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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景生情? 阿嬌吐槽吳亦凡事件: 同一套路, 娛樂圈對女星不好

鍾欣桐是陳冠希事件中的受害者,當年被牽連,事業進入低谷區,釋出會上總是以淚洗面。事件涉及到的十五位女星中,阿嬌是比較特殊的一個。照片清晰度和數量僅次於張柏芝,而當時的張柏芝是已婚狀態,而阿嬌是未婚。社會對女性最愛扯的小辮子就是X行為事件,阿嬌當年被擔心能不能挺過去,還會不會結婚。

事過多年,吳亦凡的事件跟陳冠希事件相比之下彷彿:如有雷同,純屬“傳承”。戀愛撒網,撈魚式的找女孩。一天之內先後跑出來曬聊天截圖的就有將近二十個。不同的是,聊天記錄和照片。更壞的是,那些被吳亦凡盯上的女孩都在未成年的紅線內。於是,彷彿當年的模式,以結婚為點的談情說愛,很多人都有“唯一版”。

阿嬌線上吃瓜,群裡作為群主,第一次無所顧忌地暢談。其中調侃:用流量在刷,他(吳亦凡)應該轉錢給我。並且吐槽:套路一樣,吃瓜吃得好累;娛樂圈對女明星不好。阿嬌這一句話,趕在吳亦凡事件爆發期暢談是沒有危險的,但如果不是這個時期說這樣的話,一定會被攻擊。

“娛樂圈對女明星不好”。這句話轉化成具體的意思而言就是:人類社會中,男女並不平等;尤其在對待X問題上看法上。娛樂圈的男明星,如同九命貓妖。能被原諒多次,只要他臉皮最後厚,做錯事情,也有一次又一次被原諒的機會,被忽略不計的資本。就在吳亦凡事件大風暴式的鋪天蓋地時,協會發聲還被質疑在吳亦凡和鄭爽事件中“雙標”。

女星,一次出軌毀一生,哪怕是白百何那樣的演技派,僅被拍到“一指禪”,就成了不檢點的女星,被娛樂圈冷待多年。馬蘇,為出軌的李小璐打了個掩護,都成了千古罪人。而吳亦凡,商業版影象不合格的天花板那樣稀里嘩啦,一天幾乎掉光。多次因為不檢點,桃色緋聞事件熱搜,多少次之後才出現坍塌現象,是多難。

已經成了男星主導娛樂圈的現象。這個犯了男人都會犯的錯,那個成了男人都會犯的錯,好像因為都會,所以合情合理了!娛樂圈那股烏七八糟,不乾不淨的風氣,也全都是這種自以為是的“都會”,久居不散。三教九流中的下流派!光鮮蓋不住的惡習!年收入過億,閒得蛋疼,就光顧著舉著愛的招攬牌,批次戀愛!批次糟蹋別人的感情,並放肆且無知的在法律的秤桿子上竄跳!

雖然男星化淡妝,或者不化妝。但是他們擁有的面具和被寬容的尺度,比鎧甲還經得起造,任由他們作死。比女星化濃妝,精修圖的行為不知道假了多少。他們養魚的海,來自無底線寬容和接受,來自習以為常的麻木!來自不健全的懲處惰性。娛樂圈的大綠藻池子裡,一閃一閃跳躍出來他們,用香水髮膠,名牌大牌包裝後,肆意而為的樣子,給整個圈子蒙羞。

能不能透過吳亦凡事件讓包藏禍心,藏汙納垢的娛樂圈被有力的整頓一把?明文規定中所稱的讓劣質藝人無處遁形的話,是說說還是能用,這次可以驗證一下。吳亦凡就是被外界寬容的態度,慣壞的。他曾有一把子機會脫跳,但是他不,被錘第一次,還自鳴得意的炫耀,故意惹人生氣的當無辜雪花,當有本事的提供“娛樂養分”糊凡。這次,不糊,也對不起他期待中的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