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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與故鄉:愛與恨的糾葛背後,是一堆“他最不想提及的傷心事”

1898年,對於魯迅而言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轉折點,這年,他不僅把名字由原來的周樟壽改為了“周樹人”,還在經過考量後,決定離開浙江紹興老家,前往位於南京的江南水師學堂求學。

這年,魯迅虛歲18歲,實歲17歲。

魯迅是個孝子,此時他的父親周伯宜剛剛過世兩年,其母尚在悲痛無助中,他為何突然在這時候毅然離家呢?這個問題的答案,魯迅實際早在他的著作《朝花夕拾》第八篇《鎖記》裡講到了。只是,魯迅並沒有說得太具體,他只說:

“本家叔祖母一面教唆他可以竊取家中的錢物去花用,一面就散佈謠言,說他壞話。”

實際上,除了《瑣記》中“點到為止”的叔嬸母的這類事,在這之前五年,魯迅在老家累積了很多的“類似”噁心、難受、痛苦事兒。正是這些,讓他最終下定決定離開紹興跑到了外邊。

魯迅離家前的第五年,即1893年,這一年,周家發生了大事:“魯迅祖父、翰林周福清因為科舉舞弊案而被革職下獄”。

在舊時代,科舉舞弊可是重罪,清朝的很多科場案一次下來能殺戮幾十人,就連交通關節的人,也常有被判處死刑的。好在,清朝末年,科舉舞弊抓得沒那麼嚴了,但周福清依舊免不了被革職、下獄。

這樁大案出來後,周家地動山搖,衙門方面騷擾的同時,親戚本家的嘴臉也都顯現出來了。為了不牽連魯迅兄弟,大人將他們兄弟安插到離城有三十多里的皇甫莊大舅父的家中避難。

此時的魯迅剛剛12歲,正是敏感時期,這種時候家裡遭此大難,他的心情可想而知。後來,寄住在大舅父怡堂處的魯迅,曾在這裡被人稱作“討飯”,即乞丐。魯迅聽了這話後很受刺激,小魯迅四歲的弟弟周作人曾在書籍《魯迅的青年時代》裡這樣講述這段過往:

“他們說他(魯迅)討飯,這個刺激的影響很不輕,加上後來本家的輕蔑和欺辱,造成他的反抗感情,與他日後離家出外求學的事情也很有關連的。”

魯迅與周作人

好在,魯迅在他大舅父家僅僅待了幾個月,而且這幾個月,也不全是不愉快和空虛無用。身為富家少爺的魯迅在此間,初次感受到了人情冷酷,同時,他還接觸了版畫和小說。周作人後來說:

“魯迅在皇甫莊的這個時期,他影寫(描摹)了《蕩寇志》的全部繡像。這個模寫本總數一百多頁,一天畫一頁恐怕是不大夠的。”

從周作人的敘述便可知道:魯迅在皇甫莊的全部時間,幾乎都在寫寫畫畫。魯迅在用這種方式排解他的苦悶,但這種排解也間接培養了他的藝術才華。魯迅一生對木刻版畫極其感興趣,也是源於此。

大概五六個月後,因為魯迅寄居的大舅舅家搬家的緣故,魯迅跟著舅舅住到了小皋埠。在這裡,因為認識了鄰居“友舅舅”的緣故,魯迅開始喜歡上了小說,他常常和友舅舅借小說看。

風頭過後,魯迅和弟弟都回到了家裡。回來以後,周作人發現魯迅有了兩個變化,一個是喜歡買新書,一個是繼續影寫圖畫。這兩個愛好,持續了一生。周作人還發現:從這以後,魯迅買新書不僅僅是買小孩看了玩兒的圖冊了,他開始買現今所稱祖國文學遺產的一部分了。

魯迅家道中落以後,他家的主要收入來自二十多畝水田所得的租谷,但這個租谷也僅夠一年的吃食費用,平常還好,若家裡有些急難事,那經濟就會相當困境了。

“屋漏偏逢連夜雨”,就在這個節骨眼上,魯迅的父親周伯宜得了重病了。病後,周伯宜不僅常吐血,還雙腳發腫乃至無法走路,後來,腫脹逐漸脹到肚腹。起先,醫生認為是肺癰(現今的肺結核),後來醫生又認為是臌脹。

父親生病期間,身為周家長子的魯迅變得異常忙碌了。他一面要讀書學習,一面要幫家務,一面又要跑街。魯迅家離街上有五六里路,在那交通並不發達的年月,他不得不經常走一小時來回。

