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推網

選單
娛樂

張某某在家中容留朋友吸毒,作為場所提供者,每次都能免費吸……獲刑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朋友說要來我家吸毒,我不好拒絕,還可以不花錢跟著朋友一起吸毒,這不過是舉手之勞,還有便宜可佔,我當然要答應了。”近日,張某某正是因貪佔這種小便宜栽了個大跟頭,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基本案情:

2021年底至2022年1月,張某某在其家中容留朋友王某某,徐某某吸食毒品冰毒和麻果共計5次,作為場所提供者,張某某每次都能免費和朋友一起吸毒。2022年11月15日,西陵區人民法院判處張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2000元。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為。容留行為既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既可以是主動提供場所,也可以是被動的放任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場所內吸毒,例如酒店經營者明知他人在酒店吸毒而不制止、吸毒者上門要求吸毒而被動容留。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不僅縱容吸毒者深陷毒品泥潭 ,也打破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毒品是萬惡之源,每個公民都有抵制毒品和涉毒違法犯罪的義務!不要跟風吸食毒品,更不要因抹不開面子或是貪圖一時的小便宜容留他人吸毒,如果發現涉毒違法犯罪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或禁毒機構舉報。

【來源:宜昌檢察】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