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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創造力很簡單:著眼於兩物件的類同點,推匯出相類似的結論

當我們在研究一個物件(原型)時,若發現該原型物件與另一個物件(模型)在一系列本質屬性上相似,且模型還包含其它屬性。此時就可以透過類比推理的方法,推測原型也具有相似或類同的其他屬性。類比方法是以兩個物件之間的類似為基礎,根據兩物件之間的相似,將資訊從一個物件轉移到另一個物件。即實現資訊從模型向原型的轉移。

類比方法使用的關鍵是發現兩物件之間的“相似”,正如波蘭數學家巴拿赫所講:

一個人是數學家,那是因為他善於發現判斷之間的類似;如果他能判明論證之間的類似,他就是個優秀的數學家;要是他竟識破理論之間的類似,那麼,他就成了傑出的數學家。可是我認為還應當有這樣的數學家,他能夠洞察類似之間的類似。

類比的特性

類比是一種既不同於歸納,也不同於演繹的推理。歸納推理是從具體到抽象的推理,演繹推理是從抽象到具體的推理。類比推理不必經歷抽象階段,不必以一般原理為中介,是直接從特定的具體物件到另一特定具體物件的推理。

所謂兩物件間的“類同”,既可以直接透過觀察所得,也可透過分析獲得;

由類比產生的聯想,必須兼顧類同點和不同點所反映的關係;

類比的結論屬於或然性推論,從前提得到的結論並不具有邏輯必然性。這一侷限性導致其結論常常是不可靠的,甚至是完全錯誤的。所以需要藉助嚴格的演繹論證。

從上面的三個特點,可以看出,類比是一種創造性較強而可靠性較弱的推理方法。類比的結論之所以具有或然性,原因在於:兩物件之間的同一性提供了類比的根據,而差異性卻限制了結論的可靠性。正所謂“天下沒有兩片完全一樣的樹葉”,任何兩個相似的物件之間,總存在一定的差異,根據同一屬性進行類比時,如果推測出的屬性恰好體現了兩者間的差異性,那麼類比的結論就會發生錯誤。既然如此,應該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創造性、建立聯絡,再透過嚴格論證的方法克服其較弱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