魯迅跑街經常是三件事,一是抓藥,一是買辦,一是去當鋪。之所以買辦也要魯迅親自跑,自然因為家裡請的幫工太老實,買東西經常“不在行”:貨色差,價格還貴。

魯迅親自上街買辦也難免被坑,這是因為商人除了欺侮鄉下人賺錢外,還會恭維少爺老爺,只是手段不同一點罷了。

“上街給父親買水果”也是魯迅的差事,不過,這種買辦稍微好些。和水果店主熟了以後,他們還尊稱他為“小冷市”(少掌櫃),這讓魯迅心裡分外好受。

魯迅上街最不喜歡做的差事是第三件:去當鋪。周伯宜病了後,周家經濟一落千丈,為了給父親抓藥,魯迅免不了要拿家裡值錢的東西去當錢。

清末的當鋪,表面是“惠民”,實際上是高利貸的一種。你當出去的東西必然賤價,而一旦你要贖回,則必然是幾倍甚至幾十倍不止。

當鋪定然是魯迅最不歡喜的存在,別的不說,單隻說“裝置”,就夠嚇人了。每個當鋪的店面都很特別:進當鋪時,得經過一個堅固的牆門,然後走過小門,看到一排高得異乎尋常的櫃檯。

民國當鋪

當鋪櫃檯有多高呢?這點,周作人曾做過詳細的描述,他說:

“(櫃檯)大抵普通身材的大人站上去,他的眼睛才夠得著看見櫃檯面吧,矮一點的便什麼都看不見,只得仰著頭把東西往上送去。”

魯迅的身高不高,可以想見,站在這樣的櫃檯把東西往櫃檯上送時,他一定是非常吃力而且覺得心裡憋屈的。

關鍵,紹興當地當鋪的夥計徽州人居多,他們在當地被稱為朝奉,因本身自高自大,加上依恃主人是地主土豪,來當的又都是窮人,所以總顯出一副傲慢的神氣。魯迅和這些人打交道,難免受白眼和嘲諷。

當鋪的所用的“當票”也很讓魯迅受不了,這些當票票面原印有簡單規則,可當鋪為了“含糊其辭”,特意將介紹規則的字弄得異常模糊。當票空白處的物品和錢數,則使用比草書還難看懂的“草字”。

至於當票上的措辭,那就更加奇葩了,如是一件羊皮女襖,票面上的字讀出來便是:“光板無毛破皮襖一件”。如果是銀飾品,票面則寫“雲低銀”類似。這樣一來,每次魯迅上當鋪時,拿去當的明明是最值錢的物件,可票面上顯示的卻是“破銅爛鐵”一類。

當鋪這樣做,自然是為了更好地欺詐客戶。

相比去當鋪,上藥店抓藥也同樣讓魯迅難受。父親生病的三年間,魯迅是藥店的常客。父親的病一天比一天重,可那些所謂的“名醫”卻始終未診斷出他究竟是什麼病症,這讓魯迅覺得非常沮喪。

魯迅

與此同時,“名醫”的藥方也讓魯迅頭痛不已。魯迅在《朝花夕拾》第七篇《父親的病》中對此有過詳細講述,他曾這樣寫道:

“我不知道藥品,所覺得的,就是“藥引”的難得,新方一換,就得忙一大場。先買藥,再尋藥引。”

至於魯迅口中的“難得的藥引”,則真真令人大開眼界,單就魯迅文章中提到的“奇藥引”就有:“原配蟋蟀一對”,“經霜三年的甘蔗”,“平地木十株”等等。

魯迅是個孝子,所以即便名醫所說的藥引他聞所未聞,他也會設法去找尋。這些藥引都是極難找尋的東西,單就找“平地木十株”就讓魯迅費盡了心力。

《父親的病》裡曾詳細講述過魯迅尋找“平地木十株”的過程,最初,因為不知道這個藥引到底是什麼東西,所以他只得各方打探。可他問了藥店,問了鄉下人,問了賣草藥的,問了老年人,問了讀書人,問了木匠等等,他們全部搖頭了。

一籌莫展之際,魯迅想起了一個遠房叔祖,他想起此人愛種花木。跑去一問,叔祖果然知道。原來,這“平地木十株”說的是:生在山中樹下的一種小樹,能結紅子如小珊瑚珠的,普通都稱為 “老弗大”。

