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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麼命中註定的愛情!

文/北島

曾經看過這樣一段話:

“緣起緣滅,緣濃緣淡,不是我們能夠控制的,我們能做到的,是在因緣際會的時候好好的珍惜那短暫的時光。”

誠如這句話所說,不少人都會以為,愛情是緣分決定的,緣分是上天註定的。

所以,兩個人之間能否碰撞出火花,大多已經命中註定了,倘若註定有緣,千里姻緣一線牽,倘若註定無緣,見面仍舊不相識。

現實生活中,用這種思路分析每一段愛情,都能套用,只是這種套用,沒有任何實際作用和價值。

試想,倘若真的把愛情歸結為上天註定的緣分,感情會變成什麼樣?

誰也不需要主動追求誰,誰也不需要在愛情裡努力,只要有緣分,兩個人早晚都能在一起,但事實顯然不是這樣。

而事實情況究竟是什麼樣的?

是兩個人能夠相遇算“緣”,但之後的相處方式決定了兩個人之間的“分”,這些組成的緣分,才決定了兩個人之後的路。

因此,比起把愛情歸結為上天註定的緣分,不如更理性的分析愛情。

這種分析,就像席絹在《相思不曾閒》中寫道:

“生命中的緣分,向來是由許多的不經意拼湊而成,也讓模糊的印象逐漸鐫鏤上心頭,鮮明得不能忽視。”

是那些相處中的不經意,決定了兩個人之後的故事,所以,哪有什麼命中註定的愛情,能在一起的兩個人,都是有條件的。

01.

兩個人能否在一起,取決於價值是否對等

說起“命中註定”的愛情故事,不得不提的便是楊絳和錢鍾書之間的感情,人們常用一見鍾情後廝守終生來評價他們之間的愛情。

將“一見鍾情”和“廝守終生”一起提及時,的確有一種兩個人命中註定要在一起的感覺。

但是,理性分析兩個人能夠在一起的原因,其實很容易就能發現,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兩個人之間的價值對等,需求也對等。

錢鍾書和楊絳在相識之前都是單身,單身的原因只有一個——他們想遇見一個對的人,這才不願意隨便戀愛。

兩個人原本就是文化人,在那個年代,想等到的也是一個能陪自己談古論今,有共同話題的人。

當他們遇到對方後,對方的長相符合自己的審美,對方的過往符合自己的要求,對方的內涵也和自己對等,這才是他們能夠互生情愫的原因。

試想,倘若楊絳沒有文化,或者錢鍾書沒有文化,兩個人還能在一起嗎?

大機率是無法在一起的,因為兩個人都無法忍受和一個僅僅符合自己審美,卻不符合自己要求,也和自己價值不對等的人。

很同意作家亦舒在《隨心》中寫過的一段話:

“人,會不會同完全沒有利用價值的人來往?大抵沒有可能。即使純是談得來,也已經利用了對方的時間、精力,換取歡笑的一場閒聊,彼此交換了資料。越是有利用價值,關係越能持久。”

嚴格來說,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就是一場價值交換,越是能夠進行交換的兩個人,越有在一起的可能。

所以,與其說愛情是“命中註定”,不如說愛情是價值交換。

02.

兩個人能在一起多久,取決於是否懂得珍惜

現實生活中,當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很多人會覺得,這樣的結果,要麼是自己沒遇到對的人,要麼是遇到的時間不對造成的。

如此一來,又推到了“緣分不夠”的身上。

而事實是——兩個人能走多久,不取決於緣分的多少,只取決於彼此的交往方式,以及是否懂得珍惜。

就像《前任3》中的林佳和孟雲,戀愛多年,彼此都享受過愛情的甜蜜,也打算過兩個人的未來,可還是在一次爭吵中分了手。

導致兩個人分手的原因,不是那一次爭吵,而是彼此爭吵後的態度。

林佳和孟雲都在等對方先道歉,都有自己的理由,都沒有把對方當成不可替代的存在,在感情裡都不夠堅定。

正是因為這些,才導致兩個人明明有了分歧,卻沒有人想著要去解決,只想讓時間推著兩個人前行。

等真正分開之後,林佳和孟雲這才學會了珍惜,學會了不和自己愛的人計較。

可以想象,倘若兩個人可以早點懂得這些道理,最後的他們也不至於分道揚鑣,

這不是不夠愛,而是沒那麼會愛。

相反,那些在感情裡懂得珍惜,知道該如何去愛一個人的人,只要能開始一段戀愛,就容易和對方走到最後。

03.

心理學中,有一個著名的法則叫做“費斯汀格法則”,法則中講道:

“生活中的10%是由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組成,而另外的90%則是由你對所發生的事情如何反應所決定。”

愛情中其實也是如此。

兩個人能否遇見,往往是不可控的,這是無法改變的10%,可是,當兩個人遇見之後,彼此如何反應,才能決定整件事情的走向。

倘若反應出了錯,哪怕兩個人遇見多次,也只會兩看兩相厭。

就像感情裡的有些情侶,是朋友時彼此來往舒服,是戀人時,彼此忘記了該保留的尺度,過分干預對方的生活。

到了最後,哪怕曾經關係再好,戀愛時再甜蜜,兩個人也很難到最後。

因此,別總覺得愛情是“命中註定”的,哪有什麼“命中註定”的愛情,兩個人能否在一起,又能走多遠,往往是自己決定的。

—END—

今日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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