弗的故事讓我想起了今年5月,一名15歲的少女在家中勒死自己母親的事。

當所有人為她的血腥和殘忍所震懾時,她告訴警察,她的殺人動機很簡單,就是“沒考好,但不想被罵了”。

一切,源於母親對女兒的嚴格。

學習上,必須是前五名,一旦成績下滑,就會受到打罵懲罰。

生活上,必須聽母親的話,母親提要求,女兒照辦,不得有一丁點的質疑和反抗。

這種日子一直延續到慘劇發生。

15歲女孩和母親

其實,無論是詹妮弗的父母,還是15歲少女的母親,她們都沒有真正渴望瞭解過自己的孩子。

也就是說,他們並不在乎孩子的感受、情緒、所思所想,他們所在乎的,只是孩子能否能實現自己定下的目標。

在這類父母眼中,孩子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而僅僅是一個用來實現父母理想的工具。

對於這個工具,好用時大加讚賞,不好用時一頓修理。

於是,這些孩子,在實力弱小時任父母碾壓控制,但同時也持續積累恨意。

等實力足夠時,某個契機之下,她們不再想聽命於他人的強烈願望會生命深處兇猛地迸發出。

由於這願望被壓抑得太久,帶著扭曲的、猙獰的巨大破壞力,使她們做出害人害己的極端舉動。

其實,生命最大的價值就是聽從自己的內心,按照自己內心的指引做出選擇。

這樣,無論這些選擇是大是小、是對是錯,我們的生命都會因為自主選擇而豐富多彩,我們的心理能量都會不斷增加。

然而,有太多人揹負著他人的期待,為別人的選擇而燃燒著自己的生命。

電影《奪冠》的預告片中,郎平和朱婷之間曾有一段著名的對話。

“為什麼打球?”郎平問朱婷。

“為我爸媽。”

“那你永遠也打不出來。再想。”

“成為你。你滿意了吧?”

郎平說:“你永遠成不了我。”

為父母,為教練——就像剛提到過的,有多少人在做某些事的時候並不是為了自己?

為了別人我們也可以成功。

但那種成功背後有一個沉重的包袱:“你不可以失敗,你的失敗不是你一個人的事。”

不知道為什麼要去做,為做而做,成功了也體會不到由衷的喜悅,而是怕自己從高處摔下來,讓別人失望。

人最難的,是永遠去符合他人的期待,因為別人一次失望就可以把你摧毀。

而自己真想做的,才能有勇氣抵抗得住失敗,承受低谷。因為那是為了自己。

如果你是父母,請記住:

最好的愛裡沒有期待。

你的遺憾,用你自己的人生去彌補,不要以“愛”的名義,竊取孩子的人生,把你未完成的心願都加在孩子身上,讓孩子去替你去實現、去完成。

如果你是那個揹負著期待的孩子:

如果前十幾年甚至幾十年都在為別人活,後面的人生可以試試看為自己而活。

不一定要奪冠,不一定要輝煌,只要試著在一件件小事上學會為自己,過一段時間後,你會發現,自己不知不覺地慢慢成為了自己。

人生在世,所謂成功,不是功成名就,只是找到自己,活成自己。

點個“在看”,願我們都能活成自己!

*作者:晴岸,來源:三點一彎鉤(ID:sandianyiwang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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