魯迅為父親尋藥的具體過程,他沒有太多贅述,但後世不難想象他曾為此做的努力。“藥引”尚且如此麻煩,具體的藥就更加了, 魯迅在《父親的病》裡寫過他找一種叫“敗鼓皮丸”的藥丸的具體。

民國時期的藥店

可嘆,魯迅即便把這所有的稀奇古怪“藥引”、藥物全找來給父親服下了,父親的病卻也絲毫未見起色。此時的魯迅終於對“經霜三年的甘蔗”之流,逐漸失了信仰,採辦藥引也再沒有先前一般踴躍了。

魯迅的二弟周作人認為,名醫之所以開出這些稀奇的“藥引”,目的顯而易見:讓人找不到藥引,從而掩蓋自己醫術不行的事實。

魯迅在被折騰得死去活來後,也終於看明白,這些所謂的“名醫”,無非是各種想法賺取病人的錢財罷了。

最讓魯迅哭笑不得的是,這些名醫見自己的伎倆被識破之後,還會來一句:

“我想,可以請人看一看,可有什麼冤愆……醫能醫病,不能醫命,對不對?自然,這也許是前世的事……”

名醫這話,魯迅和父親周伯宜都聽明白了:這是讓他們求神呢!魯迅和父親聽到這話後的反應一致:沉思一會兒後,搖頭。

眼見父親病情一天天加重,一直在旁邊照顧的魯迅心疼極了。看到父親喘氣頗長久,聽得很吃力的魯迅竟會想:“還是快一點喘完了罷!”

可魯迅畢竟深受傳統思想的影響,所以這樣想完後,他心裡又分外難受,《父親的病》裡他曾說:

“立刻覺得這思想就不該,就是犯了罪;但同時又覺得這思想實在是正當的,我很愛我的父親。便是現在,也還是這樣想。”

1896年,即魯迅15歲那年,年僅35歲的周伯宜終於走到生命的盡頭了。

周伯宜去世那天早晨,住在一門裡的衍太太進來了。這個精通禮節的女人告訴魯迅:“你們不應該空等著……”

於是,魯迅便在衍太太的指導下:給奄奄一息的父親換衣服;將紙錠和一種什麼《高王經》燒成灰,用紙包了給他捏在拳頭裡……

今天的世人都知道,人死前要儘量地平靜,這樣才能減少臨終者的痛苦。可年少的魯迅卻因為不懂這些,竟在衍太太指導下不斷地“折騰”父親。

父親快斷氣時,衍太太竟還逼著魯迅“喊魂”,其目的是為了從死神手裡把父親搶回來。魯迅當時六神無主,也只得聽衍太太地大叫“父親,父親”。

衍太太不斷催促魯迅大聲叫後,魯迅看到父親原本平靜的臉忽然緊張了起來,他的眼微微一睜,彷彿有一些痛苦。衍太太見狀卻絲毫不覺得自己給臨終者造成了痛苦,她繼續一個勁催促魯迅:“叫呀!快叫!大聲,大聲!”

魯迅於是繼續大聲叫道:“父親!父親!”

這時候,魯迅看到父親臉上的痛苦更多了,他用盡最後一絲力氣低低地道:“嚷什麼呢?不要嚷……不……”

周伯宜聽著魯迅的哭喊急喘著氣,他看起來很難受。直到好一會後,周伯宜才終於恢復了原本的平靜原狀。可魯迅卻還在大聲地哭叫“父親,父親”,一直到他完全嚥氣。

少年時,魯迅以為“真的是自己喊魂聲音不夠大,才導致父親離開”,可留學日本,對醫理等等有了系統學習後,他才知道:自己當日的叫喊,是在給父親增加痛苦。《父親的病》一文的最後一句裡,他用近乎懺悔的語調寫道:

“我現在還聽到那時的自己的這聲音,每聽到時,就覺得這卻是我對於父親的最大的錯處。”

魯迅

周伯宜離世的最大遺憾是:“沒能完成重振家業的責任”。父親死後,年僅15歲的魯迅,毅然將這個責任扛到了肩上。

自然,父親死後的葬禮,也是由魯迅牽頭主持。那幾個月裡,魯迅幾乎沒有空閒時間。也是直到此時,他才知道封建的喪葬習俗各種有多麼地繁瑣。

父親死後,身為周家長子的魯迅不得已代表自己這一家和族人中的十多戶族人議事。既然周伯宜已經死了,魯迅這些名義上的長輩又怎會對他客氣呢!這期間的魯迅,不斷被“長輩們”逼著表態。其目的,自然是為了能奪取更多的利益。

