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有事,肯定快速上熱搜。
前幾天在熱搜上看到他,是因為手拉新女友。
有人調侃他老了,女友卻依舊是18歲模樣的清純美少女。
不過人家有錢,不缺選擇……
這次打人,看起來也是打錯了。
以為別人拍他,結果人家沒拍。
這事想起來還有點好笑。
就像有些人覺得自己很大牌很重要,不想被拍,於是生怕有人在偷拍自己。結果藏著掖著防著後發現,根本沒人拍自己……
是不是有點尷尬?
尷尬就算了,還打了人。
看這通報,還是四個人打一個人。
本來要行政拘留,結果因為王思聰一方“對處罰決定提請行政複議”,所以拘留也免了,變成了“暫緩行政拘留”。
當然了,人家肯定有辦法不進局子。
畢竟解決方法對他們來說很容易。
畢竟把人打出個“輕微傷”好像也不是什麼大事。
咳咳,以上這些話可能也不是我的本意……
搞笑的是,這些新聞下的評論。
讓人看到了一群“卑微”的網友。
大家不是指責王思聰打人不對,反而更多人是在調侃“求打”。
對於通告裡的“罰款500元”,也有好多人說:這是在侮辱聰哥的錢包!
更多人則是表示在哪裡可以遇到王思聰並被他打一頓?
畢竟人家想要和解,只需多賠點錢就行了。
但是這樣的想法顯然是要不得的。
要是任何錯誤行為都能“用錢解決”了事,那麼有錢人不是更容易隨便犯錯嗎?反正錢多,不怕付不起成本。
那樣容易肆無忌憚,豈不亂套了。
所以這個處罰,賠償要有,但是類似拘留一類的“苦頭”也應該有才對。
而這些網友的調侃也變相折射出窮人的無奈。
別看是玩笑,卻有可能是真心話。
畢竟這種時候,窮到過不了一個“好年”的人大有人在。
要是被打一頓能順利拿到一大筆賠償,還真有人去做。
比如那些在地下拳擊場“捱打”的沒落拳擊手,不也就等於是在用捱打換錢嗎?
說到這個,就覺得心酸,有點跑題……
另有一個問題:王思聰的爸爸肯定煩死了……
也是說到了點子上。
到了王健林這個年紀,做任何事都是三思而行的,是謹慎的,是保守的。
或者說即使要做點“錯誤”的事,也不會這麼直接,這麼無處隱藏。
畢竟一個國民富二代在大街上打人的事,說啥也藏不住。
必然會被全民看到並關注。
雖說年輕人血氣方剛打人這種事到處都有,要是傷不嚴重,事情就也不算特別大,但是影響必然是惡劣的。
特別是他們這種“名人”,是要受萬民的目光監督的。
所以說,人在“高處”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
言行更要收斂低調 ,即使真被對方惹急了,也應該更有心胸更有格局。
換個角度看,其實也可以是個“一笑了之”的事。
為何一定要上升到大打出手呢?
即使是對方惡劣討厭,自己若能修到心平氣和,便也可以不去計較不去在意,畢竟看這字面意思也不是什麼大事。
人家沒拍照就算了,還得四打一。
這麼一看,王同學的格局還是有點欠缺啊……