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有喵
圖/平臺相簿
愛上一個人,只需要一眨眼的時間。
忘記一個人,一輩子或許都不夠。
1、習慣了手牽著手,再溫暖的口袋也滿是冰涼
女孩曾經有一個很愛她的戀人,他們一起陪伴走過最孤獨的時光。一起吃過河對面廣場上的麻辣燙,也一起在路燈壞掉的街道上,徹夜流浪。
她從不以為他們會永遠在一起,她知道身旁的這個男孩,遲早會離開。
奇怪的是,男孩不像其他人,那樣甜蜜的日子裡會許下很多承諾。
他的心和他的眼睛一樣誠實,他會盡可能地寵著她,滿足她所有願望。他會為她花光所有的生活費,最後厚著臉皮在室友那兒蹭吃蹭喝。
他好像早有預感,自己會在兩年後的初冬離開。在那之前,他滿足了女孩關於愛情的所有幻想。
分別是疼痛的。他告訴女孩,戀愛裡該做的事他們都做了,已經沒有再在一起的理由。
女孩當然哭著奮力挽留,他卻轉身後再未回頭。
那一刻女孩終於明白,過往一切看似溫潤美好,實際是一張張沒有情感的軌跡線。
男孩只是將她當作練手。
只有她還可笑地在那絲冰涼裡煎熬。
2、或許,我們都在自作多情
喜歡一個人,是我們自己的感受。旁人誰也說不清,看不明。
被一個人喜歡,也是我們的感受。對方承認與否,不能佐證某個觀點,關鍵在於我們信不信。
當我們願意相信一個人的愛,他不愛的表現便被悉數掩藏。
我們眼裡只看得到自己想看的東西,那些不耐的表情,很快撤回的訊息,我們都可以不予計較。
對方的認可沒有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我們認為對方已經認可。
偶然地靠近,我們的自作多情便由此而始。
3、夜深了,別急著趕路
越著急去到一個地方,越容易迷路。
夜色漸深的黃昏,應該稍微停一下腳步。別在漸起的濃霧中追尋一個腳印,別在光線漸暗的空氣裡,追逐一份悸動。
感情裡,看不清一個人,比錯過更為憂傷。
你以為他是風流倜儻的才子,實際是裝腔作勢的混子;你錯信他是勇敢坦蕩的君子,然而只是口舌生花的細作。
其實,同在夜裡趕路的人,哪有那麼簡單。
沒有迫不及待的理由,誰願意星夜兼程,揮汗如雨地趕去下一個地方。
夜裡相遇的人,不是知音,便是宿敵。
可各自都有拋不下的趕路理由,短暫相伴一段路程,已然是能夠給予的所有。
4、多情總被無情惱,無情總為多情燎
或許錯愛曾讓我們感嘆,愛得太濃,曾將我們榨乾。
但是,遇到下一個心動的
人時
,希望我們還能自作多情一回。
兩個人的感情,總需要有一方主動。否則,人潮洶湧的大街上,無數對擦肩而過的身影便是我們的結局。
不要害怕對方不會回饋同樣的喜歡,只要你自己認為,那段時間的你值得被愛。
一位勇敢的女子透過相親,快速與傾慕多年的人走到了一起。確定婚期的前夕,她懷疑過自己的決定。
因為她知道,對方忽然想要結婚的原因。
那段感情維持了三年,各自道出那聲“再見”時,她看到了對方眼裡的隱忍。
她知道他想留住她,可她在這段感情裡,已經完成了使命。
後來男孩花了兩年多的時間,再次將她追回。這一次,他們進入的是同一段感情。
結語:
自作多情的人,並不在乎在一起的時間是一眨眼還是一輩子。
我們只期盼,最後的分別之前,能進入同一段故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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