1897年,家族開會分房,分給魯迅他們的既差且小,魯迅拒絕簽字遭到叔輩們斥責。

可憐魯迅一面承受著喪父之痛,一面要承擔重振家業的責任,一面還要被家族的長輩欺侮。此間的魯迅,真真見識了人性險惡、世態炎涼。

正是在父親去世這年,魯迅開始記日記,這個習慣,一直持續到他離世。魯迅記日記,一來是為了記事,二來,多是為排解心中的苦悶。

無疑,“喪父”是魯迅一生的分水嶺。父親的離世,意味著魯迅世界裡的“權威、秩序、紀律的消亡”。對任何人而言,父母都意味著一定程度的“束縛”。一向對魯迅嚴苛的周伯宜,對魯迅的束縛程度是極其深的。

魯迅曾在《五猖會》對父親的嚴苛表現出了不理解,他寫道:

“期盼已久的迎神賽會終於來了,可臨出發前父親卻命令我背《鑑略》,雖然我最終完成了父親的任務,但出發前的興奮勁卻一掃而盡,我至今一想起,還詫異我的父親何以要在那時候叫我來背書。”

父親的嚴苛管制讓魯迅喘不過氣,也讓他在做事時有了更多顧忌,畢竟,他是個孝子。

來自父親的束縛沒有了之後,魯迅頗有點像“衝破了封印”,他後來敢於批判封建禮教、傳統,也基於“代表權威等等的父親之死”。

另一反面,傳統中醫的欺詐、族人的欺凌、封建禮教對他的迫害等等,也加劇了魯迅內心的反叛意識。

魯迅

所以,父親死去一兩年後,他果斷放棄了當時一般讀書人的三條路,即讀書做官(科舉)、做官僚”“幕友”(俗稱“師爺”)、經商。他毅然選擇了當時最被人看不起的一條路:進“洋學堂”。

在當時的中國,進“洋學堂”,是被一般人視為“把靈魂賣給洋鬼子”的下賤勾當。

1898年,17歲的魯迅揣著母親魯瑞設法籌借的8塊銀元離開了家鄉。這是魯迅人生第一次遠離家鄉和親人,離開時,他的心情自然非常複雜,一面他對故鄉有怨恨,一面他又有不捨。周作人在《關於魯迅》一文中,這樣刻畫離家時的魯迅:

“四顧滿目非故鄉之人,細聆滿耳皆異鄉之語,一念及家鄉萬里,老親弱弟必時時相語,謂今當至某處矣,此時真覺柔腸欲斷,涕不可仰。”

28年後,昔日離家的少年已經成為了聞名海內外的“魯迅”,他與自己的故鄉已漸行漸遠。在這之前幾年,他還毅然賣掉了紹興祖宅,並在北京八道灣安了家。就在那一年,魯迅最後一次回紹興,而這次回來,他僅僅是為了:接母親回北京定居。

這最後一次與故鄉訣別時,魯迅懷著複雜的心情在小說裡寫了一段話,以表達他對故鄉的情愫,他說:

“……時候既然是深冬;漸近故鄉時,天氣又陰晦了,冷風吹進船艙中,嗚嗚地響,從篷隙向外一望,蒼黃的天底下,遠近橫著幾個蕭索的荒村,沒有一些活氣。我的心禁不住悲涼起來了。阿!這不是我二十年來時時記得的故鄉?”

魯迅紹興故居

也是在看了這段描述後,世人才恍悟:魯迅並不恨故鄉,他雖在文中將故鄉叫做“S城”,也嘲諷故鄉人。但在他的記憶深處,故鄉依舊是美好的象徵,所以,他才會“時時記得”,才會在看到它“沒有活氣”時,“禁不住悲涼”!

也因此,魯迅才會在1921年寫作的代表作《故鄉》裡,滿懷深情寫下諸如“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沙地都種著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少年項帶銀圈,手捏鋼叉,向一匹猹盡力地刺去”等等的美好字句。

《故鄉》插圖(少年閏土)

無疑,魯迅在借《故鄉》將他對故鄉美好的記憶:化為一種寄託,甚至在失望中重構精神家園!這樣的魯迅是強大的,也是溫暖的,當不愧為世人眼裡的“魯迅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