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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導演谷傳民起訴大衣哥!控訴其歌曲侵權,朱之文否認商演侵權

6月11日,知名導演谷傳民起訴大衣哥朱之文的訊息在網路上曝光,引來一眾網友關注。

據媒體爆料,此次谷傳民起訴朱志文的緣由是文藝作品的侵權問題。朱之文在未經谷傳民許可也未支付任何版權費的情況下,演唱多首音樂文學著作權人為谷傳民的音樂作品。

此前谷傳民本人也在社交平臺釋出動態確定了此事,他還表示自己目前工作繁忙,沒空處理這起侵權案件,但已將全部事務委託於律師。

其實這早已非朱之文第一次“攤上事”了,成名之後的他因屢屢翻唱蔣大為的歌而未徵求其同意,後來蔣大為直接禁止朱之文演唱其歌曲;去年朱之文又與張曉磊反目,兩人你來我往“撕扯”甚久,而來以朱之文自稱“網上一向還是傾向我多”、張曉磊聲稱“以後再也不提朱之文”而告終。

哪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為朱之文寫下《祖國請》《火火的情懷》等歌曲的谷傳民,直接要跟朱之文對薄公堂。如此以來,從朱之文未成名時就跟在他身後的兩大“幕後推手”,現在均已跟朱之文決裂;先前對朱之文讚賞有加的蔣大為,也開始不再搭理朱之文……現在的朱之文,“四面楚歌”。

朱之文參加《星光大道》走紅後,谷傳民曾幫大衣哥寫過很多歌,協助對方包裝和宣傳,因此也算是朱之文的伯樂。

兩人關係破裂的原因有兩點,第一,朱之文兒子結婚時並沒有邀請這位恩人,第二,朱之文拒絕給谷傳民的新詩集題寫書名。

這麼多年過去了,為什麼谷傳民才想起自己的音樂被侵權?

該音樂人特意提到商演,朱之文利用谷傳民的音樂作品參加商演,自然有獲利,谷傳民卻沒有得到任何酬勞,再加上兩人已經鬧掰。

侵權別人的音樂著作權固然不對,更不該用於商演獲利,說白了,熙熙攘攘皆為。

從這件事,也給網紅或草根歌手敲響了警鐘,因為他們這些人只能靠翻唱,但翻唱會涉及到侵權,可又沒實力買斷版權,我認為不要輕易翻唱不知名的歌曲,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發生,應該選擇老歌唱家和天王天后級的經典歌曲,而這些明星是不會跟網紅和草根歌手計較的,反而會很高興有很多人傳唱下去。

最後,建議朱之文敢花錢的就要花,有難自己扛,有福一起享,並簽訂和解協議,看這情形,估計作曲者和原唱者,後面都有可能也會發文聲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