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俊輝隱瞞過兩件事,一是在和秦施談戀愛的七年裡,沒有告訴媽媽女朋友家裡的情況。
二是,沒有告訴未婚妻吳菲,秦施是他的前女友。
兩件事都和秦施有關。
事實上,從他和吳菲相處的細節裡不難猜到,即便是莫名其妙的被分手,即便是已經找到了比秦施年輕家世好又年輕漂亮、還得到了媽媽認可的女朋友。
他還是忘不了秦施。
只是,用了兩年多的時間,陶俊輝依然沒有想明白,當初明明是秦施主動追的他,整整七年的戀愛長跑後,兩個人連房子都已經買好了,就差領證了,怎麼能說分手就分手呢?
他很糾結。
卻也總是不自覺的想再次接近秦施。
不管是否願意承認,也不管在未婚妻面前表現的多麼體貼,陶俊輝始終都沒有放下秦施,沒有放下曾經的美好:
秦施在辦公室看法律文獻,他倚在門框上偷偷欣賞;
秦施睡著了,他脫下外套給她披上,重點是,他都已經下班回家吃過晚飯了,卻因為惦記加班的前女友,又折返到了公司;
十一樓的律師和合起夥來排擠秦施,他嘴上說著要看笑話,卻暗戳戳的幫助對方……
諸如此類的細節太多。
總而言之,陶俊輝就是忍不住關注和秦施有關的事情。
對於吳菲,他算得上是一個合格的未婚夫,他帶著吳菲看房子,隨時隨地都能說出的甜言蜜語,甚至不止一次的說出“我養你”這句話,都在證明他很在意現在的女朋友。
吳菲似乎很享受來自陶俊輝的承諾,很喜歡聽他說“我養你”。
但,這句話卻不是秦施愛聽的,她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人,從她寧願找一個人假結婚,也要走上十一樓,就已經能看出來。
然而,她和陶俊輝分手的根源,卻不是在對工作的態度上。
而是來自於對方的隱瞞。
七年是一個不長不短的數字,秦施和陶俊輝的戀愛恰好是這個長度。
對於一個女人來說,七年足以耗盡青春、耗盡對婚姻的幻想。
更何況,父親的三次婚姻早就讓秦施對“結婚”兩個字失去期待了呢?
在這七年裡,秦施的家人都知道陶俊輝的存在,他們都反對自家的寶貝和那個買不起房子的男孩結婚。
可是秦施願意,所以她甘之如飴的和陶俊輝共同拿出了房子的首付,又滿懷期待的和他一起去見家長。
也是直到見家長的那一刻,秦施才知道,這麼長時間以來,男朋友還沒有說服母親接受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
問題是,他為什麼那麼積極的買房子、籌備著婚禮呢?
是怕秦施跑了,還是想用反正已經結婚了,就讓兩個女人慢慢妥協的辦法呢?
大機率是後者。
但,秦施不要這種妥協,更不會要陶俊輝在媽媽和自己之間拿出近乎施捨的平衡。
好不容易從陶俊輝那裡建立起來的、走進婚姻的勇氣,一瞬間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她承受不起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
男朋友根本不打算和媽媽據理力爭的態度,成了壓垮秦施的最後一根稻草。
秦施不奉陪了。
於是,她果斷選擇了分手,把家裡屬於陶俊輝的東西,全都給他寄了過去,並委託大哥和他談房子的歸屬問題。
從決定這麼做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再接陶俊輝的電話,不回他的資訊,不再和他有任何瓜葛。
堅定而決絕。
同樣的問題,和她假結婚的陽華是怎麼處理的呢?
陽華的媽媽聽到即將進家門的兒媳婦的爸爸竟然結過三次婚的時候,表現出的也是驚訝和不願意接受兒子結婚的決定。
但,陽華說秦施也是別人家珍愛的孩子,您不能因為疼愛我就去傷害別人,再說人家父母的婚姻問題,也不應該有她來承擔。
陽華的媽媽當即就表示自己錯了,對待秦施的態度也完全變了。
所謂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如果當初陶俊輝和媽媽說出這番話,他媽怎麼著也得掂量掂量其中的分量。
可惜,陶俊輝不但沒有反駁母親,還覺得她說的沒有錯。
兩年過後,當陶俊輝還想找回當初感情的時候,卻不曾想到,陽華這個參照系早就走進了秦施的心裡。
在秦施那裡,他再也沒有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